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39877399 上传时间:2018-05-2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书记员书记员的相关工作的相关工作一、书记员职责: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

2、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另外书记员还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1、庭前准备工作。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检查案件是否属于本庭受案范围,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第二,做好开庭前的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合法、及时的审理。首先,书记员应当根据审判员、书记员的工作时间安排确定开庭时间。然后,协助法官做好起诉书副本以及

3、开庭传票的送达。最后,对庭审参加人员的通知进行确认,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2、庭审中的工作。为了保证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除了庭审中做好记录之外,还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审工作的延伸。具体来讲就是:提前对开庭地点进行确认,并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完整。庭审结束后,注意完善笔录,并确定每一个参加庭审的人员的笔录核对及签字。3、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重视宣判、送达工作的及时性。4、诉讼活动的延续。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

4、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协助执行员完成相关工作。5、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二、书记员工作标准:1、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2、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3、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 4、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 5、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 三、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身体健康,年满 18 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

5、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应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速速录员录员工作的相关内容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速录员的职责和工作方法速录员是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履行书记员的部分职责和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庭审时配合书记员用微机完成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是案件审理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速录员来说,保证庭审笔录的质量,防止误差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速录员认真做好以下三点: (一)庭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诉讼活动进入开庭审理这一重心阶段打下扎实的

6、基础。这要求速录员:第一,在诉讼参与人方面要明确案件的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第二,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以及被告人的答辩,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面貌,分析研究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找出审理重点,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便于驾驭庭审记录。 (二)庭审过程中做好记录工作。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书记员记录开庭审理全过程的重要诉讼文书,制作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速录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作,做到完整、准确,符合原意,如实反映庭审活动实际情况及其全过程,甚至还应包括当事人或被告人的一些动作、表情。根据实践经验,

7、做好庭审笔录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预先填写。法庭事实调查部分可先记问、答话的开头,或在出现多问多答等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数据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第二,求实舍虚法。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第三,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

8、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第四,归纳整理法。当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三)庭后做好核对笔录工作。庭审笔录应当在庭审后当庭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读,也可交给他们阅读,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同意后,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后五日内来院阅读。经宣读或阅读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没有遗漏、差错的,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认为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正,速录员应将补正的内容和经过记入笔录,并让要求补正的人签名或盖章。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否认确已陈述的内容,对此要求补正的,速录员可以拒绝,但应让

9、他们写清说明;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将情况说明附卷。凡重要的修改和补正都应当经过案件主审人的许可。二、速录员的素质要求速录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要做一名人民法院的合格速录员,除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还需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素质。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首先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外,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在工作中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迷失方向,树

10、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速录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二)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一个人的职业道德面貌如何,必然影响全体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且司法工作者建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也是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提高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职业上的道德形象很重要,它给人以向上的力量,是信心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成功的保障。速录员在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严肃执法、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保守秘密、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受法官和当事人信赖的速录员。 (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就是力量。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应

11、努力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第一,认真学习掌握法律基础知识。速录员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与本职工作关系直接的专业知识,要系统深入学习,相关知识也要有一般的了解。比如司法鉴定、语言文字、公文写作、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第二,认真学习实体法。第三,熟练掌握程序法。速录员熟悉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速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速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四)要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素质。当场做好笔录,是速录员最主要的工作,这就从业务素质方面对速录员提出了要求。第一,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速录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

12、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第二,在审判活动中都要用文字记录,尤其法律文书的表达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水平,这就要求速录员也要具备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做到:叙述事实简明清楚,特别要把关键问题交待清楚;使用语言文字确切精炼、通俗易懂,还应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标点符号也要用得正确、恰当。 (五)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自觉意识。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许多各方面的机密文件、机密事件等,这就要求我们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还应积极同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作斗争。 (六)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实践证明,在困难的时刻,具有良好的心理

13、素质者能知难而进,善于克服困难,顺利完成本职工作。在维护自我的同时,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荣誉和威信。心理素质不健全的人,在困难面前往往是畏首畏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担任速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0.8,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女性身高 1.60 米以上。 技能条件:能较为熟练操作电脑进行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文字录入速度要求在每分钟 80 个字以上、录入正确率在 90%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