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市试点司法体制改革法官跳出普通公务员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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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省市试点司法体制改革 法官跳出普通公务员序列-网络文摘雪阳居士新闻时事-据新华社 2014 年 6 月 16 日讯: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对法官、检 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法官、检察官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中央日 前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 4 项改革,在上海、广东等 6 省市先行试点。最近,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央通过司改框架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

2、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 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根据中央关于重大 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 决定就这 4 项改

3、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 6 个省市 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七个方面提出政策导向该负责人说,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 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改革框架意见 和上海改革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该负责人介绍, 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一是对法官、检 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 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完善法官、

4、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 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 制约机制。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六是推动省以下地 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 制度。司法责任制改革要点法官检察官对案件终身负责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 极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决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 的办案责任制。改革框架意见和

5、上海改革方案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 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 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 案责任追究。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要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运用信息 化手段,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案工作全程录音 录像、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真 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分类管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三类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是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的

6、制度保障,在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 法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 留在司法一线。为此, 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根据中央要求,提出司法人员 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该负责人说,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并不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司法人员。司法人员 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 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 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

7、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 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 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要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 业保障制度。司法权是对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不仅要求司法人员具有 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试点地方可 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下一步还将考虑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 职年龄。人员选任法官检察官由省级遴选任免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专业

8、能力,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 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遴选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既有 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又有律师和法学学者等社会人士代表。建立逐级遴选制度, 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既为优秀的基 层法官、检察官提供晋升通道,又保证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丰富的司 法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 办法,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

9、官队 伍。人财物管理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统管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 担的体制,不利于排除地方不当干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项改革举措,对于确保法院、检察院依 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深远意义。改革框架意见明确了试点地区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 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 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法院、 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时,要考虑各地经济社

10、会发展实际,使办公经费、办案经费 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办公、办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警察管理制度警官警员技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 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 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职位分类框架,建立公安、安全、审判、 检察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配套衔接。对公安、 安全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专家说法法官和检察官待遇应远高于司法行政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昨晚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1、省级法官、检察官遴 选委员会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有利于所任用法官的专业化。不过洪道德同时指 出,这个委员会究竟如何组成、组成人员该如何任免、该委员会对法官和检察官任用的决 定权究竟有多大、该委员会是否由人大任命等问题,有关方面应尽早拿出详尽方案。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洪道德对 此表示,这一管理制度的实施是大势所趋,一旦实施将极大促进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 精英化,也有利于提升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感,特别是公正司法的能力。洪道德建议,可 以考虑实施法官、检察官终身制。在待遇方面,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应该远高于司法辅助 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借此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荣誉感。据央视报道,今年 3 月, 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对外 公布。方案明确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司法行政人员三大职系。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法官可根据任职年限、 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不同等级之间的法官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法官依法独立行 使审判权。法官担任院长、庭长等领导职务的,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依然按照法官等 级确定,领导职务不作为其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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