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党校教师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吉林省党校教师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格评审条件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评审讲师、副教授(高级讲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2. 任职期间发生教学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延迟一年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二)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5 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4 年以上四)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二、评审副教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2 年,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 7 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10 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 年以上3(五)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5 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 7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二)获得硕士学位 12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15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胜任本学科专题课程的教学工作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助教以来,累计主体班次授课达到 32 学时以上。
四)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教学效果良好4二、评审副教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对其中某一专门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胜任本学科专题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成绩显著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讲师以来,累计主体班次授课时数须达到 90 学时以上;评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主体班次的授课时数须达到 130 学时以上,并且获得所在地区党校系统优秀教学奖 1 次四)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能力,教学效果良好,主体班次教学效果满意度即教学质量测评 3 次以上优秀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是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重点骨干。
5(二)胜任本学科专题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水平高,成绩显著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副教授以来,累计主体班次授课时数必须达到 160 学时以上,同时需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累计授课时数须达到 100 学时以上四)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具备指导青年教师及研究生的能力,教学效果良好,主体班次教学效果满意度即教学质量测评 5 次以上优秀第五条 学术(技术)成果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两项(其中第一条必须具备):(一)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报刊(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专业理论文章 2 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得少于1500 字,下同);或在由学校选派参加,并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含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包括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会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以上二)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 1 项或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科研课题 2 项(前三名)6(三)参编公开出版的供党校系统使用的教材,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或编写出较好的经典著作材料,有价值的教学研究(参考)资料、调查研究报告等,累计 5 万字以上。
四)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或以上级别科研奖励三等奖 1 次以上二、评审副教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两项[其中第一条和第五条必备其一],评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学术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专业理论文章 4 篇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以上;或在由学校选派参加,并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含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 4 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包括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会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二)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 1 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 2 项(前三名);或主持完成市(州)重点科研课题 2 项;或主持完成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科研课题 2 项三)独立完成并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合作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本人承担 8 万字以上7(四)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目,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或《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学术年鉴》全文转载 2 篇以上。
五)省级(省政府奖、中央党校奖、国家行政学院奖、省社科基金奖,下同)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 1 项省级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或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奖励(届次奖)二等奖 2 项(主持人)(六)调研报告被市(州)委、市(州)政府现职领导批示认为有价值并被相关部门采用 1 项以上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两项 [其中第一条和第五条必具其一] (一)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学术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专业理论文章 6 篇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或在由学校选派参加,并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含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二)参与完成 1 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课题(前五名);或主持完成 1 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2 项省(部)级一般课题;或主持完成 3 项市(州)重点科8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科研课题 3项三)独立完成并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或合作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 2 部,本人承担 10 万字以上四)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或《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1 篇以上。
五)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 1 项(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 1 项或三等奖 2 项(均为前三名)六)调研报告被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现职领导批示认为有价值并被相关厅局采用 1 项以上第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一、破格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3 年以上,破格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教学需满足的条件:1.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主体班次授课时数须达到 64 学时92.主体班次教学效果满意度即教学质量测评 2 次以上优秀3.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 1 次以上;或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观摩大赛优秀奖以上奖励 1 项二)学术(技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一条必须具备:1.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学术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专业理论文章 4 篇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或在由学校选派参加,并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含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 4 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包括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会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
2. 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 1 项(前三名)或主持完成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科研课题 1 项3. 参编公开出版的供党校系统使用的教材,本人撰写 5万字以上;或编写出较好的经典著作材料,有价值的教学研究(参考)资料、调查研究报告等,累计 8 万字以上4.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或以上级别科研评奖一等奖 1 次以上10二、破格评审副教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3 年以上,破格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教学需满足的条件1.任讲师以来,累计主体班次授课时数必须达到 180学时以上,同时需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授课时数必须达到 200 学时以上2.任讲师以来,主体班次教学效果满意度即教学质量测评 6 次以上优秀3.任讲师以来,被评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 1 次以上,或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观摩大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 1 次二)学术(技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两项(其中第一条和第五条必备其一):1. 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学术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专业理论文章 6 篇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2 篇以上;或在由学校选派参加,并在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含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
112. 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课题 1 项,或主持完成市(州)重点科研课题 3 项;或主持完成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科研课题 3 项3. 独立完成并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合作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本人承担15 万字以上4. 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目,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或《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学术年鉴》全文转载 3 篇以上;或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或《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1 篇以上5. 获国家级三等以上或省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前五名);或获得 1 项省级三等奖(主持人);或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届次奖)一等奖奖励 2 项(主持人)6. 调研报告被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现职领导批示认为有价值并被相关厅局采用 1 项以上三、破格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3 年以上,破12格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