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汉代法律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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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汉代法律的主要特点试论汉代法律的主要特点。 (1)以“德主刑辅”为法制指导思想。 (2)加强君 主权威及中央集权。 (3)改革刑制,向新五刑制过渡。 (4)推行抑商政策。 (略 加解释)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主要内容:(1)保护土地所有权的 规定;(2)减轻地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及保护佃权的规定;) (3)减轻债务 利息的规定; 意义:调整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加强了民族的团结,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 了基础。 试述唐朝试述唐朝贞观律贞观律的主要变化的主要变化。(1)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贞观初,确 定用加役流作为宽恕死刑的刑罚。为封建

2、立法提供了死罪减刑较现实的办法。 (2)区分两类反逆罪,缩小缘坐处死的范围。唐太宗认为反逆有两类:一是“兴 师动众” ;一是“恶言犯法” ,两者情节轻重不同,处理应有区别。确定“反逆 者,祖孙与兄弟缘坐;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 ” (3)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以及类推、断罪失出入、死刑三复 奏、五复奏等断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1)实行“不干涉原则” ,又称 “不干涉审理主义”或“当事人进行主义”也可称为“绝对的处分原则” 。 (2)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调解事件。一是强制调解事件;二是任意调解

3、案件。调解日期。调解应于起诉前进行。调解组织。由调解法官和调解人 组成。调解方式。不用开庭形式,得不公开。调解结果。不能成立调解, 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立。(3)规定琐细,文字晦涩。 试论唐朝法制的指导思想试论唐朝法制的指导思想。1(1)唐太宗继位前夕,确定了“安人理国”的总 方针,初房法制的指导思想,便是这一总方针在立法、执法上的体现。 (2)唐初的法制指导思想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 之用。德主要是指君主要以“宽仁治天下” ;礼,主要是指以封建纲常对臣民进 行教化。强调治国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二者的关系是“本”和“用”的关系, 德是根本的、主导的,刑是辅助的、派生的

4、。其二,立法要宽简、划一、稳定。 宽,是宽大,主要指立法内容方面,其基本点是轻刑,尽可能使人不致陷于犯 罪,或犯罪后得到较轻的处理;简,是简约,主要指立法形式方面,其基本点 是简明,使百姓通俗易懂,使官吏便于掌握。立法划一是保证断罪量刑准确的 必要前提,不但要将律文统一,还要将律条的解释统一,还要求保持法律的稳 定性。其三,执法要求审慎。强调办案必须严肃、慎重,审断应有证据;对于 死刑的执行尤其慎重。试述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及意义的主要特点及意义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 点是,试图从各个方面限制和防范袁世凯的复辟,巩固辛亥革命的成果。其中 包括:第一,改中华民国

5、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 “防总统之独裁” ;其二,进一步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加强国会对总统的监督; 其三,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凯随意撕毁约法。(2)中华民国临时 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文献,其主流是 好的,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其旨在约 束反革命力量,却又拱手交出政权,没有涉及土地问题,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 因而最终被袁世凯所背弃。试述汉朝刑事立法指导思想。试述汉朝刑事立法指导思想。1约法省禁是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刑并用是 汉武帝以后的立法指导思想。顺天行刑,是指判处死刑者一般要在霜降以后执 行。理论分

6、析较好者。 ( 试述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1912 年 3 月 11 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 公布。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规定中华民国领上的 范围。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规定了人民的 权利和义务。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刑乱国用重典。 (2)法贵简严。 (3)礼法 结合,明刑弼教。 ( 加以论述)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 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

7、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 重大影响。 (2)调解 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 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 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 禹刑是夏夏朝法律的总称。 2夏代的中央监狱叫 夏台 。 3吕刑是西周穆玉时_吕吕_侯所作。 4战国时期商秧在秦国变法:曾改法为_律律。 5秦朝确定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身高,而下以年龄。 6 大业律是隋炀炀帝时期的法典。 7唐朝对重大案件由人理寺卿、刑部尚书、御

8、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三司推 事事” 。 8明大浩共四编,即御制大浩 大诰续编 、 大浩三编和大诰武大诰武 臣臣 。 9袁世凯统治时期,曾将大清新刑律改为暂行新刑律暂行新刑律 。 10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刑法分总则总则_、分则两编。 11西周时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称为小司寇小司寇。 12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在秦朝视为以古非今以古非今罪。 13据尚书吕刑记载,中国古代的赎刑制度始于夏夏朝。 14因为中华民国约法是袁世凯主持待制定的,所以也叫袁记约法袁记约法_。 1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的刑罚种类有:死刑、监禁、没没 收财产收财产、剥夺公民权和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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