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险》310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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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31056.doc承辦單位人事室退撫保險組(第三組)社科學院人事組醫學院人事組承辦人詹維倫韓家鳳黃美玲聯絡電話3366-59522394-488023123456 轉 88135一、申辦時間:隨時辦理。二、依據法令: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三、Q & A:中央健康保險局常見問答四、健保項目、申請書表與繳送資料、注意事項,詳如下表:項目申請書表與繳送資料注 意 事 項本人加保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 保(轉入)申報表 2.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1.到職日為加保日 2.國外回來者: (1)每次出國期間超過 2 年以上

2、,經 戶政機關將戶籍遷出者,需先辦 理恢復戶籍登記,再次取得加保 資格後才能辦理加保手續。如恢 復戶籍日為到職日前,需先至區公所辦理轉入,同時辦理於到職 日轉出,持轉出表至本校辦理加 保。 (2)出國前曾辦理停保者,需持護照 至原停保單位辦理復保,再辦理 於到職日轉出,持轉出表辦理加 保。 3.外國籍教師加保須檢附居留證正反面 影本,並自居留證發證日為加保日。眷屬加保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 保(轉入)申報表 2.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 3.跨親等加保者:須檢附1.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 2.加保資格: (1)無職業之配偶 (2)無職業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若為申請跨親等投保聲明書4.年滿 20

3、 歲無謀生能力,或 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二等 親內直系血親卑親屬:須 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應屆畢業或服役退伍日起 1 年內且無職業者:須檢 附畢業證書影本或退伍令 影本 6.外籍眷屬加保者:須附居 留證正反面影本跨親等加保,須檢附切結書。 (3)未滿 20 歲且無職業或年滿 20 歲 且無謀生能力之二等親內直系血 親卑親屬。 (4)年滿 20 歲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二 等親內直系血親卑親屬。 (5)應屆畢業學年終了或服役退伍日 起 1 年內且無職業者。 (6)外籍眷屬加保須居留滿四個月始 可加保。新生兒 加 保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 保(轉入)申報表 2.出生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 籍謄本影

4、本一份;外籍人 士須檢附居留證正反面影 本 3.請領健保卡申請表 如卡要貼照片請貼上 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 張1.在國內出生者:以出生日為加保日 2.在國外出生者:於國內設立戶籍滿 4 個月始可加保。 3.外籍人士須居留證滿 4 個月始可加保。4.可選擇依附父或母加保。建議選擇依 附保費較低者,應眷屬保費與本人相 同。 本人或 眷 屬退 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保 (轉出)申報表1.喪失投保資格時辦理,如:死亡、失 蹤滿 6 個月、出境戶籍辦理遷出。2.本人退保時,眷屬須一併轉出。本人或 眷 屬 轉 出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 保(轉出)申報表 2.眷屬入伍者應檢附入伍通 知書,辦理轉出1

5、.轉換投保單位或改變投保身分時辦理, 如:本人離職、退休,眷屬就業、終 止收養關係、離婚、年滿 20 歲未具 或喪失續保資格。 2.眷屬入伍應辦理轉出。 3.本人轉出時,眷屬須一併轉出。本人或 眷 屬 停 保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停 保、復保申報表預定出國 6 個月以上者,得選擇停保, 停保期間無須繳納保費。 停保生效日: 1.出國前申報者,以出國日為生效日 2.出國後申報者,以申報日為生效日本人或 眷 屬1.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停 保、復保申報表1. 保險對象每次返國均應辦理復保, 並繳納保費。復 保2.復保對象之護照影本(含 停保至復保期間出入境章戳 及保險對象基本資料)2. 保險對象單

6、次出國未滿 6 個月即返 國者,將註銷先前的停保,並追繳 停保日至返國日保險費,同時恢復 健保醫療給付。帶職帶薪 出國進修1.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帶職 帶薪期間全民健康保險選 擇繼續參加或停保申請書 2.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停 保、復保申報表可選擇續保或停保 續保請至本室辦理後持通知單至總 務處出納組繳費 停保詳如停保說明育 嬰 留職停薪1. 續保: (1)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育 嬰留職停薪期間全民健 康保險選擇轉出繼續參 加或停保申請書 (2)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 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 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 報表 ()育嬰之兒童戶口名簿或 戶籍謄本 2.停保: (1)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育

7、嬰留職停薪期間全民健 康保險選擇轉出繼續參 加或停保申請書(2)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 停保、復保申報表 3.轉出: (1)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育 嬰留職停薪期間全民健 康保險選擇轉出繼續參 加或停保申請書(2)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 退保(轉出)申報表可選擇續保、停保、轉出 續保由本校申報健保局核准後,由 健保局開立繳費通知,保費可延緩 三年繳納 停保詳如停保說明 轉出者請持本校轉出表辦理依附其 他眷屬加保非 育 嬰 留職停薪1. 續保: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非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全民 健康保險選擇轉出繼續可選擇續保、停保、轉出 續保請至本室辦理後持通知單至總 務處出納組繳費 停保詳如停保說明參

8、加或停保申請書 2.停保: (1)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 非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全民健康保險選擇轉 出繼續參加或停保申 請書 (2)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 象停保、復保申報表 3.轉出: (1) 國立台灣大學教職員 非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全民健康保險選擇轉 出繼續參加或停保申 請書 (2)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 象退保(轉出)申報 表轉出者請持本校轉出表辦理依附其 他眷屬加保自墊醫療 費退費申 請1.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 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應檢附書據 國內(1)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表 (2)診斷書或證明文件(3)住院案件檢附診斷書或出 院病歷摘要 (4)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 診單或住院申請書 (

9、5)免部分負擔證明 (6)委託書(聲明書)(非本人 申請時需填寫) 國外(含大陸地區)(1)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表 (2)診斷書或證明文件 (3)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 乙份(護照貼有照片及中 華民國出、入境章戳)1.核退項目包括: (1)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 (2)特殊情況自墊醫療費用 (3)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超過規定上限 2.申請期限: (1)欠費繳清之日起 6 個月內。(2)急診、門診或出院之日起 6 個月 內。 (3)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費用核退:次年 6 月 底前。(4)委托書(聲明書) (非本 人申請時需寫) 以上證明文件如非中、英文, 請檢附翻譯本。 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費用核退(1)

10、費用收據正本 (2)委託書(聲明書) (非本 人申請時需寫)請領健保 卡1.請領健保 IC 卡申請表: 親洽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 局或各地郵局櫃台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 名簿影本 3. 2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 半身彩色(或黑白)未戴有 色鏡片眼鏡照片乙張 如至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 局現場申辦: (1)本人申辦:請攜帶身分 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 驗 (2)由代理人代為現場辦理: 應同時出示申請人及代 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 本,以備查驗一、IC 卡申請方式:: 1、可至郵局櫃台繳交申請表及工本 費 2、親洽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及聯 絡辦公室繳交申請表及工本費. 二、下列原因應繳納工本費 200 元: 1、如因身分資料變更(如變更姓名)2、毀損(如卡片斷裂) 3、更換照片 4、遺失等原因申請換發健保 IC 卡 者, 三、下列原因免繳納工本費: 1、首次領卡(如新生嬰兒、新外聘 外籍勞工) 2、其他原因(卡片及晶片無刮傷,但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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