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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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江苏省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江苏省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省卫生厅 省编办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物价局 (2011 年 8 月)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分工协作机制”),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科学合理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积极推进我

2、省这项重大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1 年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目标和原则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工作目标。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机构等)的发展,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从而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2、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必须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体现公立医

3、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原则。建立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及职责分工,严格界定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依法执业。二是因地制宜原则。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业务关系、合作意愿,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合理统筹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三是适当竞争原则。每个公立医院建立的分工协作群组之间应保持医疗服务能力的相对均衡,促进形成适当的竞争关系。鼓励民办大型医院参与协作机制建设。四是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原则。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各项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快卫生技术人才培养。二、探

4、索分工协作机制的有效形式3、大力发展区域协同模式(分片包干模式)。由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使市、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与所属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在农村,以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为龙头,分片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指定 1 所或几所城市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在城市,以市辖区为单位,三级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技术支援为纽带、业务协作、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4、深化对口支援模式。执行政府指令性安排,以城市公立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制度为平台,深化对口支援关系,拓展对口支援内容

5、,以技术、管理、服务为纽带,使城市公立大医院与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实施双向转诊制度,方便群众就医。5、积极探索分工协作机制的其他有效形式。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大医院、县级综合医院按照“合作不合并,合作要紧密”原则,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完善分工协作机制相关政策和制度6、完善医保政策。充分发挥医保付费方式在引导和监管医疗服务行为上的机制效应,积极探索按人头、按病种、按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基层就诊医保报销比例,与城市三级医院之间保持

6、合理差距。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发展。7、完善价格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市综合或专科医院的价差,促进患者合理分流。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提高护理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增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延伸服务项目。8、落实财政政策。把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分工协作所需支出按规定纳入公共财政补偿范围。加大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人才培养、设备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

7、务能力。9、完善编制管理。根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人员编制,尤其要重点解决好护士不足和支援城乡基层医师编制问题。根据苏编办发20097 号文件精神,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实际出发,综合常住人口、床位数等因素,适当增加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适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10、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诊机构,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以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为主要抓手,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以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8、收治行为。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公立医院恢复期(康复期)病人下转。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双向转诊标准、家庭病床收治标准和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标准,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分工协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11、加强基本药物和特殊用药使用管理。城乡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三级医院根据用药需要提供,与目录内药品执行同样政策。12、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工作标准、考核评价标准。要将

9、城市大医院帮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服务分工协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考核、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的重要内容。四、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创造体系条件13、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大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要重视通过引进、在职教育、进修培训等多种途径,为基层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要配齐适应综合服务需求的相关设施、设备。深化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目标,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增强对口支援的针对性、可持续性。14、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

10、信息网络平台。要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建设远程会诊系统。省、市、县三级都要建设远程会诊中心,并实现互联互通。公立医院与对口支援医院间也要建立远程会诊系统。五、切实加强对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1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进行探索立足于建

11、立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分工协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分工协作机制建设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医改的总体工作安排,与其他医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或明确相关协调组织,明确部门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6、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从有利于分工协作可持续发展出发,卫生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并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标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编制管理部门要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内容

12、;财政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财政补偿政策,加大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物价部门要完善相关的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17、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的必要性,树立公众的科学就医理念。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以创造性精神投身到这一机制的建设中去。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强大合力。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开展对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的培训。18、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进工作。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及时加以推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促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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