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辽宁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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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附件 1:关于推进辽宁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 16 条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因此,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是法律赋予质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对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初步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为加快推进我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省局提出今年重点要在全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降耗方面取得实效,现就如何推进我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

2、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实施。一、充分认识开展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锅炉是特种设备中的耗能大户,也是大气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源头。07 年我国的煤炭产量为 25.8 亿吨,其中锅炉用煤达到 22 亿吨,占煤炭总产量的 85以上。燃煤工业锅炉用煤超过 6 亿吨,虽然只占煤炭总产量的 23%左右,但由于设备运行状况较差,使用管理水平较低,以及缺乏有效节能监管机制等原因,造成我国燃煤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低1015,能源浪费严重。如果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国燃煤工 8 业锅炉平均实际热效率提高 10,每年就可节约标准煤 4300万吨以上。我省燃煤工业锅炉的能耗现状更是不容乐观。截止 0

3、7 年底,全省在用燃煤工业锅炉总量为 29470 台,年耗煤约 4500 万吨,占全省总耗煤量的 30%左右。通过对最新能耗数据计算分析得知,我省燃煤工业锅炉的运行效率还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加权平均实际热效率仅为 58.76,节能潜力巨大。只要重点加强运行环节的节能监管,积极推动,在两至三年时间内,就能使全省燃煤工业锅炉的平均热效率提高 1015,实现节煤 450650 万吨。因此,从开展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入手,率先取得工作成效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有利于质监部门迅速打开节能监管工作局面,为全面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对于实现我省乃至全国的节能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二、辽宁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我省质监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到 2010 年,建立起较完善的工业锅炉节能审查和监管工作制度,实现全省燃煤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提高 10%以上,每年节约标准煤 350 万吨以上。三、2008 年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管重点工作安排2008 年是我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一年,各级质监部门要在省政府节能减排总体工作思路指导下,按照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 08 年 9 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工业锅炉节能指标,初步形成有效的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制度。(一)夯实基础,完成“辽宁省工业锅炉能耗

5、现状及节能对策研究”课题的各项任务: 1. 全面、准确地得出全省燃煤工业锅炉的能耗现状及实际节能空间,完成辽宁省工业锅炉能耗现状、节能空间及节能措施研究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取得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2. 会同省经委共同制定辽宁省工业锅炉节能监管意见。此监管意见将对我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开展节能监管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出具体规定,明确与各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的职责划分及协调配合机制,重点体现分类监管和分级监管。此项工作提议已得到省经委的认可,我局正组织前期调研论证,力争在年内完成监管意见的试行稿并与省经委联合下发实施;3. 完善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工作方法,

6、制定辽宁省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导则与评价标准,争取作为地方标准;4. 完成工业锅炉运行管理人员和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教材工业锅炉节能运行管理。(二)突出重点,完成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目前工程项目组已选定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盘锦市的 9 个供暖锅炉房为示范点,在此基础上,5 月份将再选定 5 台生产用工业锅炉作为节能改造示范点;6 月份完成全部 14 个示范点的节能改造方案,协调申请省政府节能专项 10 资金;7 月至 10 月完成改造;11 月份对改造效果进行跟踪确认;12 月份联合省经委组织验收。(三)全面推进,实施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按照我省特种设备数

7、量分解指标,今年全省将组织开展 650 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开展 6500 台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以及完成 1.3 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上述各项任务指标拟按各市工业锅炉数量比例分解到各市局(任务分解指标见附件),省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 尽快组织一次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摸底调查,确定节能改造的重点设备及改造方式。调查的重点是容量在 2.8 MW29 MW 的热水锅炉和蒸发量在 4 t/h75 t/h 的蒸汽锅炉,各市局可在此区间选取有代表性的燃煤工业锅炉组织抽样摸底调查,但抽样的数量不得少于需改造锅炉数量的 2 倍;2. 在摸底调查基础上,形成本地区燃煤工业锅炉能耗状况与节能监管对策报告并上报

8、地方政府,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3. 各市应在 6 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制定锅炉节能改造方案,7 月至 10 月份推动使用单位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可采取以下形式:(1)联合经委、环保局等部门淘汰低效燃煤锅炉;在小锅炉密集地区推动集中供热、供汽改造;(2)参照省局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示范点的成功做法,在本地区建立若干有代表性的节能改造示范点,帮助年内有节能改 11 造意向的使用单位制定改造方案并协调地方节能资金,组织实施重点改造;(3)对年内计划实施锅炉检修的使用单位,建议并督促其增加节能改造的内容,帮助制定节能改造方案;(4)对于通过改善运行管理状况就能显著提高效率的工业锅炉,可以重点帮助、督

9、促使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建立并落实节能管理制度等方式,达到节能改进的效果。4. 分两个阶段开展水处理达标活动。第一阶段,结合摸底调查工作,6 月底前对正在运行的生产用工业锅炉水质集中组织一次抽样化验,对水质不合格的锅炉提出整改意见,7、8 月份督促整改并组织确认;第二阶段,11 月份对供暖用工业锅炉水质集中组织一次抽样化验,对水质不合格的锅炉提出整改意见,12 月份督促整改并组织确认;抽样的数量不少于应达标锅炉数量的 1.1 倍;5. 9 月至 11 月份在司炉工取、换证培训中增加节能知识,集中完成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各市可结合本地工作安排,按照本意见要求

10、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 5 月底将方案报送省局特设处。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由省局特设处组织领导,各市局和省安科院具体实施,省安科院负责对节能改造和节能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四、推动保障措施 12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拟成立工业锅炉节能监管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如下:辽宁省工业锅炉节能监管领导小组组 长:魏东平副组长:陈弘士 田 力组 员:王宏新 王 俊 各市局主管局长;下设工作办公室组 长:田 力副组长:王宏新 王 俊 赵小兵组 员:贾胜军 于在海 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处)长。省局特设处处长是全省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责任人,各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处)长是本市工业锅炉

11、节能监管工作责任人。请各市局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于 5 月底前将人员名单报送省局特设处。(二)充分发挥省安科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在实施工业锅炉节能“三个万”工程中,安科院要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摸底调查表并负责培训调查人员,必要时提供现场指导;2. 为各市建立节能改造示范点提供技术咨询与帮助,对实施重点改造的锅炉免费组织改造前后能效测试;3. 在 7、8 月份按地域在全省举办若干个节能知识示范培 13 训班。示范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示范点的管理人员和司炉工、各市司炉工培训教师及部分锅炉监察员和检验员。(三)为推动工业锅炉节能“三个万”工程的顺利实施,节能监管工作办公室将在 7、8 月份组织节能专项督查,同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局领导小组将于 12 月份组织专家对全省开展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对在推进工业锅炉节能“三个万”工程中取得显著节能效果的市局,将在年底奖励专项补助资金。全省质监系统要高度重视工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强调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节能监管试点作为 08 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点工作内容来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切实改善工业锅炉的能耗现状,为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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