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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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字校字200688 号号)对学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是学校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和实施本科与研究生对学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是学校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和实施本科与研究生培养一体化,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优秀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一体化,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优秀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生源而实施的一项激励机制和培养模式。为规范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培养提供优质生源而实施的一项激励机制和培养模式。为规范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特

2、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培养模式一、培养模式1.1.在设有硕士、博士授权点的相关本科专业中,对优秀本科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在设有硕士、博士授权点的相关本科专业中,对优秀本科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试点,并实行能进能出的滚动竞争机制;养试点,并实行能进能出的滚动竞争机制;2.2.经选拔、考核和认定,对成绩突出、素质优秀或具有特殊潜质的一年级或三年级本经选拔、考核和认定,对成绩突出、素质优秀或具有特殊潜质的一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授予本硕连读资格或本硕博连读资格;科生授予本硕连读资格或本硕博连读资格;3.3.对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本科生实行导师制;对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本科生实行导师制;4.4.

3、对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本科生按学年进行考评认定;对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本科生按学年进行考评认定;5.5.经考核和认定,选拔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三年级本科生进入本硕连读,即在经考核和认定,选拔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三年级本科生进入本硕连读,即在本科四年级可攻读部分硕士学位课程。学校在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和机电学院本科四年级可攻读部分硕士学位课程。学校在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和机电学院组建本硕连读试点班;组建本硕连读试点班;6.6.部分专业从本科一年级起单独组班,实行本硕连读一体化培养;部分专业从本科一年级起单独组班,实行本硕连读一体化培养;7.7.经考核和认定,推荐具

4、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四年级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经考核和认定,推荐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四年级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8.8.对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继续实行硕博连读培养。对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继续实行硕博连读培养。二、培养工作组织机构二、培养工作组织机构1.1.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等部门的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统一规划、负责人组成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定

5、位与目标,统一规划、研讨、指导培养工作。研讨、指导培养工作。2.2.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相关学院的有关人员及部分专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相关学院的有关人员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组,制定选拔方案和培养计划,组织检查和考核培养工作,家学者组成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组,制定选拔方案和培养计划,组织检查和考核培养工作,总结培养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教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培养工作。总结培养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教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培养工作。3.3.学院教学和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系主任和教授组成学院培养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学院教学和学生工

6、作的主管领导、系主任和教授组成学院培养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本学院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选拔、考评和推荐等工作。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本学院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选拔、考评和推荐等工作。三、选拔工作三、选拔工作1.1.选拔原则选拔原则(1 1)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2 2)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3 3)重点考核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全面考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全面考评综合素质;(4 4)择优录取。)择优录取。2.2.选拔对象选拔对象(1 1)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2 2)经教育

7、部公示并被我校录取的部分保送生)经教育部公示并被我校录取的部分保送生; ;(3 3)重要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重要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4 4)入学摸底考试、基础强化班和工科研究实验班选拔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入学摸底考试、基础强化班和工科研究实验班选拔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5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科学研究潜质或学术专长的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科学研究潜质或学术专长的学生。3.3.选拔办法选拔办法(1 1)第一学年本硕(博)连读资格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初进行,由教)第一学年本硕(博)连读资格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初

8、进行,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组织实施;第三学年本硕(博)连读资格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第五学务处和学生处组织实施;第三学年本硕(博)连读资格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第五学期进行,本硕连读生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第六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期进行,本硕连读生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在第六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实施;(2 2)选拔人数由学校依据新生入学数的一定比例和国家下达的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加以)选拔人数由学校依据新生入学数的一定比例和国家下达的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加以确定;确定;(3 3)申请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第一学年的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申请本硕(博)连读资

9、格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第一学年的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第三学年的申请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织的考试;第三学年的申请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4 4)申请本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具有本硕连读资格,并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相关学)申请本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具有本硕连读资格,并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考核;院组织的考核;(5 5)第一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初选名单(包括入选基础强化班和工科)第一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初选名单(包括入选基础强化班和工科研究实验班的学生)由学校工作组审核提出;第三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和本研究实验班的学生)由学校工作组审核提出;第三学年

10、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和本硕连读学生的初选名单由学院工作组推荐,校工作组审核后提交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硕连读学生的初选名单由学院工作组推荐,校工作组审核后提交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和公布选拔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和公布选拔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本人。和学生本人。四、培养过程四、培养过程1.1.本硕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本硕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6.56.5 年,本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年,本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9.59.5 年。特年。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和学校

11、审批后,本硕连读生的学习年限可缩短为别优秀的学生经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和学校审批后,本硕连读生的学习年限可缩短为 6 6 年,年,本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可缩短为本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可缩短为 8.58.5 年。从本科一年级起进行本硕连读培养的学生学习年。从本科一年级起进行本硕连读培养的学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为年限原则上为 6 6 年;年;2.2.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实行学年考评和淘汰制。本科生培养期间由教务处负责考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实行学年考评和淘汰制。本科生培养期间由教务处负责考评,研究生培养期间由研究生院负责考评。学校按学年公布具有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和评,研究生培养期间由研究生院负责考评

12、。学校按学年公布具有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和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名单;硕博连读资格学生的名单;3.3.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进入学校基础强化班或工科研究试验班、学院培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进入学校基础强化班或工科研究试验班、学院培优班、本硕连读或本硕连读班学习,按相关培养方案实施;优班、本硕连读或本硕连读班学习,按相关培养方案实施; 4.4.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本科生培养期间,从第一学期起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借阅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本科生培养期间,从第一学期起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借阅图书资料,且每学年获得图书资料,且每学年获得 5050 小时的免费上机补贴,在第三学年配备导师;小时

13、的免费上机补贴,在第三学年配备导师;5.5.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本科生培养期间,若在第一学年结束时申请并被批准转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本科生培养期间,若在第一学年结束时申请并被批准转专业,须由转出学院考核;从第二学年起由转入学院考核;专业,须由转出学院考核;从第二学年起由转入学院考核;6.6.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停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情况,将视为自动放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停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情况,将视为自动放弃本硕(博)连读资格;若出现休学情况,视休学原因决定是否保留本硕(博)连读资格。弃本硕(博)连读资格;若出现休学情况,视休学原因决定是否保留本硕(博)连读资

14、格。7.7.第四学年具有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纳入下年度硕士生第四学年具有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纳入下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按期毕业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以上者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如招生计划,按期毕业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以上者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则参照国家政策处理)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则参照国家政策处理) ;8.8.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免试进入本校研究生培养阶段,按录取后的学科专业进行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免试进入本校研究生培养阶段,按录取后的学科专业进行培养。培养。五、考评工作五、考评工作1.1.本科生培

15、养期本科生培养期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须通过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须通过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学年考评,达到以下要求者,继续授予本硕(博)连读资格,否则取消其本硕(博)连的学年考评,达到以下要求者,继续授予本硕(博)连读资格,否则取消其本硕(博)连读资格。读资格。(1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热爱祖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理论,热爱祖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

16、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精神;(2 2)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每学年的学习任务。每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学分)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每学年的学习任务。每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达绩点达 3.03.0 以上或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学院本专业的前以上或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学院本专业的前 15%15%。若在国家级竞赛获得奖励或。若在国家级竞赛获得奖励或在重要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经学校认定其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在重要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经学校认定其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放宽;(3 3)每年均须获得学校三等以上的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每年均须获得学校三等以上的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校基础强化班或工科研究试验班、学院培优班、本硕连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校基础强化班或工科研究试验班、学院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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