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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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认证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认证一、 什么是鉴定结论(一) 、鉴定结论的概念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科学技术方法、技能对案件专门问题所作的书面评 定。鉴定结论由四个基本要素构成:鉴定对象;鉴定人;鉴定方法;鉴定结论。1、鉴定对象 是指鉴定活动的客体,即诉讼程序启动之后司法机关所提取的各种物证;诉讼当事人在诉 讼程序启动之后,向法庭提供的物证;行为人的法定能力。2、鉴定人 鉴定人是指鉴定活动的主体,即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科学技能对鉴定对象的客观物质属 性或者对被鉴定人的法定能力进行鉴定的人员。鉴定人应当同时具备专家资格及鉴定人资格。专家资格也可以称之为鉴定人的资历,

2、如鉴 定人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应接受过专业学科教育和技术培训,能够熟练运用专 业科学技术并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鉴定人资格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的规定, 通过法定的审批手续、注册手续而取得进行鉴定的法定资格。3、鉴定方法 鉴定方法是指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所运用的科学方法、科学技能所依照的技术标准或所能 凭借的仪器、技术手段,在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内对物证进行检测、检验进行定性、定量分 析,判断鉴定对象的饿客观状况和物质属性。4、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对鉴定对象进行鉴定之后,所作出的分析、 评定意见。鉴定结论必须是书面形式。(二) 、分类 按作出鉴定结论所依据

3、的学科理论可分为: 1、 法医学鉴定结论 2、 物证技术学鉴定结论 3、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 4、 会计学鉴定结论 5、 工程技术学鉴定 6、 考古学鉴定结论 7、 生物学鉴定结论 8、 遗传工程学鉴定结论二、鉴定结论作为证据采纳应该注意的问题2(一) 、鉴定机构 1、 规则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规定,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为: 1) 、 刑事诉讼法规定,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是进行伤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法定鉴 定机构,包括教学、科研机构所设立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中被省级政府指定为鉴定机构的;2) 、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审计、物价管理、金融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质量监督、野生动

4、植物、交通管理、商标管理、专利管理、版权管理等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是负责对涉案证 据进行鉴定的法定鉴定机构;3) 、依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注册取得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4)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规定,省级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委员会是法定的鉴定机 构;5) 、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 估价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 复核裁定机构。6) 、国家发展委员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指定机构审查合格的价格事务所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机构。除了上述法定鉴定机

5、构外,司法机关设立的专门鉴定机构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然 起着重要作用。公安系统。公安系统。公安部设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并领导全国各级公安部门设置的刑事技术鉴定 机构,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类鉴定。人民检察院系统。人民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市、县四级人民检察院均设置了鉴定机构,主要 开展涉及侦查反贪案件有关的案件鉴定工作。人民法院系统人民法院系统。目前以建立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三级技术鉴定机 构,设法医室的有 1133 个,占法院总数的 34%,开展人体损伤鉴定、有关物证、书证、 毒物、痕迹的复核鉴定、已处决罪犯尸体鉴定、与法医学有关材料的检验鉴定等鉴定工作

6、。司法系统司法系统。司法部设立的司法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受理全国公、检、法系统委托鉴定的 案件。2、理论认为 不能出具鉴定机构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二) 、鉴定人 1、 规则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明确鉴定人法定资格的取得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2) 、规章:鉴定人管理办法 ;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 3) 、条例: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公安部刑事技 术鉴定规则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房地产估价 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

7、。2、 理论认为 鉴定人不具有法定鉴定资格证明的,该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三) 、鉴定人数(四) 、鉴定书(五) 、回避(六) 、为双方鉴定 理论认为,鉴定人同时为原告人、被告人进行鉴定的,该鉴定结论应予排除。三、确定被采纳为证据的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 、鉴定程序 1、规则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鉴定程序没有严格的规定。2、理论认为 鉴定程序是指鉴定人对鉴定对象进行鉴定、作出评定的全过程。鉴定的全过程应当如实记 载在鉴定结论中,提起鉴定的时间、进行鉴定的时间、鉴定的地点、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在 场人员应当逐项写明,其中亦包括收取鉴定费用的凭据等。认定鉴定

8、结论时,对具有下列 情况的,应不予采信:1) 、鉴定不是在有效时间内进行的。 2) 、鉴定不按照案件侦破顺序进行,即遵循人们逐步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出现在犯罪现场的。 4) 、救治医生伪造病历的。 5) 、与鉴定有关的资料收集不够齐全的。 6) 、被告人亲属或者被害人亲属支付鉴定费用的。(二) 、检材1、 规则 现有的法律规定有: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1979 年修订) 公安部刑事鉴定规4则 (1980 年) 解剖尸体规则 (1979 年) 。这些规定制定的较早,都是一些原则上的规定, 对于案发现场的勘查、勘验的详细步骤,对涉案的书证、物证

9、及对案发现场遗留痕迹的提 取、收集、保管、送鉴定,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进行解剖、对死亡原因的鉴定等都没有详 细的操作程序上的规定。2、 理论认为 作为鉴定对象的检材的提取、收集、保管、送鉴定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的,不予采 信。(三) 、鉴定结论(四) 、鉴定人出庭1、 规则 现有法律没有明确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2、 理论认为 在下列情况下鉴定人应该必须出庭作证:1) 、重大疑难案件; 2) 、证据存疑案件; 3) 、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有可能当庭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案件; 4) 、侦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已经进行鉴定的,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 是不利于被告人的鉴定结论的。(五) 、不同鉴定结论理论认为,在认证存在差异的的鉴定结论证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其证明力: 1、 进行鉴定的时间距离案发时间的远近。 2、 鉴定人理论造诣的深浅,鉴定经验的多寡。 3、 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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