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2014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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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学类工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根据佳大校发201419 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大类专业实际及特点,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落实学校大类招生培养目标,按照佳木斯大学大类招生工作方案(佳大教字201219 号)文件要求,学生完成通识课程学习后,将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兴趣爱好与特长、职业发展规划、学业成绩、社会需求等进行分流。为有序地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流方案。二、分流原则1符合专业发展需要原则合理调控专业容量,高效利用现有办学条件,专业分流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

2、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基础上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在学校教学资源可调配的基础上,对专业分流实行总量控制。2学生自主选择原则在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专业分流时尽可能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3择优合理安排原则学生分流应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科专业的发展,当教学资源不能满足学生需求时,根据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择优分流;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工程。三、分流基本条件1专业容量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和招生计划数,预设专业容量以 30 人为基本单位,预设专业容量参考上一年专业招生人数设置,并参考报到人数及就业人数适当增减专业容量。2学生

3、志愿根据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学生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填报专业志愿,学生一次性填报 9 个志愿,分流时顺次进行分流。3学业情况申报学生人数如超出预设专业容量,则学生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合考核分数将是专业分流的重要条件。四、分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农业电气化、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车辆工程等 9 个专业。五、分流程序1各专业在第一学期开展专业宣传工作一次,宣传方式可灵活多样;第二学期的专业认知导论课由各专业负责人讲授,介绍本专业建设情况及课程体系等;本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由学工办组织学生不定期

4、的学习。2专业分流预测工作在第一学期末第一次专业宣传之后完成。3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和在籍学生人数,在第二学期期初制订并公布分流专业容量。4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期末公布本学期考试成绩(按补考前实际成绩计,缓考生按本班最低成绩计) ,第二学期第 18 周公布总成绩。5第二学期第 18 周,征集学生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九志愿全部进行填报) ,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专业容量时,根据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它专业的分流;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

5、专业容量时,再从第二志愿、第九志愿中录取分流。6夏季学期第一周、第二周,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处长和主管校长签字并由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备案结果进行分班和学籍注册(分流流程图见附件)。六、分流基本依据分流依据学生综合考核分数,由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和奖励加分、违纪扣分等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按平均成绩的 95%计入总分,奖励加分、违纪扣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总分=平均成绩95%+奖励分数-处罚分数平均成绩=(成绩学分)/学分1考试成绩(1)所有课程成绩(包括不及格科目)均按补考前实际得分计入总分,考查课五级制成绩由低到高分

6、别按 55、65、75、85、95 计入总分;(2)缓考的课程成绩按班级最低成绩计;(3)因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随复学后班级进行分流。2加分及减分项目奖励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奖励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 5 5 分)分)(1)获国家或省级以上(含)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的(团体前三名,分别加 3、2、1 分) ;(2)获批实用型专利(第一作者,加 2 分) ,或获批发明型专利(前三名,分别加 3、2、1 分) ;(3)在正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独立作者,加 2 分) ;(4)获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成果奖励的(团体前三名,分别加 3、

7、2、1分) ;(5)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前三名,分别加 3、2、1 分) ;(6)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加1 分) 。(7)通过全国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者,四级加 1 分,六级加 2 分,此项不超过 2 分。(以上(3) (4)项由科技处认定,其他项目由教务处认定并负责公示)处罚减分项目(最高不超过处罚减分项目(最高不超过 5 5 分)分)(1)在校内考试及四、六级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者扣 5 分;(2)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学校处分者:留校察看扣 5 分,记大过扣 4 分,记过扣 3 分,严重警告、警告扣 2 分;(3)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

8、评者扣 1 分;七、组织管理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组 长: 王俊发、魏天路副组长: 颜兵兵、马志超、龙泽明、臧克江工作人员: 潘佳卉、张庆国、王新荣、周海波、邬万江、王冬、陈光军、史立秋、杨传华、王桂莲、姜永成、吴贵福、常胜机械工程学院 2014 年 5 月 13 日附件:工学类专业分流流程图工学类I专业建设介绍 【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分流前】工学类I专业分流预测 【第一学期期末】公布工学类I专业计划数 【第二学期期初】公布学生综合考核成绩 【第二学期第18周】学生一次性填报九个志愿 【第二学期第18周】工学类I专业分流 【夏季学期第1周】学生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夏季学期第1周】公示后报学校 【夏季学期第2周】专业分流、学籍注册 【夏季学期第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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