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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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清单修改清单根据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对原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评审会议纪要及修改情况对照表评审会议纪要及修改情况对照表序号评审意见修改内容1细化项目建设背景,附件补充临澧县小石灰窑关闭淘 汰工作实施方案 ,阐述当地政府对整治小石灰窑措施、 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细化,详见 P1-P2。2补充保护目标调查,进一步核实项目选址与饮用水源保 护区边界的位置关系。已补充,详见 P4。3核实并明确项目排水走向,附区域水系图和雨水排放走 向图。已核实,详见 P8、附图 7。 4核实原料种类及消耗。明确石灰石

2、来源。已核实,详见 P7。 5核实石灰窑二氧化硫源强分析。已核实,详见 P29-P30。6初期雨水收集、处置措施;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地 面硬化、绿化、原料区防雨、运输扬尘) ;生活污水不 外排措施;石灰窑烟气处理自动化控制措施;补充石灰 窑除尘措施类比资料。已补充,详见 P38- P39、P41、P52。7补充淘汰小石灰窑明细表。核实污染减排效果、分析对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已补充,详见 P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

3、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设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

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谭大艺联系人谭大艺通讯地址临澧县刻木山乡岩龙村五组联系电话13975677122传真邮政编码415215建设地点临澧县刻木山乡岩龙村五组及临澧县新安镇右昌村交界处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石灰和石膏制造C301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13334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1500其中:环保总投资(万元)17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 年 11 月底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一、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5、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对石灰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临澧县新安镇地区非法、土法、不符合规划石灰窑死灰复燃,烟尘、粉尘随意排放,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对区域生态造成破坏。2016 年 10 月 21 日,临澧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临澧县小石灰窑关闭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整治目标为关闭淘汰全县范围内的小石灰土窑,鼓励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窑,从而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消耗,提升石灰产业整体水平。方案实施工作步骤主要从宣传发动阶段(2016 年 7 月-9 月) 、停产阶段(2016 年 10 月-11月) 、联合执法阶段(2016 年 1

6、2 月) 、结构调整阶段(2017 年 1 月-3 月) 、工作总结阶段(2017 年 4 月)等五个阶段去实施。2目前,全县土石灰窑已基本关闭,为了能够有效利用当地石灰石资源,同时响应临澧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号召,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决定拟在临澧县刻木山乡岩龙村五组投资1500 万元建设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根据建设单位介绍,原 1 个土石灰窑最大年产石灰规模为 6000t,本项目由 5 个股东组成,本项目建设将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土法石灰窑 9 个(5.4 万 t) ,分别见下表 1。而本项目二个环保机械竖窑年最大生产能力 10 万 t,既能满足环保的要求,又能满

7、足节能的要求。表表 1 小石灰窑淘汰明细一览表小石灰窑淘汰明细一览表序号石灰窑名称数量淘汰最大年生产规模1程恒东2 个12000t2谭大艺2 个12000t3冉波2 个12000t4黄建华2 个12000t5黄明1 个6000t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 修改)中册石灰和石膏制造业产排污系数,石灰土窑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产生量为 3344m3/t产品、烟尘产生量为18.47kg/t产品、SO2产生量为 3.027kg/t产品、NOX产生量为 1.387kg/t产品,故淘汰土法石灰窑 9 个(5.4 万 t)产生的各污染物分别为 SO2:163.46t/a、NOX:

8、74.90t/a、烟尘:997.38t/a。以上土石灰窑均未采取相应环保设施,烟气全部直排,而本项目实施后 SO2排放量为:5.14t/a、NOX排放量为 25.7t/a、烟尘排放量为 12.8t/a,故项目实施减少了区域 SO2排放量为:158.32t/a、减少区域 NOX排放量为 49.2t/a、减少区域烟尘排放量为 984.58t/a。为了完善本项目的环保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8 年第 253 号令)中的有关规定,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

9、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及工程资料、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拟拆分为两期进行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 5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本次评价分期进行评价。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2 月 28 日)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0、 1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53 号令)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9 月 1 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10)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12)国务

11、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第 33 号令,2015 年 6 月 1 日) ;(1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628 号) ;(15) 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6) 临澧县小石灰窑关闭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临环委发【2016】2 号,2016.10.21。2、环评技术导则(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3)

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4)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3、有关技术文件(1) 、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2)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编号:2017-7 号) ;(3) 、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临澧县刻木山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42017.4.11;(4) 、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临澧县官亭乡岩龙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场地租赁协

13、议,2013.1.13;(5)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临澧县新安镇右昌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2017.5.8;(6) 、关于临澧县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新型环保石灰窑生产线项目选址意见书,2017.4.10。三、工程概况三、工程概况1、项目建设地址及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临澧县刻木山乡岩龙村五组及临澧县新安镇右昌村交界处,位于临澧县刻木山乡总体规划之外(详见附图 1) ,地理坐标为 E:1112814、N:294140,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地块原为废弃的荒地,没有植被和农作物生长,生态环境较差。周边环境现状周边环境现状:拟建地块东面为荒地,荒地以外 230m 为土石灰窑,

14、南面 50m 临山体,北面临山体,西面为空地,西南侧 50m 岩龙建材厂,项目东北面 1.9km 为官亭水库,拟建项目区域 300m 范围内无居民住户,详见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及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现状示意图。注:官亭水库现有澧北水厂取水口为官亭水库唯一取水口,根据官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及批复,一级保护区:水域:以现有澧北水厂取水口为中心周边 300 米半径内水域;陆域:现有澧北水厂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 200 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官亭水库水域;陆域:官亭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陆域及青龙河、樟树河入库口上游 3 千米范围内汇

15、水区域。本项目与官亭水库的位置关系详见图 5。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地块用地来源于临澧县官亭乡岩龙村村民委员会及临澧县新安镇右昌村交界处,属于租赁用地,拟建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13337m2(约 20 亩) ,建筑面积为 3652m2,分为原料储存区、办公生活区、成品区,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与二期建设内容相同,一期工程主要新建1 座 5.3350DJHB 型环保机械竖窑,并配套脱硫除尘环保设施,装机容量为 450 千瓦/座,以及生活办公设施,1 间配电室及操作室等其他道路排水等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主要新建 1 座5.3350DJHB 型环保机械竖窑,并配套脱硫除尘环保设施,装机容量为 450

16、 千瓦/座,以及操作室,其他生活办公设施、辅助工程、部分环保设施依托一期工程,二期全部建成后,年产 105万 t 新型环保节能石灰生产线。一期工程主要项目组成及主要用地技术指标见表 2,二期工程主要项目组成及主要用地技术指标见表 3。表表 2 一期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一期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备注主体工程1环保机械竖窑100m2新建 1 座 5.3350DJHB 型, 露天形式1原料区2400m2钢结构2成品区800m2钢结构采用两个圆库储存3配电室22m2砖混结构辅助工程4操作室30m2钢结构办公设施1办公宿舍区200m2砖混结构1三格式化粪池3m3/d砖混结构处理生活污水2沉淀池10m3/d砖混结构处理初期雨水3危险固废暂存间5m2砖混结构布置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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