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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 和示范企业工作方案一、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标准(试行)(一)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标准1、企业(指城区内企业,下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2、建立了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 80以上。3、建筑业和餐饮娱乐业企业新签劳动合同中使用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发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率达到 90。4、城区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含上门宣传和集中会议培训等)覆盖率达到企业户数的 90以上。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率达到企业总户数的 50以上。6、城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7、企业
2、全部按规定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8、城区没有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重大突发性事件。(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标准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100。2、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中有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取得了人力资源管理或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相应的证书。3、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劳动合同管理文书齐全;使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实行劳动合同动态管理。4、企业按规定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5、每年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劳动合同制度培训或研讨会议一次以上。6、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机制健全。二、工作步骤和安排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和
3、示范企业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07 年 7 月):摸清底数通过发放调查表、直接到企业调查等方式,对示范城区各类企业及示范企业员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调查和采集,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汇总,较为全面地掌握本地区或本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总体情况。第二阶段(2007 年 7 月9 月):全面推动建设示范城区和建设示范企业同时启动。各地对选择的示范企业要定期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在示范企业推广使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指导示范企业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不断提高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水平。第三阶段(2007 年 10 月11 月):自查自纠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要对照试行标准认真进行自
4、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进行纠正。第四阶段:(2007 年 12 月):评价总结各地要对本地区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价验收,并将创建情况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省劳动保障厅将对示范城区创建工作进行复查和总结。三、组织领导为切实把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建立以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形成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建设劳动合同制度示范城区和示范企业可结合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进行,在组织、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首先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建立街道、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