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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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键词一“身边人” 受贿犯罪主体扩大配偶情人列入其中【修正前的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修正案】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 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 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

2、的国家工 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解读】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中,领导干部“身边人”如配偶、子 女、情人参与作案的现象十分普遍。另外,一些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时的 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 托人财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根据我国修订前的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受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非国 家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因此,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只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 共同犯罪的规定,将领导干部“身边人”作为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新的刑法修正 案实施后,领导干部

3、“身边人”可独立作为受贿罪的主体,这无疑弥补了法律的不足。关键词二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大幅加重该罪刑罚最高刑提高至十年【修正前的刑法】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 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修正案】将本罪中差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解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社会影响恶劣。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这次修改 加重了对这类犯罪的惩处,同时,在量刑上又注意与贪污贿赂犯罪有所区别。关键词三 “老鼠仓” 补充内幕交易规定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修正前的刑法】对利用证

4、券、期货交易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犯罪及刑事责任 作了规定。【修正案】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 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 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的 规定处罚。【解读】在证券市场火爆时,曾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基金公司经过研究,决定把大量 资金投到某一支股票上。但基金经理在买股票的时候自己也买了很多,并告诉他的亲戚朋 友也投钱到这支股票上,提前建仓,之后提前跑掉,即通常说的“来得快,跑得也快”的 “老鼠仓” 。过去对此类行为,无法用修订前的刑法规定的

5、“内幕交易罪”进行打击。新修 订的刑法对这种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有 利于打击此类犯罪。关键词四 组织传销 严打组织传销行为增加规定其为犯罪【修正前的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修正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 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 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读】目前,以“拉人头” 、收取“

6、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严重。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 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 任。刑法此次修正,适应新形势,增加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的规定。这一新增规定,主要是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而不是普通的传销人员,因为他们 也是受害者。关键词五 个人信息 非法泄露个人信息可能被判三年徒刑【修正前的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修正案】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 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

7、法提 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解读】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源头有的竟是一些国 家机关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电信、金融等单位。他们在履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活动中,将获 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非法泄露,对公民的人身、财产 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了严重威胁。此次刑法修订增加这方面规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 息安全。关键词六 绑架罪 降低绑架罪起刑

8、点最低十年降为五年【修正前的刑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 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修正案】在上述规定中增加一档刑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解读】现在的绑架犯罪已经和多年前大不相同,以前绑架者多是亡命之徒,手段也 很残忍。现在绑架者很多既不“撕票” ,也没有虐待行为,只要拿到钱就会放人。而修正前 的刑法对绑架罪设定的刑罚层次偏少,已不能完全适应处理这类情况复杂案件的需要。这 次修正,既考虑了绑架罪严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应予严惩,又考虑到实际发生的

9、这类案件 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刑法设置上适当增加了档次。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按照罪刑相 适应的原则惩治此类犯罪。关键词七 偷税罪 不再规定具体数额初犯可不追究刑责【修正前的刑法】从偷税的具体数额和所占应纳税款比例两方面对偷税罪的定罪量刑 标准作了规定。【修正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 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增加规定:有上述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

10、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 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解读】在经济生活中,偷逃税的情况十分复杂,同样的偷税数额在不同时期对社会 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有关部门建议,在刑法中对偷税罪的具体数额标准不作规定, 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司法解释并适时调整。同时考虑到打击偷税犯罪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 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以较好地 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关键词八 未成年人盗窃 组织未成年人盗窃最高可能判刑七年【修正前的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修

11、正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解读】在一些大中城市,未成年人有组织地进行扒窃、抢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他们的背后经常会有一个成年人的团伙在操纵。这种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损害未 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理应定为犯罪。关键词九 反洗钱 修改完善相关措施增设单位窝藏犯罪【修正前的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 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2、并处罚金。【修正案】增加上述犯罪的单位犯罪。【解读】现实生活中,这类犯罪有些是单位实施的,依据现行法律无法追究单位的刑 事责任。修正案增加单位犯本罪的规定,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刑法的反洗钱措施。关键词十 军车号牌 盗窃部队车辆号牌最高可判七年徒刑【修正前的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修正案】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规定了此类行为的单位犯罪。【解读】近年来,盗窃、出租、非法使用军队车辆号牌的情况时有发生。修正案增加 这方面的规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军队形象、声誉,保障部队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文来自(学法网 http:/) 原文地址 http:/ 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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