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9728526 上传时间:2018-05-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360获得我国第一件gui外观设计授权”来浅析未来gui外观设计侵权判定(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从“360 获获得我国第一件得我国第一件 GUI 外外观设计观设计授授权权”来浅析来浅析未来未来 GUI 外外观设计观设计侵侵权权判定判定2015 年年 8 月月 14 日,日,360 提交的提交的“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外观设计专利仅用了外观设计专利仅用了 10 个工作日就获得由朝阳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颁发的第一件个工作日就获得由朝阳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颁发的第一件 GUI 外观设计专外观设计专 利证书,标志着中国利证书,标志着中国 GUI 专利保护的首次破冰,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知识产权发专利保护的首次破冰,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知识产权发 展史上关于展史上关于 GUI 外观设

2、计专利权保护新的篇章。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新的篇章。一、一、GUI 保保护护破冰:破冰: 360 荣荣获获国内首件国内首件 GUI 专专利利证书证书2014 年 3 月 17 日,国知局发布了第 68 号令,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新的审查指南将于 5 月 1 日施行。本次修改的重点在于增加了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几处修改点如下:1、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 4.2 节第三段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关键帧的视图,所

3、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2、针对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 4.3 节第三段第(6)项之后新增一项,内容如下:(7)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3、删除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 7.2 节第三段最后一句“产品的图案应当是固定的、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4、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 7.4 节第一段第(11)项修改为:(11)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

4、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5、在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第 6.1 节第二段第(4)项之后新增一项,内容如下:(5)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如果涉案专利其余部分的设计为惯常设计,其图形用户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的影响。2014 年 5 月 1 日起,我国开始对包含图形用户界面(GUI)产品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2015 年 8 月 14 日,360 提交的“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外观设计专利仅用了 10 个工作日就获得由朝阳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颁发的第一件 GUI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标志着中国 GUI 专利保护的首次破冰,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关于 GUI

5、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新的篇章。二、前事不忘,后事之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师:从三星:从三星 VS 苹果的苹果的专专利利战战中我中我们们能能获获得的启示得的启示曾几何时,每当我们提到中美外观设计之间的差异时,总是会说上这么一句:“在美国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以下简称 GUI)是可以通过外观设计保护的,而在中国无法通过同样的手段保护。”但是随着 2014年 3 月 1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的颁布,这句话在中国已然成为了历史,根据修改决定中的内容,GUI 被列入了中国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说起 GUI,最令人联想到的便是苹果公司和三星集

6、团(Samsung)的世纪大战,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世纪大战让世人意识到了外观设计的威力,其中 USD604305S 便是关于 GUI 方面的外观设计。专利号为 USD604305S 的发明名称是“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for a Display Screen or Portion Thereof”(“用于一个或部分显示屏幕的图像用户界面”)。这一专利是一个图形用户界面专利。此专利的内容即iPhone 手机通电启动后的主屏幕界面,包括了 iOS 系统原生的典型图标。据报道,在诉讼庭审中,苹果公司律师强调了 GUI 上图标的一大特点:每个图标均为正方形,且 4 角有圆弧作

7、为过渡,同时也强调了 iPhone 外观上的“圆角矩形”特点,苹果公司极力主张被告三星手机的 GUI 设计(如图 1 右侧所示)的整体视觉,印象实质近似于苹果的 USD604305S 外观设计专利(如图 5 中间所示)。最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联邦地方法院采纳了苹果公司的主张,9 人陪审团裁定三星公司侵犯苹果公司专利权,宣布苹果获得 10.5 亿美金(6 件专利的“打包价”,6 件专利包括 3 项发明,3 项外观)的天价侵权赔偿。在国内,相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并不那么为人所重视,苹果在此案中的胜诉以及如此高额的赔偿金额,对于国内与专利相关的从业人员,这也是一次不小的震动。

8、因为互联智能移动终端在我国以及世界上正植高速发展时期,已经逐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上,因此智能智能科技型企业更加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看似不重要的外观设计保护。三、未雨三、未雨绸缪绸缪:GUI 外外观专观专利侵利侵权权判定判定自 2014 年 5 月 1 日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实施以来,申请人提交 GUI 类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很高。2014 年 5 月份涉及 GUI 的申请数量合计就超过 2500 件,其中,仅 5 月 1 日当天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就超过 1400 件。同时,从 5 月份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构成来看,国内申请人占绝大多数,其中企业申请的比例超过 70%,表明国内企

9、业对此次修改高度重视,对该领域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意愿非常强烈;从图形用户界面所应用的产品领域来看,大多数专利申请是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或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两者所占比例超过 80%,这也与目前 GUI 设计在手机和电脑领域较为活跃的现状一致。大量的 GUI 外观专利申报以及授权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步我们将面临的就是如何利用拥有的知识产权抵御有可能的市场竞争,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1.保保护护客体的客体的转换转换,保,保护护范范围围的放大的放大根据 2014 年 3 月 17 日之前的规定,外观专利只能以产品作为保护客体。然而,申请人申请 GUI 外观专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图形用户界面

10、。把图形用户界面与具体的硬件相结合(如图 2 所示),虽然可以满足外观专利授权的条件从而获得专利权,但是却使其保护范围相较以 GUI 本身为客体的外观专利大大缩小。因为在判断外观专利侵权时,必需硬件部分和图形用户界面同时满足相同或相近似才能被认定为侵权。新的审查指南施行以来,GUI 外观专利将不再被限制依附于具体的硬件,而是可以单独成为外观专利所保护的客体(如图 3 所示),以图形用户界面为客体的 GUI 外观专利则只需要考虑图形用户界面部分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因此一个 GUI 外观专利的技术方案不管是被用到手机上还是平板电脑,还是任何其他智能终端上,只要 GUI 部分可能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

11、按照现有的判断标准此种情况就应该被认定为侵害 GUI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 GUI 界面的硬件载体没有关系,这样无形中放大了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2.GUI 侵侵权权判定,我判定,我们应们应关注的重心是?关注的重心是?在新的专利审查指南的保价护航下,GUI 外观设计摆脱了硬件的桎梏,那么在 GUI 外观专利的侵权判定中,我更应该着重关心什么呢?(1)图形用户界面相对于设备的其他面应该被认定为“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2)图形用户界面的主界面应该被认定为“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因此 GUI 的主界面在判定专利侵权过程中的作用最为重要。(3)另外,GUI 主要图形按

12、钮相对于其他图形设计也应该被着重考虑。(4)GUI 外观设计通常的都是平面设计,相比于其他工业产品设计,没有立体产品形状的对比因素,因此图案的平面形状和色彩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因此更应该成为判断侵权的关注点。(5)针对具有变化状态的 GUI 外观设计专利,它的变化状态通常都是由多帧组成。在申请文件中不可能将每一帧都表现出来,只能通过表现其中几帧再结合简要说明来对 GUI 外观专利的变化状态进行展示和说明,因此在具有变化状态的 GUI 外观侵权判定中,应当以专利所展现的整个变化状态作为对比对象,而不应仅仅对比 GUI 外观专利中的图片。四、结语目前的 GUI 外观设计专利以图形用户界面本身作为保护客体,获得了较大的专利保护范围,因此图形界面在侵权判定的时候作为最重要的关注点被重点关注。并且,GUI 外观专利已经摆脱了硬件的桎梏,同时也应该脱离洛迦诺分类,侵权判定的时候也不应该具体局限在某一个分类中,而是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结合图片和简要说明来进一步确定其保护范围。目前,新的关于 GUI 外观设计的有关规定正处于试水阶段,希望其在以后的发展中越来越成熟。来源:IPRdaily作者:玉立 企兴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