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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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气污染是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环保权益,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当前我县空气质量污染现状我县大气污染主要包括工业企业排放,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污染等。2013 年 SO2排放量 3547.09 吨(其中工业企业3385.48 吨) ,NOx排放量 3156.29吨 (其中工业企业1950.49 吨、

2、机动车 1060.61 吨) ; 工业粉尘 677.95吨; 2013 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2 天,仅占全年的52.6%。二、工作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 2014 年 PM10年均浓度比2012 年下降 2.5%,启动 PM2.5、臭氧和CO 监测能力建设;到2017 年, 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0.070mg/m3以内,实现PM2.5监测与发布。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一)严格产业环境准入2014 年起,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产业项目;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 蒸吨 /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

3、禁止新建10 蒸吨 /小时以下的锅炉;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燃煤锅炉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1.5 倍削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排。(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到2016 年,淘汰钢铁、焦煤、水泥等8 家及以上企业落后产能。(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4 年,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使用,鼓励燃煤锅

4、炉“ 煤改气 ” ,禁止 “ 气改煤 ” 。2014 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制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四)全面整治小锅炉2014-2017 年,淘汰县城建成区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产业聚集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五)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突出做好热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和彭山经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治理任务。(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广使用节能环保

5、汽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全面改装天然气;2015 年底,完成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七)深化扬尘污染治理规范工地围蔽和渣土清运,清拆和爆破建筑物采取湿法作业,每天不少于6 次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增加洒水频次,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城市一级道路坚持每日冲洗一次以上,10 小时保洁率达100%,城市二级道路 8 小时保洁率达100%;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 提档降土 ” 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

6、,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2017 年,县城区道路、主要交通干道水泥路全面实现沥青路面。(八)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到 2015 年,县城建成区内大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九)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划定秸秆禁烧区,城区周边乡镇全域;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 2 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 公里区域;各级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粮库、林地周边500 米范围为禁烧重点区域;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企业的引进、落户,抓好农机现代化技术升级改造,积极争取农机补贴政策与资金,将秸秆资源

7、化利用、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出路。(十)着力推进技术减排2014 年起,开展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十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4 年,全面启动PM2.5、臭氧和 CO 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全面建成,将监测的空气质量信息向社会公布。将大气污染治理

8、工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十二)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应急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隐患整治;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督促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质,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指导、协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四、保障措施一是 成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彭山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邓强任组长,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办、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

9、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13 个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县政府是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制订大气环境应急预案,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环境应急工作,采取建筑工地限建停建、机动车限行禁行、重点工业源限期整改、农业源和生活源整治,努力控制大气污染。四是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政府将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及秸秆收集与处置资金补贴等方面。五是 加强宣传教育。宣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大力推进全民环保宣传教育行动,普及全民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培养公众环境公德,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附:彭山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2014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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