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少年共同犯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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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青少年共同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当前青少年共同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 全亮 发布时间: 2008-07-02 09:00:55青少年共同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日益突出,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又影响国家青少年人才培养。我们特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法院2007年以来的60件青少年共同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在查找特点和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提供参考。一、犯罪特点1、人员情况“两多”。一是涉案人数多。60件案件共有青少年被告人203人。个别案件涉案人数在10人以上,如以贾某为首的团伙犯罪案件,涉案青少年人数达17人。二是混合犯罪多。60件案件多是“80后”与“90后

2、”混合犯罪,比例在70%以上。203名被告人中,1980年后出生的有150人,1990年后出生的有53人。2、犯罪趋势“两明显”。一是团伙犯罪趋势明显。60件案件中3人以上共同犯罪15件,5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7件,多件案件被告人经常结伙作案,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如分别以王某、曾某、贾某为首的3件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各自划分势力范围,长期为非作歹危害一方。二是案犯低龄趋势明显。调查发现有多件“90”后共同犯罪案件,部分案件全为未成年人。3、案犯情况“三高一低”。 “三高”一是城镇人口比例高。被告人中农村户籍49人,城镇户籍154人,城镇人口比例为75%。二是无业人员比例高。被告人中在校学生1

3、5人、工人4人,保安1人,从事农业生产13人,其余全为社会无业人员,无业人员比例为84%。三是外来人员比例高。被告人中南充市外12人,南充市内其他县市区95人,顺庆本地96人,外来人员犯罪占52%。其中南充市内其他县市区外来人员集中在交通便利的高坪和嘉陵两个区,占75%。 “一低”指被告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被告人中小学文化54人,初中117人,高中23人,中专8人,大专1人。小学和初中文化人员占84%。4、犯罪行为“四性”。一是蓄意性。60件案件多为蓄意作案,事前有充分准备,有共同的犯罪目的,少有临时起意,特别是抢劫等侵财犯罪这方面更为明显。二是暴力性。调查中发现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多使用暴力,

4、轻则拳打脚踢,重则刀砍,还有用烟头烫,甚至发展到私藏枪支,个别被告人甚至公然拒捕,暴力倾向明显。如蒋某等3人强迫卖淫案,3名被告人以殴打、脱掉衣裤等方式强迫3名女学生卖淫,造成三学生跳江一人溺水死亡的恶性案件。还如被告人庞某等二人故意伤害案,仅因过去的一点小纠纷就进行报复,用刀将受害人刺成重伤。三是妄为性。部分被告人胆大妄为,多次作案,重复犯罪。203名被告人中数罪并罚的有27人,重复犯罪的有10人,累犯3人。如何某等4被告人抢劫案,4被告人从第一天下午4时至次日凌晨4时12小时内疯狂寻找作案目标,连续抢劫三次,可谓胆大之极。四是专业性。调查发现部分被告人作案过程中有明确分工,作案后有专门销赃

5、渠道和躲避打击方法,犯罪手段趋于专业化。5、犯罪类型“两突出”。203名被告人被判处抢劫罪58人、抢夺罪4人、盗窃罪33人、诈骗罪4人、敲诈勒索罪14人、故意伤害罪23人、贩卖毒品罪13人、聚众斗殴罪20人,寻衅滋事罪14人、赌博罪7人、非法拘禁罪9人、强迫卖淫罪4人。从这些数据可见两方面犯罪突出:一是侵犯财产犯罪突出。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等与财产有关犯罪占70%。二是妨害社会秩序犯罪突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赌博、强迫卖淫等妨害社会秩序犯罪占22%。6、共犯关系“两典型”。一是典型地缘性。很多案件的数名被告人来自同一地区,甚至同村同组。如庄某等3人抢劫案,3名被告人均来

6、自南部县南隆镇,其中2被告人同村同组;以曾某为首的8人团伙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同来自高坪区,4人同村。二是典型学习、工作联系性。部分案件被告人是同学或同事关系。如雍某等6人抢劫案,6名被告人为同一学校学生,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共同抢劫4次。二、原因分析1、诸多教育局限。一是义务教育局限。我国义务教育目前仅普及到初中,要继续高中以上教育就必须参加挤独木桥似的中考、高考,必然使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被考试淘汰,加之自身厌学和父母放纵等因素,部分本该继续在学校学习的青少年过早停止学业进入社会。二是德育教育薄弱。在当前应试教育占主导的教育模式下,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偏重学生文化知识教育,轻视德育教育,教育方

7、法也极为简单,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缺乏有效引导,进入社会极易被不良思潮侵蚀和左右,从而走上歧路。三是法制教育缺位。与其他教育相比,在学校,法制教育更容易被忽视。学校常以简单说教或严格纪律要求代替法制教育,学生很少受到系统的法制培训,缺乏法律意识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对自己的行为难以进行法律上的判断,以致犯罪后常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四是家庭教育失范。部分家长受文化素质局限,在子女教育上有的奉行“棍棒下出好人”的观念,动不动对子女进行打骂;有的遵行物质保障至上的认识,认为只要保证子女吃好、穿好就可以了;还有的忙于自己的工作或生意,对子女学业、表现等不闻不问这些均给青少年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另

8、现代社会较高的离婚率也给子女家庭教育带来极大负面影响。2、习惯个性欠缺。一是好逸恶劳。独生子女的条件和优裕的成长环境让部分“80后”、“90后”青少年养成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在家不愿劳动,进入社会更觉得劳动辛苦,易滋生不劳而获的不良利益心态,进而引发犯罪。二是畸高消费。在物质极为丰富情况下成长起来的部分青少年常面临物质追求失衡的现象,缺乏节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易形成攀比的不良消费心态,向往并追求不符合自身经济条件的高消费,在家庭难以保证这种高消费的情况极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三是不良娱乐。网络给人们提供娱乐、信息交流便利的同时,也给青少年犯罪带来极大诱因。部分青少年沉迷上网并失去自控,宁愿不

9、吃饭也要上网,自己的钱用完就借钱,借不到钱就抢钱,在不自觉中因不良娱乐走上犯罪道路。还有部分青少年因网上言语不和、争座位等小摩擦引发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我们在调研中就发现数件因无钱上网而引发的抢劫案和与网络有关的斗殴、伤害案件。四是戾僻个性。部分青少年受父母过分溺爱及成长环境过于优越的影响,养成戾僻的性格,做事、说话以自我为中心,稍不顺心意就采取极端应对方式,此种性格及处事方式致使其难以正常融入社会,或常由此引发与他人之间的矛盾,为违法犯罪埋下隐患。3、独特身心特点。一是认知能力有限。青少年受身心特点决定,思维容易产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思考问题简单,难以客观理智地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复杂

10、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难以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因此辨别是非能力、抵制不良影响能力不强。二是情感自控不足。从生理因素分析,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自控性不够,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冲动。三是社会经验缺乏。青少年受人身阅历局限,涉世无知性和盲目性较强,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4、经济文化影响。一是经济趋利性。在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今天,经济在成为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重要考量指标的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在一些人思想中,求财已成为

11、一切活动的中心,谋取金钱、讲究实惠成为其生活奋斗的首要目标,传统的“无私奉献”、 “追求精神财富”等价值观念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以财产的多少来衡量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在经济发展时代背景下成长的青少年极易受这些思想感染和驱动,崇尚利益化的价值追求,人生在趋利化的追求中远离正确坐标和轨道。二是文化异同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传统的道德标准和社会准则受到振荡,社会文化呈现多元化、复杂化。 “80”后、“90后”青少年由于成长的时代背景和环境的较大不同,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性相对减少,形成了一些新的、与传统文化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更崇高个性张扬和时尚追求,更容易以自我为中心,表现出较强现代信息

12、社会印记的新思想、新行为。这种独特的青少年文化与传统文化既有相互吸纳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这种冲突往往是其违法犯罪的文化思想因素。5、综治预防不够。一是成长保护不够。青少年的人生如白纸,成长如幼苗,白纸的描绘和幼苗的成长离不开国家、社会的保护和帮助。目前国家关于青少年成长保护的制度是多的,但关键是执行、落实不到位,如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部分网吧业主唯利是图,采取设置密室、提供假身份登记等方式逃避这些制度的执行。从而使青少年的成长脱离有效保护,人生白纸被玷污,成长幼苗被折弯。二是就业引导不够。过早进入社会的青少年,普遍有学历不高、经验缺乏、无专门技能的特点,在就业上毫无竞争力,加之国家无青

13、少年就业专门保障机制,缺乏专门就业培训、指导和扶持政策等原因,这在当今大学生找工作都较难的就业形势下,他们就业自然较为困难。部分青少年因无班上、无事可做,便经常纠集在一起混日子、打发时光,进而共同违法犯罪。三是综治预防不够。虽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但因多种因素影响,综治预防体系没有有效构筑,机制没有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致使青少年犯罪长期居高不下。三、对策建议1、深化思想认识。 “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必须站在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进步的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建议将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如同信访责任、经济发展一样对待,纳入国家社

14、会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社会整体责任,从而提高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与关注,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改变“口头上说得多,文件上写得多,行动上落实少”和“多个部门管,最后无人管”的现象,使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民族进步工程、国家未来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加强综治防控。应将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明确工作指标,加强工作考核;应通过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现有青少年保护制度的落实,避免形式做法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切实为青少年成长撑起“保护伞”;应全面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社会组织的作用,发

15、挥好法、检、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打击防范作用,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配合作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做到齐抓共管、齐心合力,共同构筑犯罪“防线”;适时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活动,打击“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加强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等场所的监控管理,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3、强化素质教育。改革义务教育体制,在适当时候将义务教育普及到高中、直至大学,减少青少年过早从学校流向社会,接受更多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从提高家长素质入手改进家庭教育方法,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掌握

16、科学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给予良好家庭教育、引导;改革考试制度,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改变应试教育的局限,促使学校重视并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引导学生做有远大理想并自觉遵纪守法的高素质公民;以社区和学校为平台,积极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增强个人情感的自控能力,消除不良心理,矫正扭曲心理,修复创伤心理,阻止不良行为发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犯罪。4、积极帮教引导。建立闲散青少年就业保障机制,为过早停止学业进入社会的青少年提供专门就业培训、指导,给予政策扶持,尽可能帮助其就业,为其自力更生、劳动致富创造条件,避免其无所事事、无序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隐患;加强基层组织对青少年成长的帮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安排专人从事工作,了解辖区青少年生活、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心理辅导等服务工作,对特困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家庭的青少年给予特别关爱,实施重点帮扶,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刑释、缓刑、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就业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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