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预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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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由豆豆相本文由豆豆相传传批量上批量上传传(关于豆豆相关于豆豆相传传, ,请访问请访问: :http:/) | 名称名称连连云区教育系云区教育系统应统应急管理急管理预预案案(1).doc 大小大小83968 时间时间2010/4/17 13:11:08 编辑编辑2010/4/17 13:11:08连云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预案(1).doc摘要:摘要:本文由豆豆相本文由豆豆相传传批量上批量上传传(关于豆豆相关于豆豆相传传, ,请访问请访问: :http:/) | 名称名称连连云区教育系云区教育系统应统应急管理急管理预预案案(1).doc 大小大小83968 时间时间2010/4/17 13:11

2、:08 编辑编辑2010/4/17 13:11:08关关键词键词: :豆豆相豆豆相传传 连连云区教育系云区教育系统应统应急管理急管理预预案案(1)类别类别: :工工业业连云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预案连云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预案根据连云区人民政府要求,为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一、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总指挥:孙大龙副指挥:程兴华 程学斌成 员:俞德奎 朱春全 孙亚东 张士玉 彭爱舞 孙玉勤 董 影 顾 云 王 彬 杨尧忻 关炳启 马继高 苏立柱 张 勇 各学校校长二二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

3、领导小组:组 长:孙大龙副组长:程兴华 程学斌成 员:俞德奎 朱春全 孙亚东 张士玉 彭爱舞 孙玉勤 董 影 顾 云 王 彬 杨尧忻 关炳启 马继高 苏立柱 张 勇 各学校校长三、食品卫生、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组 长: 孙大龙副组长: 程学斌 朱春全成 员:俞德奎 张士玉 彭爱舞 孙玉勤 董 影 顾 云 王 彬 杨尧忻 关炳启 马继高 苏立柱 胡希华 各学校校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二条第二条 编编

4、制依据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三条第三条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预案适用于连云区行政区域范围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单位),发生的以下重大安全事故:(一)学校发生的死亡 1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 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火灾事故。(二)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死亡 1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

5、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三)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 1 人以上;中毒 2 人以上的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四)学校建设工程施工中和校舍等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五)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设施)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等,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六)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春游等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发生拥挤踩踏等情

6、况,导致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安全事故。(七)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从而造成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八)学校或其学生遭受龙卷风、冰雹、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侵害,导致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事故。(九)学校师生因严重心理问题或校内矛盾激化引起的自伤、自残、打群架或其他严重破坏性行为,从而导致死亡 1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师生心理疾患及校内矛盾激化事故。(十)在校内发生的一次死亡 1 人以上;重伤 2 人以上;造成重大经

7、济损失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第四条第四条 工作原工作原则则(一)严密控制,果断处置。事故发生后,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果断措施,对事态发展进行严密控制,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三)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

8、案演练等工作。第五条第五条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第六条第六条 学校教职员工都有第一时间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应急指挥机构的调遣和安排。第七条第七条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报区委、政府同意后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或者在应急处

9、置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 应急准备第八条第八条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方案,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事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第九条第九条 区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工作以及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条第十条 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

10、的资金准备。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学校承担,学校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区教育局和学校大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培训与演习。进一步加强对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主动争取各种媒体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危机意识;组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好对广大师生的培训,将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进课堂,加强师生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区教育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

11、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加强对各校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和经常性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章 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各校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事故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可能引发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各校建立 24 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 2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 24 小时值班电话为 82310851),在事故发生 4 小时内区教育行政主

12、管部门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区政府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区教育局传真电话:82323621,电子信箱:lyqjyj5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一)发生事故的学校(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四)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五)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六)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区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经指挥中心同意,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在第

13、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做好救援、善后工作,并同时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 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组建坚强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委、政府和区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区教育局组建“区教育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进行救援指导、协调配合。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区教育

14、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人事科、教研室、财务审计科、成教办、勤工办、综治办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组成。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区教育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综综合合协调组协调组、救援行、救援行动组动组、 、调查调查善后善后组组。 。指挥中心及下设三个组主要职责如下:(一)区教育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

15、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4、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支援;5、检查督促各负责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4、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争取应急处置时各有关部门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支持与配合;5、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按事实通报情况,接待记者,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的不良

16、影响。(三)救援行动组主要职责:1、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首先做好应急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2、协调应急资金的落实;3、根据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4、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5、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6、协调公安干警及学校保卫人员保护现场,稳定师生情绪,帮助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7、帮助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8、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四)调查善后组主要职责:1、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2、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负责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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