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商疑联手央企造假 骗走亿元国有资产 正文我来说两句(296 人参与) 扫描到 2013 年 06 月 21 日 00: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客户端 保存到博客 原标题 [延长石油被指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图)]0 停建多年的波罗煤矿现场 记者 王文志 摄联手央企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工程集团),女港商刘娟控制的企业以 “承诺”的大型化工项目获取地方配置煤炭资源;在获得配置的煤炭资源后,中化工程集 团零收益退出,刘娟控制的企业将该煤矿以及化工项目 51%股权转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工商银行 4.06-0.09-2.17% 中国化学 9.97-0.61-5.77% 让给当地省属国有企业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虚增被收购 企业净资产约 3 亿元,骗取巨额国有资产对此,陕西省纪委已介入调查香港益业联手央企中化工程集团,以“承诺”的 240 万吨甲醇 M T O 项目获取一个储 量 15 亿吨的特大煤矿;在获得陕西省的配套煤矿后,其承诺三年建成的甲醇 M T O 项目 开工后几乎一直处于停建状态,至今六年过去,记者通过大量材料计算出,宣称百亿元的 投资项目其实际出资不过千万元。
2004 年,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在陕西省国土厅登记了陕西省榆 林市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的煤炭资源探矿权,面积 279.4 平方公里,后西勘院与榆林凯 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凯奇莱公司)联合勘查发现该地区一储量 15.68 亿吨的大型煤矿 陕西省政府当时提出煤炭行业“三个转化”政策,核心就是变单纯的煤炭开采为高附加值 的煤化工行业,即“项目配套煤炭资源” 此时,香港益业向陕西省提出投建 240 万吨甲醇 M T O 项目,合作方为央企中化工程 集团2005 年 1 月 26 日,陕西省发改委与香港益业、中化工程集团签订《陕北能源化工 基地榆横 240 万吨甲醇 M T O 项目合作协议》 2005 年 10 月 10 日陕西省发改委陕发改能 源〖2005〗932 号文确认 240 万吨甲醇项目配套煤矿为波罗煤矿2007 年 6 月 5 日,240 万吨/年甲醇 M T O 一期 60 万吨/年甲醇及配套煤矿盛大开工仪式在榆林市举行,香港益业、 中化工程集团宣布该项目总投资 165 亿元,第一期投资 42 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香港益业实际控制人为刘娟,注册资金 100 万港元,刘 娟出资 99 万港元,其母亲张冀霞出资 1 万港元(后转让给其哥刘浩)。
坊间盛传,刘娟曾是 陕西省政府打字员,后赴香港几年以后,刘娟以投资商的身份回到西安,投资房地产领 域,并担任陕西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香港陕西省联谊会副会长2006 年 6 月 20 日,刘娟控制的陕西益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益业)和中化工程集团成立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益业投资),承接运营 240 万吨甲 醇 M T O 项目中化益业投资最初注册资金为 2 亿元,股东为陕西益业(出资 1.8 亿元,持 股 90%),中化工程集团(出资 2000 万元,持股 10%)记者从工商部门查询获悉,陕西益 业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金 1 亿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娟, 是刘娟侄子刘峰全资持有的一人公司陕西益业专门成立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益业能源)运作波罗煤矿 中化益业能源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金为 3 亿元,股东为陕西益业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 7500 万元,持股 25%),中化益业投资(出资 7500 万元,持股 25%),中化工程集团 (出资 7800 万元,持股 26%),陕西太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兴置业,出资 7200 万元, 持股 24%)。
记者从工商部门查询获悉,太兴置业和陕西益业一样亦为刘娟控制的企业在获得陕西省发改委确认的配套煤矿后,香港益业和中化工程集团承诺的 165 亿元巨 额投资甲醇项目却因资金问题停建六年过去了,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偌 大的工地仅仅打了一个 400 米深的主井和斜井,以及一个未完工就停建的办公楼,工地长 满荒草榆林市发改委一位官员亦向记者证实, “中化益业煤化工项目自 2007 年后,就处 于停建状态 ”而陕西省发改委的文件显示:中化益业投资 240 万吨甲醇制烯项目规划在榆横煤化工 业区建设,配套建设波罗井田2006 年 7 月,我委以陕发改能源【2006】677 号文对中化 益业投资 240 万吨甲醇 M T O 一期 60 万吨甲醇项目进行备案确认,该项目已于 2007 年 6 月 5 日在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举行开工仪式,计划 2009 年 8 月建成试运转探矿权尚存争议煤矿却神速获批多个手续陕西省发改委给香港益业配套的波罗煤矿探矿权,实质上从 2006 年至今一直处在司法 争议阶段,目前依然处在最高院的审理阶段颇为诡异的是,尽管该煤矿的归属未定,却 在短短一年之内“神速”获批。
记者了解到,2003 年 8 月 25 日,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 ,双方 决定共同出资,对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联合进行详查及精查根据上述协议,所产 生的利益由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以 8:2 比例分享协议签署后,该勘查区获得重大发现, 其块下储藏着约 15 亿吨优质动力煤在香港益业与中化工程集团承诺投资 240 万吨甲醇 M T O 项目后,在上级部门的支持 下,西勘院决定终止与凯奇莱公司的勘查合同为此,凯奇莱公司将情况反映给陕西省政 府在陕西省政府部门协调下,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与此同时,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也 介入协调2005 年 11 月 8 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文件(陕国土资办发【2005】65 号) 称:“双方同意继续以 2003 年 8 月 25 日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进行合作勘查并同意勘查 工作结束后,将探矿权转入双方合资成立的新公司或转入凯奇莱公司,进行后期开发 ”但在 2006 年 4 月 12 日,西勘院“一女二嫁” ,又与香港益业签订波罗-红石桥勘查区 的《合作勘查合同书》 ,合同约定,所取得的勘查成果和由此所产生的探矿权增值全部为香 港益业所有。
2006 年 5 月,凯奇莱公司将西勘院起诉至陕西省高院10 月 19 日,陕西高院一审判 决,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于 2003 年 8 月 25 日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凯奇 莱公司胜诉陕西省高院认为,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双方所签订的 2003 年 8 月 25 日合 作勘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西勘院不服判决,于 2006 年 11 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2009 年 11 月 4 日,最高人 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2011 年 3 月 30 日,陕西省高院判决凯奇莱公司败诉 随后凯奇莱公司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本案正处于审理阶段,尚未判决尽管该探矿权依然处在司法争议阶段,归属未定,但波罗煤矿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 “神速”获批多个手续一位长期从事煤矿行业的业内人士对记者称,波罗煤矿的获批速 度创造了煤矿审批的奇迹,正常情况下一个 500 万吨/年的特大型煤矿审批至少需要 5 年, 波罗煤矿竟然仅仅花了半年多时间;更何况该煤矿探矿权尚存争议,归属未定,按规定是 不能被审批的,简直“不可思议” 2006 年 11 月 1 日,中化益业能源取得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陕 北榆横 240 万吨甲醇和 80 万吨 M T O 项目一期工程 60 万吨甲醇及配套项目取水申请的批 复》(陕水资【2006】4 号);2006 年 12 月 29 日,中化益业能源取得陕西省环保局《关于 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波罗矿井 5.0M t/a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陕环批 复【2006】462 号);2007 年 2 月 2 日,中化益业能源取得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对榆横矿区 波罗井田范围内明长城保护措施的批复》(陕文物函【2007】17 号);2007 年 3 月 8 日,中 化益业能源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榆横矿区波罗矿井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7】57 号);2007 年 4 月 10 日,中化益业能 源取得国家环保局《关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榆横矿区波罗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批 复》(环审【2007】143 号);2007 年 5 月 15 日,中化益业能源取得水利部《关于陕西中化 益业能源有限公司榆横矿区波罗矿井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复函》(水保函【2007】137 号); 2007 年,中化益业能源取得国家安监局的 A PPA -0707 波罗矿井安全评价备案。
中化工程集团零收益退出在煤矿获批后,本应获得巨大收益的中化工程集团却选择以零收益退出,将巨大收益 拱手让给香港益业及其关联企业2006 年 4 月 12 日,在香港益业与西勘院签订的《地质项目合作勘查合同书》中,中 化工程集团全权委托香港益业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勘查收益全部归香港益业所有在中化益业投资公司运作中,中化工程集团仅仅是名义股东2006 年 6 月 15 日西安 长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长会字【2006】169 号)显示,中化工程集团认缴 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 万元,占公司股份 10%,实际出资 0 元中化益业投资的公司章程规定,中化工程集团持有的中化益业投资股权只能转给陕西 益业或陕西益业指定的第三方,而陕西益业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则可以自由转让记者还了解到,在中化益业能源中,股东中化工程集团认缴出资 7800 万元,持股 26%, 其实际出资为 0 元2008 年 7 月 25 日,中化工程集团将持有的中化益业投资 10%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 让给太兴置业;2008 年 3 月,中化工程集团将持有的中化益业能源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 让给陕西益业,彻底退出 240 万吨甲醇项目和煤矿项目。
至此,拥有央企背景的中化益业 能源和中化益业投资变身为由刘娟实际控制的家族企业《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次联系中化工程集团,一开始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对此不清楚中化工程集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央企,公司 运作规范,不存在问题延长石油买单假评估行骗省国资委在中化工程集团退出后,香港益业及其关联方将煤矿和甲醇项目高溢价卖给陕西省属 国有企业延长石油为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甚至伪造评估报告2008 年 11 月 14 日,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签署《协议书》(中化益业投资),约定陕西 益业向延长石油转让目标公司“中化益业投资 51%股权” 协议第五条约定:延长石油认 可目标公司“中化益业投资”总体评估作价 2.69 亿元人民币延长石油作为国有企业未对目标公司委托评估,就决定目标公司总体评估价为 2.69 亿 元人民币,明显违反规定事实上,2008 年 6 月 3 日陕西运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化益 业投资审计结果为净资产 1.4 亿元由此算来,中化益业投资虚增 1.29 亿净资产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在约定收购价格后,对被收购企业进行评估2009 年 4 月,陕西 益业委托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信评估公司)评估。
2009 年 5 月 8 日 正德信评估公司出具陕正德信评报字[2009]080 号,认定中化益业投资评估净资产为 2.8483 亿元人民币该评估报告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宗 668000 平方米土地估值 81526060 元 人民币,将另一宗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697500 平方米土地估值 85126387 元人民币正德 信评估公司关于土地的估值明显违法,不过正德信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中载明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了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