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9953446 上传时间:2018-05-21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0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广播电视局(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一、一、评奖评奖范范围围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1本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单位为浙江省电视制作行业(省、市、县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大专院校等)。2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本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共设录制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奖、播出技术质量奖。为鼓励技术进步,另设高清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审方法参照标清电视的评定要求。3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新闻、专题、综艺三类进行评定。视频图形制作奖分成片头、短片、动画片三类节目进行评定。

2、高清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专题、电视剧、体育三类进行评定,各参评单位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参评。4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评审,各地级市电视台必须参加,且参评节目须录制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的频道。录制时间由评奖工作组在申报截止日前电话通知。凡参加省局评定的电视节目,必须是在县以上电视台正式播出过的,且其首播时间限于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30 日之间。二、申二、申报办报办法和要求法和要求 - 2 -(一)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或报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推荐申报。(二)参评单位报送办法和要求1各参评单位应认真准备和填报本细则规定的各种申

3、报材料。其中报表应按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见附件。2参评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参评磁带其节目时间长度应为:新闻 10 分钟以上(某一天内完整的一档新闻栏目)、专题15 分钟以上、综艺 6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20 分钟、电视剧完整一集。凡申报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 2)。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台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 2 每个申报项目填写一张,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新闻和专题类各限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新闻和专题类各限 4 4名,综艺和电视剧类各限名,综艺和电视剧类各限 8 8

4、 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3参评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的参评磁带其节目时间长度应为:片头 90 秒以内;短片 10 分钟以内;动画片完整一部(集)。申报视频图形制作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还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 4)。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片头、短片、动画片各限片头、短片、动画片各限 4 4 名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单位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单位自备)。参评磁带盒内还必须附有创意设计和制作说明。4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必须报送数字磁带,并且都必须报送台播出节目的记录磁

5、带,其具体要求如下:- 3 -(1)节目信号:取自播出中心输出口信号(2)节目频道:按本“细则”评奖范围第 4 条之规定(3)记录时间:由评奖工作组指定并通知(4)记录长度:90 分钟,要求使用 90 分钟磁带在报送记录磁带时还应填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 5)。此外,每份磁带上还必须附有记载当日节目预告单的广播电视报和各段节目标题和起止时间的电视节目播出串联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表 4 4 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限额随全台自办节目量而定,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限额随全台自办节目量而定,一般地级市一般地级市 8 8 名名, ,县级市县级市 6 6 名。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各台在填报主要

6、完成人员时,应考虑技术管理人员的劳绩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比例由各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5参评磁带的要求(1)参评的录制磁带格式为:IMX 、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其他介质(专业光盘、P2 卡)。录制节目磁带,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和播出节目记录磁带都应该严格按照附件一至附件三中相关内容进行录制。(2)录制节目磁带除新闻类节目外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其中综艺类节目如属于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道记录与主声道相同的混合声。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片头、短片、动画片类节目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其副声道不作要求。6各

7、单位在准备报送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电话询问评奖工作组。- 4 -联系人:张志远 (0571)56352337,880770502337焦 华 (0571)56352348,880770502348张康敏 (0571)56352331, 8807705023317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应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参评带一并寄送到下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 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科技管理部焦 华 收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56352348E-mail:接收邮件的截止日期为:20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以当地邮戳为凭,凡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一律不能参加评奖。

8、三、三、评评定工作定工作1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各分项奖由评奖委员会(下称评委会)统一评定,评委会的组成由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提名,报省局科技委审批。2此次评奖的组织筹备工作由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承担,浙江广电集团和宁波广电集团具体承办,其主要任务是:(1)组织对参评的节目磁带进行技术指标测试。(2)邀请在杭专家组成艺术评委会对参加视频图形制作奖的节目进行艺术方面的评审打分和点评。(3)向评委会提供参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和节目磁带- 5 -技术指标的测试结果。(4)为评委会提供主观评价节目磁带所使用的设备和场所。(5)为评委会提供评奖用的各类表格,并将所有数据统计汇总排序。3参评的录制节

9、目、视频图形制作节目和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不按照录制和交换规范要求者,按落选处理。4评委会在评定各分项奖时采用百分制无记名打分方式得出平均分后,再与客观测试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分数,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各分项奖(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取三类中最高分计入)总积分最高的单位获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综合排名第一称号。5各分项奖中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根据 2005 年浙江省电视专业委员会上的决定为 20%、25%、30%。6根据广电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范围的要求: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三类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短片除外)的二类节目、高清电视节目,省级电视台、计划单列

10、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参评;市地级电视台在省局评定基础上每类可选送二个节目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送评单位是省电视台、省会城市台、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7评奖结束后的工作(1)电视专业委员会向省局科技委报告评奖结果。经省局批准后发文颁布获奖单位及人员。- 6 -(2)电视专业委员会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评审。(3)在全省技术管理工作会议上由主管局长颁发奖杯和证书。分项奖奖金由获奖单位自筹。四、参四、参评费评费参评费主要用于支付测试费、评审费、奖品费和其他杂项开支。凡申报 2010 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应交纳参评费。参评费的收费标准如下:电视节目录制技术

11、质量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参评费可在报送磁带时交纳,也可在 2010 年 7 月 2 日前汇至如下账号:收款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莫干山路分理处帐 号:1202051309900003868邮 编:310005 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 111 号(汇款内容注明“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费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费”)申报广电总局 2010 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应按广电总局的规定另行交纳参评费。五、附件五、附件- 7 -附件一:标清晰度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二:高清晰度

12、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三: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评定办法 附件四: 播出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五: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申报总表(表 1)附件六: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项奖申报表(表 2)附件七: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 3)附件八: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 4)附件九: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申报表(表 5)- 8 -附件 1标清晰度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1概述本办法是为评定录制技术质量而制定的,适用于对各种电视节目磁带或新介质进行技术质量的评定。电视节目磁带分为新闻、专题、综艺三类。2对参评磁带的要求2.1 参评的电视节目必须是本台人员录制,且首播时间在上一年

13、 7 月 1 日至本年 6 月 30 日的期间之内。2.2 参评的电视节目必须完整,节目时间长度为:新闻 10 分钟以上(自选某一天内一次新闻节目);专题 15 分钟以上;综艺 60 分钟以上。2.3 参评磁带应严格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依次进行录制,具体规定见下表:声 音 磁带段持续时间 (秒)图 像磁迹 1磁迹 2控制磁迹时间码 VITC、LT C 保护约 10空 白 带新介质 LTC 校准60100/0/75/0 彩条信号基准磁平 1000Hz 信号(见注)引 带 或 引 导 区提示30黑 底无 声无 声 正 式 节 目节目实际 运行时间节 目带 尾30黑 底无 声无 声连

14、续连 续连续注:原始记录时,彩条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测试信号;用 ENG 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 9 -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 dBFS)的 1000Hz 正弦波。立体声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 CH1、CH3 声道宜采用约每间隔 3 秒间断约 0.25 秒作为识别。2.4 参评磁带的声音信号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

15、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音磁迹上。除新闻节目外副声道(CH2)必须录有国际声。综艺类节目如属于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道(CH2)记录与主声道(CH1)相同的混合声。国际声是在专用声音磁迹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2.5 声道分配规定为:对于单声道节目,声道 1(对应 CH1)记录单声道节目混合声,声道 2(对应 CH2)记录国际声。对于立体声节目,声道 1(对应 CH1)记录立体声左声道信号,声道 2(对应CH2) 记录立体声右声道信号,声道 3(对应 CH3)记录混合声,声道 4(对应 CH4)记录国际声。3图像质量的评定3图像质量的评定图像信号技术质量

16、的评定以客观测试与主观评定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 20%和 80%。 3.1 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3.1.1 测试项目和指标a)引带或引导区彩条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10 -标准值:0.7V0.02Vb)引带或引导区彩条 R-Y 信号幅度 标准值:0.525Vp-p0.015Vc)引带或引导区彩条 B-Y 信号幅度标准值:0.525Vp-p0.015Vd)节目全信号峰值电平不大于 0.8Ve)节目亮度信号峰值电平不大于 0.721Vf)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底电平)标准值:0+0.05Vg)节目基色信号峰值电平 R、G、B 不大于 0.735Vh)时码 VITV、LTC 均连续并在引带或引导区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3.1.2 测试方法a) 测试前重放录像机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校准带,根据彩条信号调整录像机视频重放增益控制钮,使波形示波器的示数为标称值。b) 在经过 3.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