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9737795 上传时间:2018-05-19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5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省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明确授信工作人员贷款责任,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贷款通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是指对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包括本制度实施前发放的全部贷款),明确贷款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贷款的管理,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根据责任人管理责任大小,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的制度。第三条 贷款风险和损失,是指正常程序或非正常程序发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难以收回的贷款。第二章责任人第四条 县(市、区)联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主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分级经营管理的原则下,对全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

3、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第五条 具体贷款管理责任人包括:1、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授信工作人员、负责人。2、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含营业部)授信工作人员、负责人。3、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授信工作人员。第六条 调查、审查、审批贷款时,所有相关授信工作人员人员都必须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意见,并签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明确意见的,或者意见表示模棱两可不清楚的,均视为“同意”。第七条 第一个受理并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贷款授信

4、工作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贷款管理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第三章 管理责任第八条 信用社发放贷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章制度,支持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资金周转、有偿使用,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按规定收取利息。第九条 县(市、区)信用联社应当指定专人,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贷款管理责任人和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本级贷款管理责任人分别建立管理责任台帐,要据实登记,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

5、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并依此考核。第十条 根据贷款管理责任的不同,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按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1、在规定审批权限内由授信工作人员直接经办,独任负责包放、包收的小额贷款,授信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 100责任。 超过授信工作人员审批权限,授信工作人员审查同意报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发放的贷款,授信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 50责任,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 50责任。授信工作人员

6、审查后不同意,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坚持发放的贷款,由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 100责任,授信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2、超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同意并上报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审批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经办的授信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 50责任,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授信工作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分别负 40和 10责任。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授信工作人员不同意,农村信

7、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坚持上报并发放的贷款,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90责任,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授信工作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负 10责任,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授信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3、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贷款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书面推

8、荐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贷款管理委员会为第一责任人,负 90%责任,农村信用社主任(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 10责任。4、 企业(大额)贷款必须实行审贷分离,调查岗授信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 45责任,审查岗、决策岗等岗位授信工作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其中审查岗人员负 35责任,决策岗人员负 20%责任。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

9、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中,领导的责任为其他单个人的两倍。第十二条 信用社会计人员的贷款管理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当负一定责任:1、会计人员收到授信工作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贷款到期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帐上有钱,会计未扣收贷款,因此而造成贷款风

10、险和损失的,按借款人帐上资金或者到期贷款二者的较小额,会计负 50责任。会计人员未收到授信工作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会计人员不负直接责任。2、贷款结息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帐上有钱,会计未扣收贷款利息,因此而造成贷款利息不能收回的,按借款人帐上资金或者贷款利息二者的较小额,会计负 50责任。会计人员负责部分,同额抵减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三条 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要对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贷款赔偿和处分。第十四条 根据造成贷款风险和损失的大小,对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贷款赔偿和处分的形式有: 1、贷款赔偿(1)全额赔偿;(2)非全额赔偿。2、处分(1)工作处分:取消授信工作资格;停止

11、责任人贷款审批权;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停职离岗收贷;(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降低行政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开除留用;开除;3、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以上处分形式可以并处。第十五条 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赔偿包括: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第四章 全额赔偿第十六条 下列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由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额赔偿:1、授信工作人员发放

12、的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贷款;2、非授信工作人员发放的贷款;3、实行包放包收的小额贷款(由于外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除外)。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规贷款:1、超越审批权限发放的贷款;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2、违规发放的跨地区贷款;3、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以贷还贷,以贷收息;4、违规展期的贷款;5、借名、冒名贷款;6、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

13、押、质押手续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7、绕权限贷款;8、其他严重违规发放的贷款。第十八条 实行包放包收小额贷款的限额、范围和对象,由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结合实际,自行规定。第十九条 全额赔偿中,对违法、违纪、严重违规及非授信工作人员发放的贷款,从发现之日起,无论贷款是否到期,都要对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扣收;对实行包放包收的小额贷款(由于外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除外),从贷款形成呆滞之月的次月起,对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扣收。第五章 非全额赔偿第二十条 除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之外新发放的贷款,责任人管理的不良贷款余额占责任人管理的全部贷款余额之比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对超比

14、例这部分的绝对额,由贷款管理责任人非全额赔偿。第二十一条 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的规定:第一年为 3%,以后每年递增 1 个百分点,最高为 7%。从实行本责任制开始的第一年,如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某责任人的责任贷款不良比例超过 3%,即由该责任人按其超比例不良贷款的绝对额进行非全额赔偿。第二十二条 对应收而未能收回的贷款利息,并入第二十条贷款管理第一责

15、任人的责任不良贷款余额中。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要对原欠的全部贷款,实行“新老划段”,并根据风险大小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后的风险贷款,要明确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下达落实或者清收目标任务。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要坚持“责随人走”的原则。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要视不同责任和完成落实或者清收目标任务的好坏等情况,实行非全额赔偿。第二十四条 原欠贷款风险的界定:正常贷款1、借款人生产经营能正常周转的未到期贷款。逾期贷款2、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偿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3、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贷款。4、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

16、定时间但生产经营已经停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呆帐贷款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5、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还清的债权。6、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7、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8、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