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对账流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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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对账流程探讨商业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对账流程探讨小额支付系统全称为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是 中国 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中国 现代 化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处理各类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业务范畴涵盖日常支付结算业务的各个方面。 商业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对账是指在不 影响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办理的前提下,通过行内系统建设,自动核对小额支付业务及其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及时发现差错业务。本文拟对商业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日终自动对账流程进行阐述。一、小额支付系统的特点小额支付系统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是“24 小时运行,逐笔(批量)发起,组包发送,实时传输,双边轧差,定时

2、清算”。由此可见,小额支付系统具有以下特点。1.不间断运行。小额支付系统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每天于 16:00 进行日切处理,即前一日 16:00 至本日 16:00 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2.业务量大。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规定金额以下的汇款业务,包括小额汇款业务、公共事业收费等,因此,小额支付业务的总量将随着 经济 增长而同步增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经验值估算,考虑到经济 发展 和业务量的同步增长,2010 年全国跨行小额支付业务量将达到每日 3000 万笔以上。3.交易渠道多。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大多通过商业银行柜面提交处理。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通过网上银行

3、甚至是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发起小额支付业务。自助渠道的拓展,在延伸商业银行服务终端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延长了银行的业务办理时间。4.组包发送。为有效利用系统资源,提高小额支付系统的处理效率,小额支付系统以批量包为单位处理各类业务信息,即对小额支付业务或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批量组包后,提交系统处理。每包业务最多可达 2000 笔。5.业务转发与资金清算不同步。小额支付系统采用“实时双边轧差,定时清算”的资金清算模式。商业银行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包发送至小额支付系统后,小额支付系统并不直接借记付款银行的清算账户,也不直接贷记收款银行的清算账户,而是在检查付款银行的可用余额后,将业务转发给收款银行。待

4、每一个清算时点,小额支付系统按照直接参与者(即清算银行) 计算 上一清算时点至本清算时点的轧差净额,并进行相应的资金扣划清算。二、小额支付系统账务处理流程根据业务转发在前、资金清算在后的特点,商业银行在进行小额支付系统账务处理时,需要引入“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办理过程中等待资金清算的金额。商业银行小额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流程可以归纳成商业银行与客户以及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两个方面:(一)商业银行与客户的资金清算商业银行与客户的资金清算分为发起汇款业务(以下简称“汇出业务”)和接收汇款业务(以下简称“汇入业务”)两类。1.商业银行汇出业务。商业银行本着不垫

5、款的原则,在为客户办理小额支付业务时,须先借记客户账户。因此在汇出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与客户的资金清算可理解为扣客户账的处理过程。在发起小额支付业务前,商业银行须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存款户贷:待清算支付款项2.商业银行汇入业务。人民银行的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商业银行对于接收到的小额支付业务,可贷记客户账户。因此在汇入业务处理过程中,银行与客户的资金清算可理解为入客户账的处理过程。在入账过程中商业银行须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款户(二)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小额支付系统在每一场次

6、轧差结束提交清算时,对所有轧差净额不为零的清算银行生成清算报文并发送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处理。商业银行在收到轧差净额清算通知后,对于轧差净额为净借记的清算报文,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对于轧差净额为净贷记的清算报文,则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三、小额支付系统日终核对原则日终对账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办理的情况下,保证商业银行小额支付业务办理的正确性,及时发现处理异常的业务,因此需坚持以下原则:1.业务办理连续性。小额支付系统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因此,小额支付系统对账工作应避免影响到客户支付业务的办理。2.业

7、务信息完整性。通过日终对账,所有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信息,都能够在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中正确并且完整地予以反映。3.账务信息准确性。通过日终对账,对商业银行小额支付业务的 会计 核算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异常发生额。4.核对过程自动化。由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量大,并且是不断发生的,因此“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余额是不断变化的。若采用人工进行账务核对,则需要选择一个业务静止的时点,要么在对账时停止办理小额支付业务,要么等待小额支付系统停运。前者影响客户业务的办理,后者对账周期较长,往往需要几个月或者半年时间才能停运一次,需要柜员在节假日加班进行对账,加重柜员的工作负担,

8、而且对于对账发现的错误不便于追溯。因此日终对账应采用系统自动核对为主、人工核对为辅的方式进行。5.业务核对及时性。基于自动核对的基础,对账的周期越短越好。但是考虑到系统的压力,建议每日日终进行次对账。四、小额支付系统日终业务核对小额支付系统支付业务信息核对的目的是保证已经被小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的支付业务信息,能够在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完整地予以反映。支付业务信息核对主要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自有的日终支付业务信息核对功能完成。每个工作日日切后,小额支付系统将自动向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发送上一工作日至本工作日已经清算的小额业务对账信息。商业银行收到对账信息后与行内系统所保存的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数据进

9、行核对,并以人民银行下载的明细信息为准进行调整。通过以上的业务调整,可以保证人民银行已经清算的小额支付业务都能够在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中予以体现。五、小额支付系统日终账务核对(一)账务核对的必要性“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余额日终不会为零日终支付业务信息核对功能保证了已被人行清算的小额支付业务信息都能完整地体现在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中。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的原理上看,如果商业银行发出的业务都能在当天被清算,同时商业银行接收到的已清算的业务当日都能入账,则“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日终余额将为零。但是商业银行的小额支付业务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余额基本不会为零。1.小额支付系统不间断运行

10、。从小额支付系统的基本流程可以看出,小额支付系统“24 小时运行,实时双边轧差,定时清算”,每个工作日 16:00 进行日切,同时提交当日最后一场资金清算,下一场资金清算需留待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这之间十几个小时甚至更多时间(节假日不进行资金清算)的业务只进行双边轧差,不进行资金清算。因此商业银行只要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业务,就需要等待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2.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商业银行不会停止办理小额支付业务。这是因为,小额支付系统的日切时间是 16:00,此时正是银行业务的高峰期。为了保证客户资金的及时到账,银行仍将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帮助客户办理资金汇划业务。3.对于已经清算的汇入业务,银行入

11、账不及时。银行接收到汇入业务,一般于当天进行入客户账的处理。但是对于可能出现的收款人账号不合法、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等情况,银行需要进行手工处理,并且可能向汇款行发起查询,从而延迟了汇入业务的账务处理。同时,在银行暂停营业期间收到的无法自动处理的小额支付汇入业务,也需要等银行开业后进行手工处理。因此,商业银行的“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日终一般都存在着余额。(二)银行业务流程的特点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余额的 影响 1.商业银行汇款汇出业务。不垫款的原则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办理汇出业务时将采用扣客户账在前、发送业务在后的处理方式,因此银行的汇出业务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影响表现为:(1)汇出业务还未

12、被人民银行轧差。这部分业务还需银行进行后续处理,包括仍停留在银行系统中,以及发送到支付系统后处于排队等处理异常的汇出业务。这部分业务已经扣客户账,但业务是否被支付系统接受并转发仍需银行进行跟踪处理,其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将产生贷方发生额,可通过所有处于未结状态的明细业务进行体现。(2)汇出业务被人民银行轧差,仍未清算。这部分业务无需银行进行后续处理,汇出流程已经终结,银行只需等待人行的资金清算通知。这部分业务可以理解为已经扣客户账,等待人行的资金清算。这种情况将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贷方发生额。由于资金清算的金额是按照同一场次中同一清算银行的业务包进行汇总的,因此对这部分业务的监控

13、可以通过所有处于“已轧差”状态的业务包的清算总金额进行体现。(3)汇出业务已经被人民银行清算。这部分业务既完成了扣客户账的处理,也完成了与人行的资金清算,因此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影响为零。2.商业银行汇款汇入业务。从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流程可以看出,汇款汇入业务在转发给商业银行前,已经经过了轧差,银行可以进行入客户账处理,但是资金清算可能还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进行。由此可见,资金清算和入客户账之间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关系,这就给业务的核对带来了难度。(1)资金清算与入客户账都已经完成。这部分业务既完成了与客户的资金清算,也完成了与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因此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影响为零。(2

14、)已完成资金清算,尚未入客户账。这部分业务已经进行了资金清算的账务处理,银行需要关注客户资金的入账情况。这部分业务将使“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贷方发生额。(3)已经入客户账,未进行资金清算。这部分业务已经进行了入客户账的账务处理,银行需要关注人行资金清算的情况,因此这部分业务将使“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借方发生额。(4)既未进行资金清算,也未入客户账。这部分业务多发生于业务刚刚转发至银行的时候。既然没有账务发生,“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 自然 也不会产生发生额。由此可见,会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影响的汇入业务是第(2)种和第(3)种情况。但是对于第(4)种情况,银行既要关注与人行的资金

15、清算,也要关注入客户账的处理情况。如果单纯从账务的角度出发,这部分业务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在对账报表中予以体现。但是对于需要银行进行关注的未结业务,应尽可能地在对账报表中进行体现,以实现通过对账发现异常业务的职能。我们将第(4)种情况与第(1)种情况进行比较发现,前者由于未进行资金清算而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缺少贷方发生额,由于未进行入客户账处理而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缺少借方发生额。通过借贷记账法进行转换后可以得出,资金未清算将使“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借方发生额,业务未入客户账将使“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贷方发生额。通过以上对第(4)种情况的 分析 ,并结合汇入业务的前三种情况,

16、我们可以得出,第(2)种和第(4)种情况由于未入客户账而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贷方发生额,第(3)种和第(4)种情况由于未进行资金清算而导致“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产生借方发生额。3.“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核对。由于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是以业务包进行汇总 计算 的,同一个业务包中的所有明细业务将被全部轧差或者清算,因此银行对于未清算业务的监控应关注于业务包中明细清算总金额的清算处理情况。同样,对于客户的资金清算,应是逐笔进行的,因此与客户资金清算的监控应关注于逐笔明细业务的处理情况。通过对汇款汇出和汇入业务的分析得出,以下四类需要银行关注并跟踪处理的未结业务将对“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余额产生影响:由于小额支付系统支持不间断办理业务,因此“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余额变化是连续的。在规定的统计时点,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可自动提取从开办小额支付业务以来所有处于以上四种情况的小额支付业务,按照各种类型汇总并轧差后(即+-)的余额,与 会计 账上“待清算支付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如果二者一致,则可认为银行的小额支付系统账务与业务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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