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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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豫建201417 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加强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依据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2、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 年)和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明确岗位职责,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为重点,以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现场专业人员队伍为目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要求,分级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建设类培训机构、专业院校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的作用,做好现场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监督管

3、理工作。(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以严谨、科学、求实的态度,积极做好贯彻职业标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行符合职业标准首批颁布的专业和岗位。(三)集中考试、考培分离。坚持考核评价机构不参与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集中考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以下简称厅人教处)统一设置考点,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四)提升手段,高效服务。完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在专业人员考核评价中推行标准化考试,改进考试监控手段,实现考试的全程监控和管理。三、目标任务通过完善、有效的工作,在我省构建规范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提高培训考核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在三年左右时间

4、完成职业标准颁布的首批岗位持证人员平稳过渡,发放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逐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考核、发放工作的管理。完善培训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行为,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全省建设教育专家在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教学质量。逐步完善信息化服务,提升信息发布平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事业单位科学合理设置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岗位、选聘人员、培训员工提供依据,为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提供行之有效的依据。

5、四、重点工作(一)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备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全省建设类培训机构应将每期培训的学员汇总表、课程安排表、考勤信息表、学员成绩表、教学意见反馈表,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上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备案,其中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同时上报省厅人教处。厅人教处将根据培训机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培训质量、考试通过率、诚信情况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意见等信息,对培训机构进行动态量化评分,及时向社会推荐培训质量高和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实现全省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二)指导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推动设置有建设类专业的全省各高中职院校以职业标准为导向,合理调整、设置土建类专业,调整课程体系和

6、教学内容,组织好校内实训和企业顶岗实习。(三)开展宣贯师资培训。为保证职业标准在培训工作中的贯彻实施,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面向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建设类培训机构、专业院校和建设企事业单位开展以职业标准为内容的宣贯培训,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进行宣贯师资培训,对参加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今后不得参与相应培训工作。(四)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在原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教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统一修订、编写新的培训教材,教材编写完成后即时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使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尚未颁布的岗位标准,暂按我省的

7、现行规定执行。(五)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试题库,并在统考中全面实施。逐步完善、修订我省其他岗位的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公布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考试计划、考试时间,努力实现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六)统一规范证书管理。通过全省统一考核评价的人员,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样式和证书编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管理和核发。(七)强化信息管理。加强岗位培训考核评价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岗位培训、考核报名、考核评价、证书管理

8、、继续教育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五、实施步骤(一)组织动员1. 建立工作机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应根据统一要求,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职业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将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具体贯彻实施方案报省厅人教处。2. 开展宣贯培训。省厅人教处牵头职业标准宣贯实施工作,举办职业标准的师资和宣贯培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根据本地实施方案的要求,举办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人员参加的宣贯培训,全面启动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通过组织职业标准宣贯培训,切实做到学习到位、领会到位。同时,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努力扩大职业标准的宣传普及程度,为职业标准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二)建

9、章立制完善规章制度。根据职业标准要求,制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细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考发证管理办法,对现行岗位培训制度和文件进行清理、整合,健全,完善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等规章制度。制定岗位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学员的报名、培训、考试、证书和继续教育程序,逐步形成体系清晰、简洁实用并覆盖所有岗位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制度体系。(三)组织实施1. 编写培训教材。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职业标准编写教材,首批编写房建、市政、装饰、安装四个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基础知识、通用知识、岗位知识和专业

10、技能。2. 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学员网上报名及身份验证、报名审核、成绩管理及发布、查询等功能,加强标准化试题库建设,逐步实现网络无纸化考试,开发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为学员的实时便捷考试和培训创造条件。3. 严格证书管理。利用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的平台,加强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兄弟省、市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信息查询网站的链接,完善学员图像采集、照片打印等相应设备,实现学员个人信息查询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根据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统一安排,到 2016 年底基本完成由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

11、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过渡发放工作。六. 工作要求(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针对职业标准的内涵、条文、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等,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此项工作。(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步骤及时间要求,认真制定、实施宣贯实施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定期组织专家赴各地指导,实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三)信息管理,注重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建设类培训机构、专业院校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按照要求,加大投入,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各建设类专业职业院校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把宣贯培训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没有开展相应工作的单位,取消下年度教育培训评优评先资格。2014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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