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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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总、省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考 勤第二条 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30至17:30,午餐时间为中午12:00至14:00。工作时间若有调整另行通知。2、如有按照工作计划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而因个人工作效率等因素未完成的工作,则应合理安排时间予以完成。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综合部备案。第三条 考勤管理1、公司综

2、合部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日常的考勤管理。 2、公司考勤实行月底上报方式,每个月3号前将本部门、本机构上月考勤情况上报分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月底汇总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月考勤请假情况统计表(附表一),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钩,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第三章 加班管理第四条 加班定义:由上级负责人安排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2小时以上的工作视为加班。第五条 员工加班应由其所在部门考勤人员于月底汇总,交至综合部。第六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等原因导致必须在正常工

3、作时间之外继续完成工作的。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4、因公差旅期间。5、加班时的就餐时间。第七条 员工加班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外出及请假第八条 外出1、员工因公外出定义: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因私外出:员工因私人原因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2、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1小时以上的,需提前告知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分管领导。分公司部门员工外出,需提前告知本部门负责人。3、公司员工因私外出,参照事假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 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需提前填写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假期申请表(附

4、表二),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上级请假,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报批,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假期期满后应及时销假。请假5天以上的,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以便安排工作。有关主管及部门在接到员工的请假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第十条 请假审批权限: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请假均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以上情况均需报公司综合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督促衔接工作,保证相关公司工作的延续性。第十二条 员工外出及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备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第五章 各种假期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

5、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对各种假期规定如下: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十四条 婚假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书,享受3天婚假。2、员工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双方均为初婚的属于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具体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3、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市)居住,本公司员工需赴对方居住地结婚的,按两地距离另加路程假(省内不超过1天,省外不超过2天)。4、婚假指工作日,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5、婚假应从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第十五

6、条 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其他亲属死亡需要本人料理的,按事假处理。2、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省内为1天,省外为2天)。3、丧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十六条 产假、哺乳假1、产假假期(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以医院证明为准)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员工怀孕不满12周(含)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30天产假;怀孕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42天

7、产假;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3)晚育的(女年满24岁后初育为晚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2、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3、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病假处理。4、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5、产假超出1年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员工岗位做出调整。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一次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第十七条

8、 探亲假探亲假是员工因探望与自己分居两地的配偶或父母而享受的假期。1、凡工作年限满1年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或地区)、且公休日也不能团聚的(两地距离500公里以上),可以享受探亲假。2、下列员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1)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或地区),但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两地距离500公里以内);(2)当年新入公司的;(3)在试用期内的。3、探亲假期(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

9、予路程假(省内为1天,省外为2天)。5、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6、其他探亲规定(1)探亲假须一次休完,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2)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当年探望配偶或父母时,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3)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未婚员工,利用探亲假期,前往未婚夫(妻)或他(她)的父母所在地结婚时,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不再享受婚假。(4)员工当年享受探亲假后,如员工未能为公司服务满完整的日历年度而离职的,则其探亲假期以月为单位按比例计算,所享受的假期按日工资扣回。第十八条 事假事假指员工因私事请假。1、员工因私事离岗应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上级请假,至少提前一天填写中国人保寿险渭南

10、市分公司假期申请表(附表四),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休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亲自请假的,必须设法在4小时之内转告公司,并于返回岗位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假未归且又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2、员工在事假期间,遇有非工伤、疾病,其伤病天数仍按照事假计算,超过事假假期天数,须出具相应证明,可按伤、病假计算。3、员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去港澳的,假期不超过15天;出国的,假期不超过1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假期结束必须按期返还。5、试用期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转正时间按事假实际天数顺延。第十九条 病假病假是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

11、,进行医疗或者休养而获得的一种假期。1、员工凭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或建议休假证明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的病假,一天内(每月)按病假处理(由本部门负责人酌情审批),其余按事假处理。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先行休假,并于康复后返回工作岗位时补办手续;员工病假事前事后均未办理请假手续和出具医疗证明者,视为旷工。3、因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员工,须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致电部门主管,并交待需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它事项,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4、病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5、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社会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休病假超过5天的,应相应延长

12、见习期或试用期。6、员工治疗疾病所需费用按国家医疗保险规定办理。7、员工长期病休,公司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3)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

13、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累计计算。(4)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病)的员工,在医疗期满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8、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非

14、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医疗期满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第二十条 工伤假员工工伤假期和待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其他假期1、出国(境)工作(或学习、培训)1年以上、2年以下,且在国(境)外期间未休假的,回国工作当年给予15天休假;出国(境)工作(或学习、培训)2年以上,且在国(境)外期间未休假的,回国工作当年给予30天休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2、员工凭幼儿

15、园、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可按照公假处理。第六章 各类假期期间的薪酬待遇第二十二条 员工病假期间的薪酬1、普通员工病假:当月休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10元;当月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到12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病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部门经理、县支公司负责人病假:当月休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当月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到12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40元;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2个工

16、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病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3、总经理室成员病假:当月休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30元;当月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到12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60元;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病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员工病假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执行。第二十四条 员工事假期间的薪酬1、普通员工事假:当月休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事假累计3个

17、工作日以上到5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100元;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事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部门经理、县支公司负责人事假:当月休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100元;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到5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200元;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事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3、总经理室成员事假:当月休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下,每个工作日扣发150元;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

18、日以上到5个工作日的(含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发300元;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扣发全月创费挂钩绩效奖金;全月休事假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参考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员工产假期间的薪酬女员工休产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90天)和晚育奖励假(30天)之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奖金根据当地有关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90天)和晚育奖励假(30天)之外继续申请休假的,基本工资按病假处理,岗位津贴和业绩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第二十六条 员工休婚假、丧假的,不影响薪酬及各项福利待遇。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各县支公司(含分公司本部)参

19、照本办法严格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总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有变更或有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总公司的最新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附表一: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月考勤请假情况统计表附表二: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假期申请表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综合部2010年3月16日附表一:填表人: 负责人:中国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 年 月考勤请假情况统计表本月工作日天数: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部门姓名迟到次早退次旷工天假期类别及请假天数缺勤天数出勤天数备注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填表人:审核:附表二:中国人保寿险渭

20、南市分公司假期申请表部门姓 名入职日期假期类别由至天数备注 年假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事假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病假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其它 假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累计假期天数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请假理由: 员工签名: 日期: 直接上级:休假期间其工作安排由 暂代,签名: 日期:备 注: 部门领导意见签 署: 日 期:综合部门意见签 署: 日 期:公司领导意见签 署: 日 期:公司总经理室意见签 署: 日 期:销假部分实际休假时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时综合部门确认:备注注: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含)以下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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