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高管法律战略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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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事业高管法律战略与实务高级研修班中华硕博网 WWW.CHINA-B.C0M 2009 年 03 月 06 日 点击数: 2 来源:互联网 中华硕博网中华硕博网核心提示核心提示: :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法务经 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中高级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 师;各级国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法务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中高级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员。课程背景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培养具有法律战略眼光和法律思维的企业家将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出奇并制胜的关键

2、。现代企业管理早已摒弃了仅仅运用法律应对诉讼的陈旧观念,企业管理与法律实务业已实现了互相渗透、相互融合。从日常的合同签订、融资上市,到突发的市场信誉危机、责任安全事故;从微观的劳动人事、工商税务,再到宏观的新型产品开发,公司发展战略等,企业的每一项决策都绕不开对法律风险的防控和法律机遇的把握。在现代市场经济格局中,法律服务不再停留于充当企业经营的辅助性配角,法律决策已然成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不可或缺的内核;法律思维也不再拘泥于为企业防范风险、控制成本服务,而且更成为了把握商机、创造利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法宝。惟有将法律思维与经营理念高度整合的企业家和公司高管,才具备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大师的

3、潜质,才能始终引领企业制定高人一筹,先人一步的发展战略,才能使自己的企业永远成为被追赶者、被模仿者!课程特色国内首创的结合企业管理和法律战略与实务的高级研修班立足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结合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倾力培育以法律思维优化企业管理的全新理念。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全面围绕企业的十项主要法务,坚持传道、授业和解惑三位一体,融合案例式、互动式和研讨式等先进教学模式,力求知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科学性和趣味性相结合、风险防范和商机把握相结合,为企业日常管理和战略扩展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系统解决方案和秘籍套餐。研修对象针对性强本研修班是为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员量身而定做。无论是企业家、公司高管人员

4、、还是企业专职法务或者律师,您都将会不虚此行、受益无穷!师资阵容强大师资阵容汇集了国内及沪上具有丰富法律战略和实务经验各领域极具影响力的着名教授、政界官员和司法实务界知名人士。专业大师们将向学员们传授最有针对性的实务经验、提供最多元的决策视角、催化最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为商业精英构筑一个终身享用的一流法律资源平台。师资简介政府官员别涛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长期从事国家环境立法和环境政策研究工作。环境法学博士,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宪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处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

5、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室主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劳动合同法起草期间,曾多次受劳动部之邀参加立法论证、修改。已有 20 余年劳动争议处理实践经验。游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法学教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政协委员。曾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杂志社研究部副主任、东方电视台法制节目策划。黄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长期从事环境政策研究,立法起草以及执法管理工作。同时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理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

6、师。腾家林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联络部部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仲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专职从事仲裁工作 20 多年,对于仲裁民商事争议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高校教授王先林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和主编。曾获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被国家教育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国家商务部 WTO 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

7、家库入选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大学和华侨大学等校兼职教授。王福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司法部人民调解立法特邀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特邀专家。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在、等期刊发表法学论文60 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多项。王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世界自然

8、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理事会理事,德国环境法国际理事会理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曾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咨询专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项目的环境法专家,在环境资源保护法领域里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吴弘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总干事、经济法研究会顾问、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等。历任上海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专家、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兼任仲裁员、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长期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及金融法学的教学研究,曾获上海市决策

9、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一等奖,全国优秀教师等。寿步工学硕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入选专家,2003 年当选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着作奖、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现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府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绍谦法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带头人。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10、、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刑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刑法学、犯罪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曾获全国优秀老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等荣誉。郑成良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法学院院长。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在司法制度、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风险与法律决策研究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2 项,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7

11、项。曾为最高法院法官主讲讲座十余次,为高级法院与中级法院院长、庭长法律培训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法务高管法律培训主讲讲座百余次。徐冬根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2006 年当选为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曾任美国旧金山大学、海牙国际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同时兼任国内、外多家商学院 MBA、EMBA 和 DBA 主讲教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与相关重大项目的评审,并出具独立意见。有 18 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验,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大量重大商务运作、国际融资、外商投

12、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项目的策划、谈判等工作。韩长印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现为上海市曙光学者。主攻民商法学、破产法、公司法、保险法等。纽约大学法学院 HauserGlobalLawSchoolProgram 高级访问学者。曾多次参加过破产法的论证工作。董保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

13、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蓝白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参与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对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有丰富经验,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 40 余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同时经常受邀在各大媒体对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傅鼎生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总干事,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

14、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并为解放日报聘任的十大律师之一。在“东方大讲坛”、上海书馆“上讲座:大型宏观信息系列”、“浙江人文大讲堂”主讲过大型讲座。着名律师马建军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着名劳动法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干事、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马建军律师长期从事劳动法方面的法律事务,在处理雇佣纠纷,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业务上有十分丰富的经验。他十分熟悉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尤其擅

15、长协助客户处理突发事件或危机,帮助客户与工会或员工进行沟通和谈判。他还为多家跨国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在合并、重组或收购时,制订人力资源重组及员工转移等方案。马建军律师于 2004 年和 2006 年被 CCH 提名为中国年度最佳劳动法律师,于 2005 年、2006 和 2007 年被 AsiaLawamp;Practice 评选为亚洲最佳劳动法律师。吕红兵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高级律师、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贸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兼任中国证监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16、裁员,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曾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首届十佳青年律师。作为中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迄今为止已为 200 余家股份公司境内外发行上市以及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公司盛大控股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中国最大的超市公司联华超市香港 H 股上市、世界最大的港口机械企业上海振华港机 A、B 股发行上市及首批短期融资发行、上海申达等第一批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及增发新股试点、首例大型国企通过二级市场举牌收购上市公司即大港油田收购爱使股份等。江宪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政协委员。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交大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人和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曾为中国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组建与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参与了上海界龙实业、邮通等十几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照与股票上市发行。曾办理过大韩航空货机失事空难赔偿案、大庆联谊小股东证券赔偿案、名誉权案、黄梅戏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诉讼案件。严锡忠上海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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