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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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 号)精神,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本着“城乡统筹,一体解决”原则,以“乡村弱”“城镇挤”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抓体制,发展抓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全力推进我区城

2、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为推进“争先进位、全面小康”,打造汉江流域“一区三中心”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补齐乡村教育的短板。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我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一)城乡二元结构教育壁垒基本破除。实现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二)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区域内城乡学校教师按编2制标准和岗位结构配置,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基本实现城乡师资配置均衡。(三)城镇学校大班额基本消除。明

3、确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到 2018 年全区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 2020年全区基本消除 56 人以上的大班额。(四)乡村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区域内乡村学校布局合理,乡村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五)控辍保学机制基本健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到 2020 年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8%。三、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教育、建设规划等部门以城镇化建设规划、常住人

4、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等为依据,围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一区三中心”整体规划,制定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方案。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专项规划预留足够的学校建设用地。统筹考虑现有城区教育资源状况、学校服务半径等因素,调整完善城区普通中小学布局建设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城乡、镇域等建设规划,把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纳入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并配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农村学3校,在基础设施完备、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设点。(二)统筹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1.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进一

5、步全面摸清情况,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制定建设方案,分年度推进实施,到 2018 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到 2020 年总体达标。2.按标准配建城镇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建好城镇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解决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尽快启动滨江滨河片区、园林路片区、头片区 3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一中附属学校、区第八中学和路学校)。3.按标准建好乡村学校。按照标准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并合理制定区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于闲置校园校舍,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

6、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按照区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区农村教学点管理考核评价细则及区中小学标准班教学和小班化试点工作方案,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考核,加强乡镇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三)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1.全面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依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4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鄂编办发201622号)规定,结合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结合区编委关于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制定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

7、校聘”的统配、统管、统调的教师管理体制,明确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2.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按照县域内“控制总量、动态平衡、退一补一”原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整体超编,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探索符合区实际的教师退出和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自主招聘、落实国家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等,保证教师队伍基本稳定。3.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制定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根据学科结构,针对性地开展交流轮岗、跨校竞聘、学区走教等,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实现师资配置“均衡”。城镇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

8、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城镇学校教师工作满五年,必须交流到乡村学校教学一年。乡村学校教师工作五年后,可以申请交流到城镇学校从教。交流教学的经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落实交流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积极鼓励和引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4.积极探索推行校长任期聘任制、教职工聘用制,激发学校活力。尽快制定相关方案,先试点后铺开,积极稳妥实施。5.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5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积极推进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宿管、食堂等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四)完善城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1.建立城乡教师工资收入联动机制。确保

9、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在保证教师队伍稳定基础上,突出体现城乡教师待遇差异化,坚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不低于同职级城区教师实际工资。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医保,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2.完善教师岗位激励政策。制定区教体系统教师岗位激励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确定的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完善职称评聘方案,逐步推动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校长和教师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班主任岗位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荣

10、誉制度。3.完善乡村教师周转房保障制度。制定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五)统筹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围绕“打一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攻坚战”,继续完善“三大机制”,推行目标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1.推进城乡学校全面实施课程计划。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和地方6课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重视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研学旅行,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基地的育人作用。2.改革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监测”职能,全面监控

11、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实施,指导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教学改革。3.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逐年加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农村初中倾斜力度,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有效作用。4.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质量提升。结合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及区教育信息化考评细则制定区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健全有利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大力推进“三通二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班班通、农村教学点网校、教学点资源全覆盖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办学水平

12、评价、教学质量监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5.教研一体化。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以实施新课程为目标,以深化“三生”课堂为载体,以校级合作、优势互补为路径,打破区、镇、学校教师自上而下的单项教研方式,全面构建区级教研、联片教研、校本教研的三级教研网络,形成以解决教学问题为中心、教学片区为平台、学校为基地、教师研究为主体的一体化研修模式。76.办学特色化。按照“学校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中小学校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切入点,走个性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内涵发展之路,构建“规范+特色”的办学模式,逐步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六)改革教育治理体系。1.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制定

13、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区各类学校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投入、质量监测、均衡发展水平等公告制度,加大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力度。2.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关于推动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化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14、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建设。3.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推动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质量、教育满意度等评价。4.加强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大数据综合性平台建设。8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提高财政教育资金的效益性和精准性,促进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基于“互联网+”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义务教育资金监管、预算绩效评价、合理调配教育资源、监控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及社会公开等工作。运用网络远程教学等方式推动城

15、市教育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运用大数据进行教育领域的分析利用,促进全区教育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对教育领域投入,带动教育相关产业发展。5.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在维持原有教师招聘渠道不变的基础上,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义务教育补充服务。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绩效优先、师生受益”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稳步推进、公开择优、注重绩效、信息公开”原则,制定区政府向社会购买教育服务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政府不能直接有效提供且社会能办好的义务教育服务事项。购买义务教育补充服务所需资金,由区人民政府从教育经费增量中统筹解决。(七)推动义务教育学校集群发展。

16、制定区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及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园)实施方案,对现有的办学体制和办学规模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八)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任务。9制定区消除义务教育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规划方案,明确消除大班额的具体措施,确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平均班额高于标准的区域,以发展为主,有序扩大学位供给;对于平均班额低于标准的区域,以改革为主,引导生源合理流动。2017 年秋季开始,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到2018 年全区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 2020 年全区基本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九)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制定区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保障和关爱的意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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