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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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年务员录务员录用体用体检检通用通用标标准及体准及体检检注意事注意事项项1.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2.体检时必须使用公务员录入体检表。 (可直接由网上下载)3.体检表上须贴近期 2 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4.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并主动告知体检医师。5.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6.被检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7.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8.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在受检前禁食

2、8-12 小时。了解体检的项目1. 生化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其中肝功能检查包括SGPT、蛋白、HBSAg,对于单纯 HBSAg 阳性者要复查肝功三项,单纯 SGPT 异常者,一周之内只允许再复查一次。2. 一般检查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妇科检查其中妇科检查一般来讲只对已婚女性检查,未婚女性可不做,如果有规定要做的,未婚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不进行阴道检查。3 .特殊检查包括肝胆 B 超、胸部正位 X 光检查、心电图、心脏超声检查等。体检前注意事项体检前几天应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在选择做安全体检时,体检前 1 到 3 天饮食要清淡,专家提醒,最好在体

3、检的前两周少吃海产品等食物,一些海产品易影响体检结果,具体由以下六种食物:1、含碘高的食品体检前两周不要食用含碘量高的食品,如深海鱼油、藻类、海带、海鱼、海蜇皮等,由于这些海产品含碘量高,会影响甲状腺功能检测。2、含嘌呤类的食物中年人每年做健康体检时,要注意检测血液的尿酸浓度,由于嘌呤类的食物对尿酸检测有影响,所以不要吃含嘌呤类的食物,如动物内脏、海鲜类食品。3、动物血液制品动物血液制品对大便潜血试验检查有一定影响。4、含糖食品体检前尽量不吃各种甜食、饮料等,这些食品含糖量高,对血糖、尿糖的检测有一定影响。5、高蛋白食品如鸡蛋、肉类等,以免影响对肾脏功能的检测。6、高脂肪食品如果吃了高脂肪的食

4、物,如肉类、动物内脏等,血脂会上升,影响血脂的检测。熟悉体检的流程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必须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考生代交。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第一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5、如备好体检表上需贴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 8-12 小时。第二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 X 光检查。第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考录机关提出。关于体检复查注意事项要求体检“复查”,是报考者的权利。体检复查应注意哪些呢?一、关于复查尿常规:1、尿异常需复查者大多为健康人:因尿中出现白细胞、红细胞增多、蛋白阳性等,常常是由于尿被外

6、阴部分泌物污染所致,尤其是女性更多见。2、因此复查尿必须注意:留尿前尽可能清洗外阴部,弃去前面一部分尿(污染机会更多),只留中间部分尿送检。3、真正因病导致尿异常者很少,故不复查尿就放弃不可取。二、关于复查血常规:1、血常规轻度改变多为健康人:因为许多无关紧要的因素可以导致血常规的轻度改变,比如病毒性感冒,月经期,饥饿和饮酒等;真正因病所致的只为少数。2、因此复查血常规应在无感冒等疾病,经血量多的人应避开经期,前两天不宜剧烈运动、饮酒等。三、关于复查转氨酶:1、饮酒,过度劳累及运动,肌肉损伤、发热感冒等十种原因均可引起转氨酶一时性升高。2、因此复查转氨酶前应避免上述这些情况。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

7、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 6 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 5O-60 次或 100-110 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 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 60mmHg-90mmHg (8.00-12.00K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L,合格

8、。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 1 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 2 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 年内无出血史,1 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9、,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 1 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

10、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 0.8(标准对数视力 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 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体检须知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 小时。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 X光检查。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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