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绿春中波台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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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绿春中波台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广播的安全播出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中央、省政令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听好广播节目,确保广播信号不间断、高质量传输,增强广播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广电总局转发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3)省广电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13 工作原则在台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

2、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综合防范的原则,建立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安全播出应急工作体系。14 适用范围2 本预案适用于本台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广播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广播在转播技术和装备方面配合的应急处理。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本台组成: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各班组。21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当台广播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发生时,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按预案正确处置,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迅速

3、报告广电总局281 台、云南省广电局监测台和无线管理处,并与相关部门保持业务联系;对较大,重大事件,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应及时将重大事故报告单报国家广电总局281 台、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监测台和无线管理处。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重大程度和紧急程度视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安全播出,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台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22 组织机构及职责221 台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台办公室牵头成立台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由台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台3 长、各班组长等相关负责人,负责全台广播安全播出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和统一指挥,对本台区域内的重大

4、安全播出事件及时向国家广电总局281 台、监测台、无线管理处报告。2.2.2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台区域内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进行指挥、调度、协调、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收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的实施;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上级和有关部门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全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23 负责制定本台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224 台应急领导小组: 指导本台广播安全防范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安全播出、防范非法攻击,破坏等工作。225 台广播

5、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积极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广播电视播出供电安全,重要操作前或电力故障发生后,及时通知一线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供电措施。3预警、预防31 危害信息的收集311 危害信息的收集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4 早处置,通过事前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312 台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加强与县应急办、610办、防邪办、公安、安全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危害广播安全播出的动态,做好防范工作。313 台办公室要随时密切注意播出异态,要建立节目播出的监听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力量建立信号传输质量反馈

6、体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14 台办公室应密切注意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对灾害性情况的预报,发生灾害性情况应主动与台一线值班人员联系。32 预警支持系统3.2.1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指挥体系,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令行禁止。4应急响应41 突发事件等级根据突发广播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时间、地点等因素, 台将突发广播安全播出事件分为一般(IV 级) 、较重(III级) 、严重 (II级) 和特别严重 (I级)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可根据事件发展适时进行调整。42 突发事件级别和条件5 421 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级突发广播事件:(

7、1)因施工事故等原因,造成广播传输线路损坏,导致信号中断1 小时以上;(2)发生由于广播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3)出现供电事故,严重影响广播的正常播出:422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II级突发广播事件:(1) 中央和省广播40以下常规节目出现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中央及省级卫星广播节目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4)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及省重要节目出现信号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5)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播出事件;(6)出现重大疫情,传输、播出区域被封闭,影响广播的正常播出。423 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级突发广播事件:(1)中央广播40一 80

8、以下常规广播节目出现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2)同一卫星上的中央及省级卫星广播节目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6 (3)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及省重要广播节目出现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5)发生造成较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播出事件;(6) 由自然灾害 (如地震、 洪水 )等原因造成的线路损坏,无法传输广播信号;广播播出、发射设施部分损坏或断电等原因造成广播5 小时以上 12 小时以下的停播;(7)出现重大疫情,严重影响广播的正常播出。424 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 级突发广播事件:(1) 中央和省广播80以上常规广播节目出现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和

9、省广播重要节目出现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3)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播出事件;(4)由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广播设施严重损毁,广播播出全部中断12 小时以上且短期内无法恢复;(5)因人为破坏或重大安全事故( 如火灾 ) 等原因造成的广播设施严重损毁,广播播出全部中断12 小时以上且短期内无法恢复。43 事件报告7 当发生下列事件发生时,单位或值班人员立即向国家广电总局 281 台、省广播电视局监测中心和无线管理处报告。随后,事发情况应立即填写快速报告单,通过传真报上级有关部门。( 1)发生或可能发生人为故意破坏广播安全播出的事件;(2)发生或预期发生的对广播安全播出造成严

10、重破坏或威胁的自然灾害;(3)发生影响广播安全播出的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4)发生由于广播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5)发生或可能发生具有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影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431 报告内容(1) 首次报告: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频率、节目、影响范围、 性质以及报告人、 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2) 阶段报告:由事件发生的各班组报告,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事件处理过程、事件原因。(3) 总结报告:突发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对事件原因、性质等内容暂时难以确定的可待查明后再补充报告。

11、8 432 事件报告的处置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控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调查处置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广播安全播出事故和突发事件。433 保密原则对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情报、资料、技术等,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窃取和泄漏。(1) 适时启动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设施,设备和损坏线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播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2) 加强监听监测,确保中央、省一套节目安全播出。(3) 启动安全

12、播出应急方案,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对本系统的设施、人员等资源进行统一安排;(4) 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播出事件后,一线值机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立即组织人员关断插播信号,迅速查清插播部位,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43.4 调查分析评估9 及时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损坏、恢复进行全面调查分析评估,研究确定进一步降低突发事件影响、损失和快速处置的方案措施。43.5 应急结束突发广播事件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导致突发广播事件因素消除,隐患排除,广播恢复正常播出,各播出设施、设备工作稳定。5调查报告对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13、对类似广播安全播出事件的应急处理进行改进和优化并写出调查报告。6应急保障61 技术保障611 要建立和完善备份系统,应具备多种信号源,保证提供可靠的广播节目信号源;612 在传送播出节目时必须具备两路以上节目源,主要播出系统保证两种以上电力供应手段;613 要重视对播出节日质量的技术审查,并采用实时有效的节目监测手段;614 应配备专业的线路维护巡查人员。615 要建立备品、备件库。7预案管理10 71 预案制定应根据台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安全播出应急操作预案。72 预案应涵盖安全播出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实施步骤具体、责任明确。7.3 预案制定后须经实际操作验证,确保实

14、施有效。8. 预案修订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情况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9. 培训及演练要加强对安全播出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对于已形成的预案进行定期演练。10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广播安全播出事件应急处理实行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善,不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处置不当的班组,要追究班组长和带班领导的责任。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以及对突发安全播出事件的举报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1附则11.1 本预案由台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备案。11.2 本 预 案 由 台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 联 系 电 话 :0873-4221381 11 11.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注:(应急事故预案流程图附后)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绿春中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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