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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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味的经济适用房变味的经济适用房姓名:胡进 学号:10210692记得党有一条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但在官僚之风日益浮夸的今天,这条宗旨似乎变味为:“权为公所用,利为己所谋”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所谓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由此可知,经济适用房具有明显的社会保障属性,可以视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是中低收入人群生活的基本根基。可就是具备如此属性的经适房,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别出心裁地把自己开发的经适房建在了一片重度污染的化工厂旧址上,它是没有经过环评便

2、开工建设的怪胎。据武汉市环保局调查,该选址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如在此地久居,极易造成肝脏、心脏的功能损伤,并且有可能发生中毒事件。那么是什么动力驱使开发商视业主身体健康于不顾呢?主要原因有三:一、环评是前置程序,在具有显性危害的化工厂旧址建房且不想改良土壤,显然不会通过环评。二、某些政府部门充当了该房开公司的开路者。据武汉市环保局调查,武汉市国土、规划部门,为此开发活动开了绿灯。在中国,政府的绿灯意味着畅通无阻。三、改良、治理土壤成本巨大,据估算该治理成本需要 3 亿元人民币,因此房开公司有意规避此项支出。在房开公司严重,公民健康权的价值明显小于其公司的经济收益。

3、对此,我有四个疑问:一、根据一般治国理论,政府在国家整体架构成熟后,其职能应转变为反哺社会、关注民生。可武汉市国土、规划等部门,撇下兄弟部门武汉市环保局不说,偏偏置经济适用房的业主这一敏感群体于一片高危区域之中。房开公司何德何能成为政府最忠实的伙伴?增加 GDP?加强房开公司的区域竞争力?二、根据我国的环评法律法规,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前环评是前置程序。在本事件中,仅因国土、规划部门的通行许可,房开公司就绕过了环评手续直接在化工厂旧址开工建设,环保局难道是空气部门吗?三、地质勘探部门的集体消声。对于化工厂旧址,武汉市地质勘探部门显然掌握有第一手材料,他们显然知道在此地建设经适房所具备的风险,他们

4、显然知道这些有害物质将给业主带来的健康损害。但是是什么力量能让这个本应站出来提醒市民预防危害的部门消声了呢?四、为何不选用其他土地建设该经适房?我们有理由相信,武汉市土地供应还没紧张到提供不了另一片土地建设该经适房的程度,何以证明?看看每天拔地而起的高端住宅就知道了。2007 年 12 月 1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此条规定明显为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开

5、放行为的不合理性提供了佐证:其一,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而不是如同本案例中房开公司、政府部门联合把风险置于业主头上。其二、经济适用住房需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这一点说明了经适房的业主是城市的低收入者,他们的生活质量普遍较低,进而对“家”的概念尤其重视。在化工厂旧址建设他们的家园,显然损害了他们的感情。遗憾的是,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没有多大的强制力及执行力。在地方政府看来,他们的决策才是影响经适房开发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由此看来,对本案可以得出以下简要分析:一、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国家显然没有考虑周全,缺乏相关立法保障。实际上,在政府普遍重视一般商品住房的同时

6、,应当把经适房置于平等地位看待,因为低收入人群这一特殊群体的较大规模存在,实际上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二、环评法被束之高阁,环保部门被视为“空气衙门” 。现阶段,我国仍然强调经济发展,导致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处于尴尬地位。在本案例中,国土、规划部门显然有强于环保局的话语权、决定权,最终导致了无视环保局而允许房开公司开工建设的结果。三、理论界对公民环境权的界定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得到共识的是,公民应当享有在适宜生活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武汉市国土、规划部门本应当以人民诉求为本位,为经适房选取一个适宜居住的地址,更何况这些业主都是城市的低收入人群!但这些部门为了照顾具有官方背景的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的利益,为了在更好的地块建立高端住宅,他们牺牲了低收入人群的健康权益,宁愿放弃低收入人群的信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经济适用住房通过了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被称为“湖北第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经济房小区”。在土壤问题没被揭露之前,该小区被视为政府赠予低收入人群的一颗“明珠” ,当真相揭开,这颗江畔明媚的“明珠” ,显然被污浊的土壤掩盖得毫无光泽。难以想象,这些低收入劳动者忙碌了一天,却不能拥有一个恬静、舒适的居住环境。当他们中真有人因这些化学物质而中毒时,谁来承担这些责任?愿我们能看到这个事件得到完美解决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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