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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公款吃喝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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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公款吃喝的几点思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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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根治如何根治““公款吃喝公款吃喝””的几点思考的几点思考“公款吃喝”是公款消费的形式之一,一年中,用于公款吃喝的财政开支到底有多少呢?据 2006 年 3 月 17 日《学习时报》彼露,2004 年全国公车消费财政资金 4085 亿元,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消费在 2000 亿以上,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 3000 亿元,以上三项被称之为“三公消费” ,共计开支高达 9000 亿元任其一项“公款消费”居然都超出了举世瞩目“三峡工程”总投资,不得不引人深入思考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相继出台“红头文件” ,三令五申,规定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欲以规范“公款吃喝”问题,但收效甚微现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提出在刑法中设立“挥霍浪费罪”的建议,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的讨论,笔者以为,即使立法,也只是多一条司法途径的方法而已,与“红头文件”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如何有效根治“公款吃喝”问题,本文对“公款吃喝”产生的主要原因、社会危害性及解决办法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探究一、一、 ““公款吃喝公款吃喝””盛行的主要原因盛行的主要原因“公款吃喝”蔓延成风,既有个人原因,又有环境因素;既有现实条件,又有制度留下的空间。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接待来客,不得不吃接待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来客,是引诱公款吃喝成风的主要原因对一个单位来说,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和兄弟单位之间学习考察是不可避免的,有来客就必然有接待,就接待就必然有吃喝,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制度所允许的既然制度所允许的,中国又是一个传统好客的民族,不设宴款待于“礼”和“理”都说不过去,所以,有来客吃喝是免不了也推不掉的一个单位犹似一个家庭,即使再穷,甚至连工资津贴都发不出来,但是有客来了,必须设宴款待,而且要像模像样,不能太寒酸吃喝本身倒在其次,关键是吃与不吃、吃得好与不好接待上级领导,是体现下属对领导、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是否欢迎,是否尊敬,甚至反映了对某项工作的态度,按照我们现行体制,下级单位的工作成绩由上级评价,下级干部的政治前途由上级掌握,2上级部门掌握着各种行政资源、各种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等,有上级单位来客,设宴款待,又不用个人陶腰包,何乐而不为呢?接待兄弟单位来访,同样也要盛情款待,如果接待不周,有何脸面下次回访设宴款待,一旦成了“正常”的公务, “蔓延成风”就不足为怪了2、制度缺陷,想吃就吃公款吃喝在世界各国中是十分少见的在俄罗斯,一位政府官员如果想用公款请别人吃饭,严格而繁杂的报销手续会让他望而却步;在欧美和日本,政府官员在公款消费问题上更是如履薄冰,因为媒体和民众一直在密切监督着他们;在印度,很多政府公务员根本没有公款吃喝的概念。

而在我们中国,公款吃喝则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并不是我们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可以肯定的是,从中央到地方,每个政府机关部门都制订了有关公款吃喝等方面相关的接待制度,也规定着相应接待标准和有关措施,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制度的刚性不足,灵活性太强,可控性太差,招待体制过于随意,思想观念陈旧落后等在我国,招待费用是被列入财政预算的,堂而皇之,合理合法公款吃喝是自己消费,财政付帐,缺乏勤俭节约的激励机制,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一些领导认定“接待无小事” 、 “千好万好不如接待好” ,只要把接待工作做好了,其他工作一好百好,逐渐形成了“想吃就吃”和“不想吃也要吃”的接待体制另外,这种被认为“不违法”的公款挥霍,花钱再多,领导干部也不必承担责任3、监管乏力,吃了白吃多年来,为遏制公款吃喝风,有关方面不知下发过多少“不准” ,制定过多少“严禁” ,却收效甚微,禁而不止一是制度执行不力我们目前的财务制度对公款吃喝也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有所限制财政部 1998 年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 2%。

”但实际执行的情况是,几乎没有一家单位未超过这一标准,有的单位的招待费用甚至超过了当年公务费支出的 20%二是缺乏有效监管监督乏力是导致公务接待中大量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①人大监督缺位在预算审议和3批准过程中,快速的“一揽子批准”使人大代表们集中关注于几个大层面的主要问题,而缺乏对预算报告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的深入分析和讨论预算执行监督方面,人大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也有限,面对公款吃喝费用不断创造新高也没有太多办法②行政监督乏力由于公务接待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加之信息和权力的不对称使公务接待中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更是如此③社会监督疲软在发达国家,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媒体和公众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无所不在的媒体几乎是拿着放大镜在挑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公务人员公务消费方面的“毛病” ,而一旦被媒体曝光或被公众举报,往往引发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相应的法律与行政制裁但在我们中国,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三是打击力度不够现有的法规制度,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没有真正有效的惩罚规定。

二、二、 ““公款吃喝公款吃喝””造成的社会危害造成的社会危害1、浪费严重按照《200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数据: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761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781 元由此数据可知,普通老百姓的远没有达到“想吃就吃”的富裕生活水平但公款吃喝则不然,不用个人掏腰包,往往讲排场,摆阔气,饭桌上两包烟是少不掉的,酒要点最好的, “一包烟一月粮,一瓶酒一头猪,一顿饭一头牛”已是普遍现象,一餐饭千儿八百还算是节俭的有钱的单位吃得潇洒喝得痛快;没钱的单位不甘示弱,挤占办公经费吃、赊着吃,甚至打白条也要吃据新华社 2004 年 10月 31 日电:“国家级贫困县宁夏某县 100 多家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在当地一家“新月楼”餐馆欠账吃喝,历时 10 余年,吃喝白条竟达 5000 多张,拖欠金额达 80 多万元 “新月楼”不堪重负,忍无可忍的餐馆老板一纸诉状把拖欠大户同心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告上法庭” 公款吃喝,不仅严重浪费纳税人上缴的财政税收,而且也严重浪费了珍贵的粮食资源2、败坏作风 “吃喝风,吃喝风,败坏了政府威信,喝坏了党风” ,这是老4百姓对当前公款吃喝问题的讽刺。

公款吃喝由来已久,至今已成蔓延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断然措施,对这种愈演愈烈的吃喝风听之任之,我们国家迟早有被吃完的那一天,这绝非危言耸听正如老百姓所言,会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此风不刹,贻害无穷公款吃喝并非人人机会均等,一方面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应接不暇,烦不胜烦;另一方面一般干部却少有机会参与公款吃喝,往往造成一些干部职工心理失衡,有的变着法子索吃索喝有些部门,往往来客者只有两、三个人,吃喝时竟叫来七、八个人,有时甚至是两、三桌人,他们自己定餐馆,点好菜,喝好酒,拿好烟,酒足饭饱之后还要“活动活动” 还有的,不仅喝出了将军肚,喝出了“三高” ,更有甚者在酒桌上献出的宝贵的生命如《武汉晨报》 7 月 14 日报道,2009 年 7 月 13 日下午,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 47 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14 日,新洲区纪检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称金国庆饮酒过量身亡一事是否涉及用公款消费等问题,区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如此吃喝,党风形象何在? 3、滋生腐败一是吃喝成风本身就是严重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作了具体处罚规定:其中“个人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是一般情况下有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换句话说,只要“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是犯罪的行为用公款大吃大喝,其表现为侵占公款用于个人享受,其实质就是贪污行为,当然也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二是导致了工作作风的腐败当前,社会上形成的一种不良风气, 即办什么事,只要通过事前或事后吃喝送礼等手段协调,就会办得顺利争项目,要资金,必须宴请实权人物,才能“酒”到渠成;迎接检查,只须好酒好菜热情招待,就多半会“酒杯一端,政策放宽” ,顺利过关;争位子,要“乌纱” ,更要经常联系领导,增进感情;拉选票,买人心,拉帮结派,吃吃喝喝更是最佳选择二是以“吃喝”为形式中饱私囊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直接从餐馆拿回扣、收好处;一些不便于上账的娱乐活动项目等以招待的形式报销;报假账侵占公款,等等 5三、改革三、改革““公款吃喝公款吃喝””招待体制的几点建议招待体制的几点建议如何制止公款吃喝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向全国人大党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 ,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其中建议:“过度的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 ” ,更是讨论的焦点。

笔者以为,公款吃喝理应制止,但欲以立法形式,设立“挥霍浪费罪”来制止公款吃喝问题,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不具操作性,纯粹是属于多此一举,似有画蛇添足之嫌,理由有三:一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已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作了具体处罚规定,且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实例,如浙江舟山一法院对当地一名卫生院长公款吃喝 44 万元,就是以贪污罪处罚的;二是若是以“挥霍浪费罪”理治公款吃喝问题,不具操作性,同样是招待,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超出标准 1.00 元就是“挥霍浪费罪” ,还是超出标准 5000.00 元才是“挥霍浪费罪”?事实上,只要超出标准,1.00 元与 5000.00 元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确定超出 5000.00 元才是“挥霍浪费罪” ,那么,超出标准 4999.00元呢,如何界定?三是造成“公款吃喝”问题,不是缺少法律,也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没有更好的方法、没有更强的决心、没有更有效的措施那么以什么样的方法、用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公款吃喝”问题呢?笔者认为,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只要切断“公款吃喝”途径,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一)取消“招待费” ,切断“公款吃喝”产生问题的途径有了“招待费”这一个项目,就好比有一块“禁地” ,人们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但为了能让“有条件的人们”进入“禁地” ,在进入“禁地”的通道上设置了一个关口,并告示:“凡是有条件进入‘禁地’的人们,只要有‘理由’ ,皆可入内” ,所谓的“理由” ,即便是“我想进去看看”也是成立的,所谓的“关口”形同虚设,对于那些“没条件的人们”即使想进入看看,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禁地”所设的“关口” ,好比我们的一些“制度”:来人检查要接待,争取项目要招待,学习取经要客气,招商引资要诚意,亲戚朋友要面子,等等,种种吃喝行为,都无6需吃喝之人陶腰包,都有“招待费”可以解决,有这样好的“制度” ,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有谁会说不好呢?皆大欢喜如果取消了能进入“禁地”的“关口” ,所有进入“禁地”的人们皆要受到惩罚,有谁还会冒党纪、政纪、国法制裁的风险而偷入“禁地”呢?(二)解决因工作关系的吃饭问题公事总要有人干的,吃饭总是要解决的,做事的人总不能吃亏的所以,要解决工作和吃饭问题,一般要掌握以下几条:1、所有涉及与吃饭有关的工作事务,其经费开支都由组织者或牵头的单位承担,其他参与者或工作事务的对象不得有任何支出,其目的是便于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2、核定标准,实行补贴包干制在现行执行的制度政策中,既有出差的补贴,又有招待的制度,是及不合理的:一些确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如果他没有相关单位部门的招待,其出差补贴不够快餐的标准,而另一些有关系、有职权的人员,不论有事没事,既有山珍海味、五粮茅台的大吃大喝,还名正言顺的报销补贴因此,对不同类型的工作事务,应作出具体的标准,实行包干,统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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