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保稳定 六调联动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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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调解保稳定人民调解保稳定 六调联动促和谐六调联动促和谐永胜乡六调联动社会效果显著永胜乡现有 4 个行政村,46 个自然屯,6 家乡直单位,人口 23140 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5 个,人民调解员 87 名,信息员 106 名。几年来,永胜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在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群众安居乐业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六调联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控制和减少了群体性及越级上访问题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六调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司法所共联合调解各类纠纷 25 件,处理治安案件 4 件,调解民间纠纷

2、21 件,调解成功 25 件,调解率达到100% ,成功率 100%。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整合调解力量,优化调解网络,齐心协力保稳定。“六调联动”工作,涉及的范围广,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实,才能抓出成效。为此,我们以加强组织领导为重点,从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入手,切实完善了“六调联动”的机制保障。全市“六调联动”工作会议后,我乡马上行动起来,乡党委书记刘彦同志主持召开了“永胜乡六调联动工作协调会”,召集了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兴城法庭、群众团体、烤烟协会、瓜菜协会、各行政村等单位和群体的负责人,对我乡“六调联动”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上,通过了

3、关于成立永胜乡“六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明确了联动工作的衔接模式、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培训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联合信访接待制度、联合调解制度、矛盾纠纷分流制度、矛盾纠纷统一排查反馈制度、联合调解档案管理制度、联合调解报告制度、联合调解监督考评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通过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使联合调解工作步入正轨,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政的调解方式,强化各单位之间工作的协调与配合。二、强化协调配合,创新调解方式,共建联动促和谐。“六调联动”就是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来化解矛盾。在乡党委的组织协调下,充分调动派出所、土地办、信访、妇联、烤烟协会等部门和团体的力量,发挥人民调解的核心作用,合纵连横,

4、整合资源,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以(一)把握“硬拳头”“软手段”相结合的关键点,打造“司警联动调处”模式,形成优势互补的长效协作机制。 “有困难找警察”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固定思维方式,类似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打架斗殴和一些不必要的冲撞引发推搡等,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报“110”。近几年来,我乡派出所统计数据显示,接警案件中,有近 75%的为非警务事件,而其中又有 50%属于民间纠纷。 “六调联动”开展以来,派出所、司法所、法律事务所三所合力,共同化解民间纠纷,为公安减压,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2010 年 4 月 25 日,永胜乡胜利村村民张学刚与本屯王福因强行起垄侵占土地的问题发

5、生争执,现场聚集了双方亲友十多人,还有几个拿着铁锹等农具,气氛非常紧张,村调委会调解不了,就向我所进行了信息反馈,并报了警。村调委会调解无效,矛盾即将升级。我马上找来土地员和乡经服中心工作人员协同派出所同志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告戒王福等人为此发生治安案件殴打他人要受到法律制裁,并将现场无关人员清走,留下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查,张学刚承包的 30 亩土地是胜利村刚刚公开发包的土地,发包期限为2 年,发包土地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并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原土地承包户王福在放弃承包后又以要继续承包为理由强行耕种土地。在查清事实认定张学刚与村里承包合同有效后,乡调委会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

6、,王福强行承包耕种土地是侵权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土地。通过对王福的教育、宣传和耐心讲解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退还了土地,并向张学刚承认了错误,因王福起垄时实际支出机耕费用,张学刚也给予了相应补偿,一场即将引发刑事案件的纠纷在派出所和调委会的软硬结合的调解下化于无形,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二)以便民、经济、高效为出发点,打造“无缝对接”模式,实现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日益加快,因经济交往频繁、利益调整加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也逐年增多,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在司法效率、司法效果、便民利民等方面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7、的司法需求和期待,而我们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资源充沛、方便快捷、易于接受的优势,不仅满足了老百姓既希望解决矛盾纠纷,又不愿上法庭的传统心理,又能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纠纷,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六调联动”工作开展后,在县政法委、县局和乡政府的多方协调下,我们与县法院和兴城镇法庭联动,开展了委托调解工作。2009 年 4 月 12 日,居住在双发乡的张平手里拿着法院的委托调解书找到永胜乡调委会,请求解决离婚后与永胜乡胜利村王纯屯王会林的土地承包田分割问题。经调查了解到,张平与王会林于 2005 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张平在1998 年分得的 8 亩承包田归张平经营。然而,在 2005 年以

8、后张平并未能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因是在 1998 年土地承包时胜利村王纯屯土地分为两级,每个家庭有 2 块承包田。王会林以判决书中未明确土地位置为由拒不分割给张平土地,张平找到胜利村,村里认为双方无分割土地协议书并且不能够提供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法分割土地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张平 8 亩土地问题一直没能解决。4 月 10 日,张平再次走进法院,请求法院帮助维权。法院在调取卷宗后,决定委托我乡调委会协调调解。在了解案件后我们认为,法院判决公正合理,只是王会林阻碍土地分割。乡调委会找到王会林,指出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可以按照土地承包时分配土地的情况分割给属于张平的土地,也可以协

9、商处理土地分配位置问题,总之张平的土地承包权不容侵犯,必须退还土地。同时又从情感角度化解王会林与张平的矛盾,最后王会林同意分割出一块土地由张平经营,双方达成了一致。经过与法院的联动调解使张平的土地承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三)以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切入点,打造“家庭式”调解模式,进一步整合民间调解力量。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群团和行业内矛盾纠纷调处中具有地缘、人缘优势,就像一个家庭,多数矛盾都能够在内部消化,在应对外部矛盾时,这个群体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潜能,所以, “六调联动”把这两个群体做为人民调解的新力量吸收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民调解队伍壮大起来。永胜乡

10、大力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烟叶种植面积达到 15000 亩成为全县烟叶生产基地。烟农在烟叶生产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村民还自发成立了烤烟生产协会,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由于烟叶有特殊的作物特征。玉米喷洒的灭草剂对烤烟有较强的毒害作用,会遭成烟叶减产或作物死亡。永胜乡调委会在 2010 年 6 月 13 日与农民烤烟生产协会、永胜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联合调处一起作物损害赔偿案件,使生产经营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事情的经过是:6 月12 日永胜村烟农仁强气喘吁吁来到永胜乡调委会,称他家烟叶被地邻王振生喷洒玉米除草剂时给药了,现在他家 8 垄烟叶叶面变形可能会减产或绝产,要求王振生赔偿经济损失40

11、00 元。永胜乡调委会认为这起案件要及时进行解决,否则会因作物生长或雨水作用造成证据灭失,给案件处理带来难度,也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于是便联合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对这起纠纷案进行调解。经过对烟叶的查看,确实遭受了灭草剂的毒害,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对此做出了肯定判定。于是便找到对方当事人王振生,询问是否对其与仁强相邻的玉米作物喷洒过灭草剂,王振生承认,在其为自家玉米喷药过程中,确有部分农药随风飘到相邻的烤烟地里,但他认为仁强索要的赔偿过高,他无法接受,再说这事也不是他故意的。弄清事实后,乡调委会人员请来了永胜乡农民烤烟协会会长协助调解,在召集到双方当事人后,我们指出因王振生喷洒药物所造成的烤烟

12、作物损失要承担主要责任,要给予相应经济赔偿,乡农民烤烟协会人员称根据我县烟叶亩产值标准,烟叶每亩销售价值在 2500 元以上,有据可依。农业综合站人员认定烟叶属实受了药害,如不认同这一事实,可进行作物药害鉴定,所有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过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王振生一次性包赔仁强经济损失 3500元。通过与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联合调解既维护了烟农的利益,又有效调处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四)以整合优势联合调处资源为中心点,打造“网络化”调解模式,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人民调解工作孤军作战已成为历史,现阶段的矛盾呈现出更为复杂的趋势,需要更多的力量加入调解队伍,而乡镇的各职能

13、部门,具有所管辖业务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在做深、做透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结,理顺社会关系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我们充分发挥了司法所 “前沿指挥所”的功能,将这些力量整合进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2011 年 5 月,永胜乡模范村宝胜堂屯农民王跃福多次到永胜乡政府上访,反映乡政府在 2008 年铺修水泥路占了他家房后 2 米土地,要求给予 3000 元经济补偿,如不解决就到省市上访。乡政府责成永胜乡调委会处理此事。为使案件能有效解决,乡调委会牵头联合乡城建、土地、信访部门对上访人王跃福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经过查阅1992 年地籍档案

14、了解到,上访人房屋以北并无土地使用权。上访人所称乡政府修路占用的土地是其在 1993 年以后擅自用木栏圈占的土地,属临时性用地,并无合法使用权。在掌握大量事实和证据之后,乡调委会联合几个部门找到王跃福对其上访问题进行了答复,乡政府修路并未占用上访人使用的宅基地,上访人反映的土地并无合法使用权,对提出的3000 元补偿问题不予支持。在通过耐心的讲解后上访人王跃福同意了乡政府的处理意见,表示会息诉罢访,这起上访案件经过多部门联动调解得到了有效解决。三、加大推进力度,严抓案件督导,多措并举谋发展。“六调联动”是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立足我市实际,着眼长治久安,围绕 “大调解” 做文章,

15、整合社会资源,相互衔接配合,上下联动,妥善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是我市一项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六调联动”工作,将此项工作开展好、发展好,我们的主要作法是:宣传上注重舆论导向、联动上注重协调、培训上注重提高、办案上注重督导。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旨在转变大部分人仍然依靠诉讼解决问题的观念,引导群众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采取民间的方法、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既解决了问题,又不伤感情。胜利村的文化大院,把“六调联动好”编成了唱词,在附近村屯传唱,使广大村民了解到不用上访也能解决老大难问题,形成了“人民矛盾人民调

16、”的观念。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乡领导对联动进展情况非常重视,经常召开协调会、联席会,对一些案件领导常亲自过问,协调各方面力量,全力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我们的绝大多数调解员在思想认识上没有多大偏差,主要问题是在法律知识储备和运用上、在调解方法上存在差距。为此,我们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和资深调解员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使他们尽快成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六调联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和调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通报,不定期到基层走访,协调解决在调处和配合中遇到的困难,并对各村和各站办所实行量化考核,对督而不办,办而无果的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记入年终奖惩。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兄弟单位的配合下,我乡的“六调联动”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缓解了地方法庭的诉讼压力,降低了我乡刑事、信访等案件的案发率,使广大群众能够快捷、方便、经济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加大“六调联动”工作的推进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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