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现代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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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现 代演变专业: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011 年 9 月 10 日婚姻伦理是调整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及婚姻当事人缔结、维系、解 除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具有规范婚姻行为、调节夫妻关系、维护社会 稳定、提高个体婚姻生活质量的功效。婚姻伦理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附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 是特定的经济政治条件、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的产 物。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变迁中, 婚姻伦理一直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 化, 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历程。一、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要义建立在封闭的自然地理环境、 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背 景、 群体本位价值导

2、向、 封建礼教和女教的塑造与禁锢之上的中国传统婚姻伦理, 是中国婚姻伦理建设的元点, 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的范型。其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男尊女卑。中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观念在婚姻生活领域的反映最为直 接。正如恩格斯所述 :“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 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 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 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 的。 ”女性生来社会地位低下, 婚姻地位卑微。结婚必须遵照“父母之命, 媒妁之 言”, 离婚只能听任男性的选择 , 只能承受单方被休弃的命运。 第二,夫为妻纲 。夫为妻纲 , 是“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在婚姻关系中的体 现, 其核心思想是夫尊妻卑

3、 , 夫天妻地。“父者子之天也 , 夫者妻之天也。”男女两 性一旦结为夫妻 , 妻子就失去自己的独立人格, 只能顺从于丈夫 , 以夫为天。即 “从 夫的地位 , 夫贵妇荣 ; 从夫受刑 , 丈夫犯罪 , 妻子从坐 ; 从夫的教令 , 任夫熔铸 , 直到 从一而终 , 随夫葬于地下。” 第三, “三从四德”。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社会伦理道德对女性的片面要求, 是“夫为妻纲”和“男尊女卑”原则在女性生活领域的集中体现。“三从”是指 “在家从父 , 出嫁从夫 , 夫死从子”。 “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 德强调男主外、 女主内 , 男强女弱、 男尊女卑夫天妻地、 夫唱妇随 , 要求女性应

4、以 柔顺和臣服为德。 第四, 从一而终。从一而终只是针对女性的婚姻伦理原则, 片面要求女性应该 重贞节、淫失 , 贞女不事二夫。在“从一而终”成为官方所倡导的婚姻伦理观念 后, 通过官方广泛的宣传与严格的实施, 很快就被广大民众认可和接受, 并被人们 内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 , 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 , 对女性发挥广泛的约束作用。 尤其 是随着封建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 封建纲常礼教对 “从一而终” 的控制愈加强烈。 宋代对女性“贞节”的要求日益严格并走向极端, 将“从一而终”界定为评判女 性道德操守的第一标准。 强调“饿死事小 , 失节事大” , 将保持贞节的重要性高于 生命。明清时期 , 社会上

5、节烈之风日盛 , 贞女、烈女、节妇、烈妇人数激增。 第五, 夫义妇顺。 夫义妇顺是中国古代社会处理夫妻关系的伦理要求。即在 遵循夫为妻纲的前提下, 强调夫妻关系中所包含的朋友特征。夫须“义”, 妻应 “顺” 。这个义既是指情义、 道义, 又是礼义。 以情正义 , 夫妻应恩爱和谐 ; 以道正 义, 夫妻应甘苦与共 ; 以礼正义 , 夫妻应相互尊重。 中国传统婚姻伦理 , 渗透于中国古代婚姻生活的各个层面, 制约着人们的婚 姻行为和婚姻关系 , 调整着人们的婚姻心态, 具有巩固等级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 的作用。具有强调夫权至上、 家庭至上 , 突出男性本位和家庭本位, 片面约束女性 的特点 , 具有

6、扭曲人性、压抑个性、愚昧落后、保守狭隘的缺陷。二、近代中国婚姻伦理的变革伴随西方列强的入侵 , 资本主义文明日渐传入近代中国。西方现代文明的传 入, 改变了中国人的思想文化观念尤其是婚姻伦理观念。社会上出现了个性解放、 婚姻自由、女性解放的思想潮流, 集中体现为戊戌维新时期和时期对中 国传统婚姻伦理的批判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婚姻伦理思想的初步形成。传统婚 姻伦理开始了近代转变历程。近代婚姻伦理的变革历程, 主要集中在三个发展阶 段, 即太平天国时期、戊戌维新时期、时期。 (一)太平天国时期的婚姻伦理特色 太平天国时期的婚姻伦理是当时特定社会形态的产物, 是只存在于太平天国 政权内部特有的婚姻伦

7、理。这一时期的婚姻伦理既推行开明的婚姻观念, 又恪守 传统的封建伦理纲常 , 具有一定的矛盾性。 首先, 在太平天国政权内部推行了开明的婚姻伦理观念。太平天国起义之初 , 为夺取胜利 , 提出了平等、 平均的要求 , 实现了男女平等和女性的适度解放。女性 首次拥有了社会活动权、 政务参与权、平等的分田权 , 女性的权益得到相应保护。 在军民中推行一夫一妻制, 倡导婚姻自主和婚仪节俭。实行了婚姻法定与婚姻登 记制度 , 使婚姻程序开始走向法制化。 其次, 在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 , 又重新回归封建纲常 , 继续维护三纲五常、男 尊女卑等封建礼教。在太平天国领袖及上层将领中仍然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8、婚 姻自主也仅是局限在太平天国上层族, 太平天国军民则实行以媒官指婚为主、自 主结婚为辅的结婚模式。 再次, 在太平天国初期实施传统的性别隔绝, 将男子编入男营 , 女子编入女营 , 严禁夫妻同宿。这种禁欲主义, 严重扭曲了人性 , 后期不得不解散。 (二)戊戌维新时期的婚姻伦理变革 从戊戌维新派开始 , 中国的革新派认识到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 提出中 国要独立富强 , 就必须对政治、经济、伦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变革。他们根据自己 对西方思想伦理学说和本国传统伦理的思考, 形成了新的伦理道德思想学说, 推 动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向近代新伦理思想的转变。戊戌维新派同封建旧伦理展开 了激烈的斗争 ,

9、 大力批判了男尊女卑、 君权神授和三纲五常 , 鼓励去除国民奴性道 德和不良社会风气 , 建立提倡自由、讲求民主、发扬爱国精神的国民新道德。尤 其是在西方妇女解放思想的影响下, 戊戌维新派对女性受到的歧视、奴役和压迫 寄予深切的同情 , 提出了男女平等、禁止缠足、兴办女学等一系列妇女解放的思 想和主张 , 将婚姻伦理建设作为社会新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 与妇女解放相结合。 在此基础上 , 戊戌维新时期关注学习西方的婚姻习俗, 倡导婚姻自主 , 形成了结婚 自主和离婚自主的婚姻伦理观念; 形成了批判夫为妻纲、反对寡妇守节、力主婚 仪从简、反对早婚陋俗的婚姻伦理思想。 (三)时期的婚姻伦理变革 时期

10、 , 开始酝酿并形成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资产阶级革命 派在戊戌维新时期对传统文化批判的基础上, 继续大力批判旧的婚姻伦理。这一 时期女权主义形成 ,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 女性独立 , 并将女性解放与国家民族利益 结合起来。女权主义在矫正女性伦理观念的同时, 也指导了女性解放运动的实践, 推动了女性的政治解放、教育解放、形体解放, 掀起了女性解放运动的高潮。这 些措施促使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较之戊戌维新时期, 婚姻伦理演变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有了质的飞跃。形成了以追求婚姻自由, 抵制包办婚 姻; 追求自由恋爱 , 抵制媒妁之言 ; 追求文明婚仪 , 抵制买卖婚姻 ; 追求适时

11、嫁娶 , 抵制早婚陋习 ; 追求一夫一妻 , 抵制重婚纳妾为内容的婚姻伦理。 近代中国婚姻伦理变革, 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现代转向的开端, 对传统婚姻 伦理思想的触及是巨大的。 这场变革 , 开化了婚姻风气、 提升了女性地位 , 使婚姻 领域出现了平等、自由、关爱的新气象。同时, 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觉悟的 限制, 近代婚姻伦理的变革也体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变革不够充分和全面 , 传统婚 姻伦理仍然具有极大的市场。人们对一些新的婚姻伦理观念一知半解, 有时甚至 发生误解、歪曲的现象 , 存在变革的普遍性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三、现代中国婚姻伦理的演进中国现代史 , 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

12、翻三座大山, 建立新中国的 革命史。在革命过程中 , 伴益、保护军人婚姻的婚姻伦理原则, 为新中国婚姻伦理 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 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与近代中国婚姻伦理的变革相比, 在群体和地域上实现了进一步的超越, 体现了变革的深刻性、超前性、针对性和 系统性。尤其是红色政权建立后采取的法律手段, 促进了婚姻伦理观念的变革, 使婚姻伦理与婚姻法律相辅相成, 共同约束人们的婚姻行为。 但是, 现代中国婚姻 伦理的演进仍然具有局限性和不均衡性, 仍然存在地域和群体的差异, 存在彻底 性不足的问题。封建的婚姻伦理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它还顽固地束缚人们 的婚姻观念和婚姻行为。 包办、买卖

13、婚姻依然存在 , 女性再婚比例依旧较低 , 典租 妻婚行为在农村仍有市场, 娼妓行业并没有完全禁止。 在红色根据地 , 婚姻伦理体 现政治因素 ,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成为衡量婚姻关系建立与解除的伦理标准。婚 姻关系的政治化 , 使得婚姻自由体现相对自由的特色。 ( 一) 五四时期婚姻伦理演进 五四时期的婚姻伦理演进, 既是中国近代婚姻伦理思想变革的积淀, 也源于 新文化运动对封建婚姻伦理根基的撼动和对传统女性伦理束缚的冲破。以陈独 秀、李大钊等人为首的一批激进民主派人士高举“科学”、 “民主”两面旗帜 , 向 根深蒂固的封建伦理文化发动了猛烈的进攻, 兴起了中国现代史上影响深远的思 想解放运动

14、。他们一方面着重批判旧礼教; 另一方面倡导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新 文化、新道德、新观念。将女性解放与政治、经济、宗教的解放放到同等重要的 位置, 将妇女问题作为社会改造的根本问题提出。强调女性人格的独立、婚姻的 自主和自由 , 批判旧的贞操观念和婚姻伦理观念。 主张打破旧的婚姻制度 , 反对包 办婚姻、买卖婚姻 , 建立以平等、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五四时期的婚姻 自由, 内涵相对扩大 , 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更加深刻和客观。追求婚姻自由不 再单纯反对父母包办婚姻, 而是主张包括恋爱、结婚、离婚和再婚等四项自由权 利。提倡男女平等 , 反对夫为妻纲。 主张男女人格平等 , 男女社交公开、

15、自由、平 等。为破除残害女性的贞操观 , 五四时期提出了 “节烈”不道德 , 守节应取决于个 人的意志 , 贞操要随着物质文化关系的变动而变动的新式贞操观。 ( 二) 红色根据地现代婚姻伦理的雏形 红色根据地的婚姻伦理建设, 在中国传统婚姻伦理的现代转向进程中, 具有 划时代的意义。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 以全新的视角 , 以代表劳苦大众利益的 工农民主政权为保障 , 构建的社会主义婚姻伦理制度的雏型即现代婚姻伦理的雏 形。1927 年至抗战爆发阶段 , 在苏区 , 婚姻伦理建构以废除包办强迫婚姻、一夫 多妻、男尊女卑为特征的封建主义的婚姻伦理制度为目的, 创建了婚姻自由、男 女平等、一夫

16、一妻、 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 实现妇女彻底解放的新民主主义的婚 姻伦理规范。这一时期开始采取婚姻立法的途径促进新型婚姻伦理建设。 抗日战争时期 , 抗日边区的婚姻伦理较之红色苏区具有系统性和丰富性的特 点。确立了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伦理原则; 增加婚约规 范, 要求订立婚约要自愿 , 解除婚约要自主、要诚信 , 要遵循程序要求 ; 简化婚姻仪 式; 确立了夫妻财产权、姓名权、对子女教育权等权利和同居、贞操、扶养等义 务的平等 ; 制定了对妇女子女权益和抗日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的婚姻伦理建设, 是在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领导下顺利完成 的, 这一时期的婚姻伦理建设, 以彻底改革婚姻陋俗为目标, 以各解放区的婚姻伦 理改革的最终完成为目的。针对社会中人们对婚姻自由的误解和歪曲, 解放区的 婚姻伦理建设进行了观念上的澄清, 严禁已婚的男女恋爱行为。规范离婚程序, 严肃离婚行为。在财产方面充分贯彻男女平等并且切实维护军人婚姻。 五四时期新旧婚姻伦理论争的充分性和红色政权建立的权威性, 彻底动摇了 封建主义婚姻伦理制度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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