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原因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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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原因及应对策略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原因及应对策略2011 年邳州市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 13 件 16 人,而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就高达 6 件 9 人,分别占贪污贿赂案件的46.1和 56.3%。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高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特征1、涉案金额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恶劣医疗卫生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领域,党和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对该领域的建设和投入,对该领域的不良现象也严加规范惩治。然而,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依然比较严重,由此而转嫁到百姓身上的

2、药价、看病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仍未得到较好解决。2011 年,邳州市院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6 件 9 人,其中,受贿案件 3 件 3 人,行贿案件 3 件 6 人,涉案金额都比较大,几十万至几百万都是常有的事,更有甚者,李福年受贿案涉案金额高达五百三十五万多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三千万元。如此大的涉案金额,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2、查处案件中大多系窝串案,单位犯罪出现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呈群体性趋势发展,一人向多人行贿和多人向一人行贿的窝案、串案大幅度上升。在立案查处的 6件 9 人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中,窝案、窜案就有 5 件 8 人。另外,犯罪主体由个人扩大了到

3、了单位,出现了两起单位行贿犯罪,如 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王伟在担任上海市复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为了让邳州市人民医院为其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先后三次共向原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李福年行贿人民币 20 万元。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张浩在担任上海市申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为了让邳州市人民医院购买其公司销售的自动生化分析仪和螺旋 ct 等医疗器械,其先后四次共向原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李福年行贿 30 万元。3、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是商业贿赂犯罪高发环节从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源头上来看,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是此类犯罪的高发环节。虽然

4、从查处的这 6 件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来看,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基建工程发包、人事调动、职级晋升等各个环节都有涉及,但其中有 4 件是涉及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问题,占到全部案件的 66.7%,且行贿人均为药商或医药代表。4、犯罪手段多样,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从查处的案件看,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贿赂案件一样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作案时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外人很难知悉内情,而行、受贿双方为了共同利益,不但共同隐瞒相关情况,而且还互相保护。犯罪形式也越来越隐蔽,除传统的账外暗中给予“回扣”的方式外,逐渐出现了给付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在今

5、年查处的案件中还出现了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和赠送股权等形式,这样就给发现和突破此类犯罪带来很大的困难。二、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犯罪频发的原因分析1、现有的医疗体制存有隐患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进行过多次医疗体制改革,不管是规章制度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有了极大改进,但仍然存在很多缺陷,比较突出的就是当前的“事业管理,企业经营”模式,当前,众多医院都是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自负盈亏” ,医生的收入也是跟业务量挂钩,如果每月做的业务量高,他们的收入就高。在这样的机制下,有些医生就会开大处方,使用贵药,这样既可以多拿提成,又可以拿更多回扣。其次是政府允许医疗机构可以“以药养医” 。从根本上讲,吃回扣现象是

6、国家允许的“以药养医”体制所造成的,长期以来我国对医院的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为弥补空缺,就在药品收入上下工夫,客观上造成了“以药养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存在,势必使医院成为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给医院明的让利,给医务人员暗的回扣成为推销商们有效的营销策略。2、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多重环节存在漏洞首先,对于药品定价问题,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价格主管部门难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所审定的价格往往难以真实反映其成本支出;另一方面,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物价部门为了扶持和保护本地企业,对生产的药品进行虚高定价。其次,在药价高、利润大的前提下,众多外

7、资或民营企业都纷纷参与其中,出现良莠不齐又竞争激烈的局面,在管理机制缺失的情形下,种种不正当竞争现象应运而生,以高额回扣恶性抢占市场成为医药经销商最快捷有效的方式。最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也流于形式,公开透明竞价变成了少数有权者说了算,由此而生的权力寻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3、医药从业人员非正常的主观心态,使得医药回扣成约定俗成的商业规则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文化。在很多医药从业人员看来, “回扣” 、 “提成”并非贿赂,而是约定俗成的商业习惯。在这种非正常的主观心态下,一方面,一部分药商或医药代表在市场竞争中不择手段,以行贿换取订单;另一方面,一部分医务工作者经

8、受不住诱惑,背离职业道德,将正常的公务变成权钱交易的工具,向药商索贿受贿,如原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李福年用手中的处方权为自己换取巨额经济利益,连最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线都彻底沦陷。4、监督制约不到位,客观上也是造成医药回扣现象泛滥的原因之一从近年来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存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出现漏洞,单位或个人权力过分集中、内控不足,权力行使缺乏监督等问题,而且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药品的采购多停留在浅层表面,出现诸如形式上进行招标、实际上暗箱操作,表面上有监督检查、实际上流于形式的现象。四、预防和打击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

9、行贿的认识从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来看,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贯彻重视不够,对医疗系统职工缺少必要的法制宣传工作。应把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开展具有针性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抵御不正之风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2、推进侦防一体化,提高打防合力加大力度推进侦防一体化,一方面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有良好警示作用的案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功能,加大对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定期向社会公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

10、罪的情况等,从而做到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同时,加强与纪检、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部门联系互动,密切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促进医疗体制健康、有序地发展。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外监管医疗机构频发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制约不力,从而给职务犯罪留下了空间。因此,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制约的职能作用,是预防商业贿赂和贿赂型职务犯罪的关键。一是医疗机构要针对内部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一些关键人员,制定切实可行又可操作的监督和制约的防范制度。二是对已经进入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切

11、实加强对中标采购的药品及医疗设备配送环节的监督,制定相关防范制度和措施。三是医疗机构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作用,将制度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透明度。4、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商业贿赂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要与建立规范的市场环境和良性的竞争秩序结合。为此,要进一步加快对医药行业的改革。一是要完善药品政府定价管理体制,建立灵敏的价格反馈机制。物价部门在定价过程中,应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切实按照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二是健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成立独立于医疗卫生系统之外,由卫生、药监、物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负责本地区医保定点医院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建立药品供销企业信用档案,把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药品供销企业信用记录,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平台,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切实加大惩罚力度。四是要逐渐建立合理的医卫系统薪酬体制。要改变“以药养医”所引发的诸多弊端,就务必尽快建立一个合理的薪酬体制,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可以减少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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