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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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缩小城乡差别,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缓解我国经济二元结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金融政策,应在解决资金有效配置方面充当主角,但由于受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约束、制度缺陷与环境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水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加以完善。一、一、农农村金融支持新村金融支持新农农村建村建设设的的现现状与存在的状与

2、存在的问题问题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既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又包括农村产业能力的建设,同时也包括村容村貌环境整治,这需要大量、长期的低利信贷资金。这与当前的农村金融供给矛盾是十分突出,综合来看有三个矛盾:一是多元化的信贷需求与供给单一的矛盾;二是“三农”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大量需求与日趋从严的信贷风险防范、约束机制之间矛盾;三是农村信贷服务的商业性、市场化运作与农业信贷的低利性、政策性之间的矛盾。下面就当前主要的农村金融主体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逐一剖析,找出病症所在。2(一)农业银行市场定位不清。农业银行近年来的市场定位从农村转

3、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业务范围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无异,在利益机制的趋动下,其支农比重逐年下降。经营管理模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商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面向大项目、大企业信贷营销,集中信贷管理的审批权限,收缩乡镇级机构,资金集中使用等一系列措施,使县级机构贷款审批的权限被上收,资金只能上存统一使用,而且历史包袱沉重,导致其基层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量十分微弱,使新农村建设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长期、大额、低利率的信贷支持。(二)农业发展银行心有余而力不足。1998 年农业发展银行将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集中精力致力于国有粮、棉

4、、油收购企业收购信贷资金的封闭管理,随后将贷款对象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粮棉油购销企业,形成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与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为辅的业务发展格局。近年来随着粮棉油购销企业的改制,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其基层机构面向涉农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已经全面展开,但期限多为短期,存在着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的不足,并且其资本金不足,历史包袱沉重,一线信贷人员不足,开辟新的信贷支农业务尚需新的政策安排。(三)农村信用社独木难撑。农村信用社自改革以来,在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与服务功能上都有了较大改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正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其提供的信贷服务集中在3

5、短期小额农户贷款,只解决了部分新农村建设资金,在资金实力、金融服务种类、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三农”发展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四)邮政储蓄银行需循序渐进。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前是只存不贷,对农村金融市场起着资金抽水机的作用,并且其市场份额较大,极大地抑制了农村信贷市场规模的扩大,银行成立后,才逐步开展信贷业务,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其资金不可能全部立即回流农村,以支持经济发展。(五)农业保险运行实践中障碍较多,主要表现在: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尚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赏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尽完善。(六)农村民

6、间信贷活动频繁,但借贷行为极不规范。民间信贷操作欠规范,交易成本高,借贷风险问题较多易导致社会不安定;“地下金融”活动仍处于政策上的抑制局面,新办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监管办法尚未出台,民间借贷活动没有合规的组织进行规范,其拾遗补缺的作用难以发挥。(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较差,不利于金融业经营与发展。一是社会诚信意识不浓,失信成本低,使逃废金融债权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抑制。二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虽发展迅速,但类型各异,名称繁多,担保基金筹集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形为担保,实多投资;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4赔机制尚未建全。三是县域企业普遍规模小,技术

7、含量低,达不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条件。四是信贷中介机构收费过高。二、二、农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新村金融改革支持新农农村建村建设设的建的建议议 按照中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农村金融改革要求,提出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一)改善农村金融供给状况,化解与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需求的矛盾1、农业银行首先应确定明确的支农服务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切实服务“三农”;其二应加速完成改革,扩充资金实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尤其是对涉

8、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项目的投入;其三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其四是按十七届三中全精神要明确规定将其县级支行年度内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比例,否则,限制其在当地新增网点的设置及其某些金融新产品或业务的推广。2、积极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项目,各级政府要尽最大财力补充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资本金,允许农发行采取有效途径广筹政策性信贷资金,在强化系统内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政策性信贷支农的项目范围,除按规定完成国家下达的粮、棉、油收购及其储备、加工等项目的信贷任务下,积极支持县、乡两级的农业综合性项目的开发,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特别是在进一步5充实县域分支机构一线人

9、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导向职能作用。3、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进一步激励农信社支农的供给热情,同时,也要约束其非农倾向。一要明确其县辖乡镇分社及其网点机构的各类存款全部用于当地“三农”发展,上级机构原则上不允许调拨乡镇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二要清晰界定支农的政策性信贷和商业性信贷项目的范围,凡是界定为政策性信贷项目,在利率上要优惠;政策性支农项目也应要遵循“谁出项目、农信社出资金并审贷、谁应承诺利息补差”的原则;三要进一步完善小额信贷,农户联保、信用村乡等贷款制度建设;四要改善信贷服务手段,充分体现农信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4、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

10、,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两个途径:一是允邮政储蓄银行与农信社或农发行签订大额协议存款,将资金交由农信社或农发行投入农业或农村地区。二是邮政储蓄银行自行开展支农信贷业务,将资金回流到农村。(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1、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2、加快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将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信用6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11、 3、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既要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拓农村担保业务;又要鼓励农户、小生产者、乡镇企业创设中小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并给予一定时期适当的税收优惠。积极探索仓单质押、农具、牲畜、农作物收获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手段。(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1、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建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专门负责农业保险业务;2、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保险,由政府对投保农户和保险公司给予补贴;3、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 (四)引导民间金融有序、健康发展,成为和谐农村金融体系一个组成部分1、引导、鼓励民间借贷采取比较规范的契约形式,防止借贷纠纷的发生,坚决抑制高利贷蔓延,化解其负面影响。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赋予一些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地位,在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允许具备一定规模、运作较规范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较小范围内开展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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