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9750259 上传时间:2018-05-1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6.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2012 年年 4 月月 27 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上上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既定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帮助下持续推进。截止目前,已有 11635 户低收入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有 18823 户次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欢迎。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情况2007-2011 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

2、房 171.86 万平方米、26827套,已竣工 142.13 万平方米、20902 套。其中:廉租住房建设78.73 万平方米、15221 套,已竣工 60.6 万平方米、11595 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83.98 万平方米、9652 套,已竣工 79.53 万平方米、8907 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9.15 万平方米、1954 套,已竣工2 万平方米、400 套。2007-2011 年,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 211.62 万平方米、32952套(户), 已竣工 181.82 万平方米、14137 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 58.19 万平方米、5370 套,已竣工 48.36

3、 万平方米、4260 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 9.84 万平方米、1136 套,已竣工 9.84 万平方米、1136 套;国有林场开工建设2629 户,已竣工 1629 户;国有垦区开工建设 8763 套,已竣工123.6 万平方米、7112 套。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省委苏荣书记 2011 年 11 月 13 日到鄱阳、万年调研考察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并轨建设、租售并举是当前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市按照苏荣书记指示,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0】7

4、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的指导意见(赣建发【2012】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上饶市加快推进“三房合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意见明确全市自 2012 年起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并轨建设、租售并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模式。 三、2012 年工作总体安排和进度情况(一一)工作安排工作安排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 201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 月 18 日,我市下达了 2012 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饶府厅字【2012】6 号),明确了全市 201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5、建设开工任务为 39804 套。其中,廉租住房 4651 套;公共租赁住房 16950 套(间);城市棚户区改造 5188 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876 套(户);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 1170 套(户);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 10966 套(户);年内竣工任务为 34766 套。其中,廉租住房 6509 套,公共租赁住房 7179 套(间),城市棚户区改造 5335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741 套(户),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2249 套(户),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 12753 套(户)。1 月 19 日,我市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

6、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12+2”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委常委、副市长汪东进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要加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组织领导。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实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的第一责任人,继续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要确保土地供二要确保土地供应应及及时时。 。有存量土地的县(市、区),应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5 月份前未落实建设用地的,将停止对新增用地的审批,确保新建项目及时开工。三要确保配套三要确保配套资资金到位。金到位。中央、省补助资金将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

7、下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入、财政性预算支出必须及时落实和配足,确保在建项目按时开工和竣工。四要四要强强化工程化工程质质量管理。量管理。今年将对各地至少组织 2 次全市性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建筑材料入场验核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负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确保新建项目百分之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百分之百工程

8、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的全面落实。五要加五要加强强部部门间门间的的协协调调。 。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规划、建设、房管部门做好牵头协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实施、督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发改委要抓好建设计划编制下达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市中心城区项目报省发改委审批,县(市、区)项目由市发改委审批;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与拨付资金,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土地供应工作;林业、农业部门分别具体负责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环保、人防、城管、气象、物价、公安、公积金、社保、金融、税务、审计、监察、民政、统计等部门要

9、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二)工作(二)工作进进展展为抓好今年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在市中心城区拿出了黄金地段的净地用于建设 2012 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 月 18 日,在市中心城区联动举行了全市 2012 年保障性住房开工仪式。此次全市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共 9234 套,51.67 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0.55 亿元;其中,中心城区龙潭新苑项目 2008 套,12 万平方米,总投资 4.8 亿元。在开工仪式上,潘市长要求将保障性住房工程作为头等民生工程来抓,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切实做到“三个落实”、“四个强化”,即落实规划、落实用地、落实资金,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公平公正分配、

10、强化后续管理、强化工作督查调度。同时,也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管理,认真履职,规范施工,确保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广大群众的“安全房”、“满意房”。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市新一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面实施。四、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一)(一)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金筹集使用情况2010-2011 年市本级共筹集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3.27 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下达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6082 万元;省级下达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 8430 万元;省级下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 4896 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保障性住房基金 2271 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保障性住房基金 379

11、0 万元;国债转贷资金 7266 万元。2010-2011 年市本级累计拨付使用资金 2.09 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拨付资金 1.23 亿元;棚户区改造拨付资金 6019 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拨付资金 2658 万元。截止目前,保障性住房累计结余资金 1.54 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2797.83 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 7016.25 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 5624 万元。此外,2011 年省投棚改项目贷款 10 亿元,市本级配套资金2.5 亿元,合计 12.5 亿元。截止目前,已到位资金 6.75 亿元(含本级配套 2.5 亿元)。已拨付使用资金 5.44 亿元。(二)(

12、二)统统筹兼筹兼顾顾管理管理资资金金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始终坚持重点项目优先、资金集中使用、收支自求平衡、市区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资金管理上做到以下几点:1、六个一点筹措、六个一点筹措资资金。金。明确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渠道,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一点、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一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一点、土地出让净收益 10%计提一点、地方债券安排一点、银行贷款借入一点。2、 、资资金金归归口口统统一管理。一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建设项目不搞 BT、BOT 以及招商模式。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定期督查,项目资金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把资金集中投放到进度快、急

13、需投资的重点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完善征、完善征补补方式方法。方式方法。我市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上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先做环境、后出让土地的做法。通过先做安置房,后拆迁的方式,积极化解征收补偿安置中出现的矛盾。通过先做环境、后出让土地的方式,做到项目运作自求平衡。4、建立政府、建立政府偿债偿债基金。基金。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商住用地,按照出让土地总价款的 8%计提政府偿债基金;年度财政预算内,按照上年末需要市政府偿还的各项工程负债总余额的 5%安排偿债准备金。近年来财政预算内共安排偿债准备金近亿元,土地出让总价款计提偿债基金 7000 万元。有效防范了资金偿还风险。5、切、切实实落落实

14、优实优惠政策。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按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给予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五、严把“三关”,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新机制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事关保障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为确保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户,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中严格把好了“三关”。(一)把好(一)把好 “准入关准入关”。 。 一是一是明确供应对象,保证针对性。各地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入户调查的住房状况调查报告和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民政部门充分论证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收入标准,再科学合理确

15、定供应比例和价格定位,让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能真正得到实惠。二是二是严格规范审核流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制定申请、申购程序。并建立了严格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资格认定制度。三是三是公开分配过程。在摇号过程中,按房源总量和类别比例进行分类公开摇号,一次性产生中签户名单和房号,并由公证人员、特邀群众监督员公证,电视现场直播,自始自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把好(二)把好 “退出关退出关”。一是。一是完善合同管理。对公开摇号产生的中签户,入住前与当

16、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入住、退出协议、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协议载明住房面积、租金、物业管理费、腾退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是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全市建立了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数据库,每年定期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并根据更新核查的结果,提出是否再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做到“入住有记录,退出有依据”。三是三是健全退出机制。住房保障对象因条件改善或应工作调动等其他特殊原因,主动要求退出保障性住房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同意,经房管部门核实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购或退租手续;因隐瞒事实骗取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资格;结合动态管理的情况,对已经享受但现在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限时办理退购或退租手续。(三)把好(三)把好 “监监督关督关”。一是。一是建立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等多种监督体系,全市共邀请或聘请人大、政协、社区以及中低收入群众代表 100 名,作为特邀监督员,参与保障性住房工作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二是二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