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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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寺院经济的发展研究现状:我国寺院经济的研究开始于1934 年何兹全先生的 中国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这篇文章开启了寺院研究的先河,给当时的史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这篇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当时学者的关注,随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全汉昇先生的中古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叶受祺先生的唐代寺院经济之管窥,何兹全先生的中国大族寺院领户研究,以及食货派代表人物陶希圣的唐代寺院经济概说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种状况并没有得到持续,寺院经济的研究一度处于空白状态,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寺院经济研究才再次进入学者的视野,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法国著名学者谢和奈先生的中国5-10 世纪的寺院经济和何兹全先生的五十年来

2、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直到今天寺院经济的研究已经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背景:佛教是在西汉末年由西土印度传入中国的。永平十年,奉命西行求法的蔡偣等人在大月氏国遇到沙门迦叶摩腾、竺法兰 2 人并邀请来到中国,同时有佛像、 经卷用白马托归洛阳。明帝在洛阳门外建立精美房舍供给僧尼居住,并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座寺院-白马寺。用来翻译经书,弘扬佛法,使佛教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然而,佛教作为一个外来的殖入者,要想在中国立地生根还是有着重重困难需要突破。首先印度文化向来敬信沙门,他们相信通过布施可以得到善报,但中国自古是以农立国,重视农耕,对于那些游荡者,反而更容易招致不满。其次,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儒道文

3、化)的排挤,不管是与儒家还是道家都有着严重的冲突。孔子在论语中说“食、色、性也。”认为人的本能需要是正常的。讲求的是父慈子孝,多子多福,更有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佛家则要求信徒看破红尘,四大皆空,离开家庭,过苦行生活,心中唯有佛教。这与当时中国人们的思想观念显得格格不入。那时候别说是弘扬佛法在中国开花结果,就连继续生存下去都成为一种困难。佛教要想继续在中国扎根下去就得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支持。 形成与发展:早期佛教的传播主要是以译经为主的学术活动,影响仅限于社会上层。但魏晋南北朝以来,天下大乱,战争频繁,人民流离失所,及其困苦。时逢魏晋玄学思潮兴盛,社会动乱, 佛教与汉地文化开始契合亲近

4、并在汉地社会各阶层扩大发展的机会,于是逐渐演变成“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宏伟局面佛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来世等观念可以暂时缓减人们精神上的痛苦。大量的劳动人民开始信仰佛教。于是佛教的影响由上层走向全社会。佛教的这种社会功能, 对于缓和统治阶级与人民之间的矛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统治者也乐于支持佛教的发展。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佛教渐渐在中国大地开始扎下根,成为了我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形成与发展:佛教寺院经济基本上可以分为寺属土地、寺属人口、寺属财务三个方面。下面们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分别论述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一)土地的获得最早的寺院地产由是僧人自行开垦的。史

5、籍记载北方寺僧垦田,始见于公元四世纪初。北魏平阳郡 (今山西临汾 )武阳人法显, 三岁时入寺做沙弥,“尝与同学数十人, 于田中刘稻” 。 ,他们种的是汾河谷中的水田,晋僧释道恒说沙门“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 ”可见当时寺僧垦田自耕, 已是常见的现象,但僧人自垦毕竟不是当时寺院地产的主要途径,寺属土地的获得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国家的赐与帝王崇佛是寺院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国家赐田给寺院,南方最初开始于刘宋,北方始 见于北魏,都稍晚于寺僧自耕。宋元嘉二年,文帝赐田瑾县阿育王寺,田在寺东五十里处。梁书载梁武帝造大爱敬寺,赐田八十顷。 为了营造佛寺,梁武帝甚至不惜皇帝尊严而巧取豪夺。他在钟山西侧

6、为其夫建造大敬爱寺,强迫世家大组中书令王骞(qian)出卖其曾祖父王导的赐田。王骞不卖,武帝大怒,不尽以低价购买,还将其左迁外藩,贬为吴兴太守。北方赐田以净土宗祖庭玄中寺(今山西)为早。该寺北魏延兴二年(472)初建, 太和十八年 (494)重修,次年将距寺150 里的一处山地, “特赐寺庄”又北齐天保初,文宣帝在邺县天城寺受戒,赐额“合水寺” ,赐以山林, “封方十里,禁人樵采射猎”。国家赐田给佛寺,有奉佛与开垦土地的双层含义不论南方北方都一样。2、社会人士的捐赠社会人士的捐赠也是寺院土地获得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帝王带头佞佛,官僚贵族也不甘落后。如刘宋车骑将军范泰立抵园寺,并施“果竹园六十亩

7、”,南朝高门何胤病危,也不忘遗嘱“田畴馆宇,悉奉众僧”这是当时高门大族施地寺院的例子,而当时地方民众无论南方北方都以乡里集众施田为多。东晋义熙(405-418)年间,慧远弟子法安至新康(今湖南宁乡西 ),数百乡民“留安立寺,左右田园皆舍为众业”。北方乡里是同宗合施。宗姓一族为主的里人共同施地,多者50 亩,少者 10 亩,所施土地有宅田、麻田、白田等。这些都是清信人士自愿施舍给寺院的例子。寺院逐渐的拥有了大量的土地,故在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不久,即有“寺夺民居,三分且一” , “天下州镇僧寺亦然,侵夺民产,广占民宅”的情形。而且寺院的土地多是地质肥沃膏肤良田。如广弘明集载北齐时,“凡厥良沃,悉为

8、僧,有倾竭府藏充佛福田。” 而寺院土地的大量拥有,为寺院地主阶级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更是隋唐之际寺院经济发展繁荣的前提,而寺院拥有的大量土地,也为寺院附属人口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二)寺属人口的获得(度僧、依附人口)寺院户口最大的来源是度僧,北魏前度僧权操纵于寺院手中,只要愿意出家,可以迁自向寺院索取度碟(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在南北朝时期,赋税和徭役极为繁重,但僧尼却却有“寸绢不输官府,升米不进公仓”的特权,寺院已然成为“法外之地, 世外桃源” 对于那些编户齐民来说更是具有无限的诱惑力。于是贫苦农民更是纷纷带着自己的钱财和土地加入到寺院的门户下来求得寺院的庇护。

9、在投靠寺院后, 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 仅有土地的使用权,渐渐的就发展成为寺院依附性的农民。自东晋以来,佛寺与僧尼数迅速增长,据统计魏晋僧尼有77000 人,到北魏末年,短短50 年的时间急剧增加到 200 万人约 24 倍。南朝的梁,北朝在北齐时达到顶点,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是真正的修道者,只是寺院的领民而已。南朝梁时“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人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 。北朝亦是“僧尼多养亲识及他人奴裨子,年大私度为弟子。”可见,当时的寺院除了私度僧尼,拥有广大的僧众外,还有庞大的附属人口。另外,北魏佛寺普遍配置的寺户即浮图户,他们一部分来自重罪犯,一部分来自官奴。沙门统昙耀在奏置僧抵

10、户时,还奏请 :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于是僧抵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这样寺院就拥有了“佛图户”和“僧抵户”来供养寺庙僧侣。总之,大量的寺属人口的存在,为寺院拥有大量的土地,提供了充足的无偿劳动,为后来寺院经济的繁荣及寺院地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三)寺属财产的获得在寺院经济形成发展初期,寺院不仅能获得大量的土地和寺院附属人口,而且寺院也能获得钱、布、帛等实物财产,这也是构成当时寺院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梁武帝本人三次舍身同泰寺, 群臣就三次共用钱一亿万来为梁武帝赎身。梁武帝及其臣下还以大量钱财施舍给寺院,如中大通五年(533),他亲至同泰寺讲说摩诃

11、般若经时,就施舍给寺中钱绢锡杖等物二百一十种,值钱一千九十万。太子施舍与寺中钱绢计钱为三百四十万,六宫施舍计钱二百七十万, 臣庶施舍计钱一千一百一十四万。总计这次舍入寺中计值二千八百万左右,如裴植用“布帛数百赎免其母”。 魏书 .裴植传记载“其母年逾七十,以身为婢,自施三宝,布衣马菲,手执箕帚,于沙门寺洒扫, ,诸子各以数百赎免其母。” 不仅南朝如此,北朝亦有此风俗,如洛阳伽蓝记正始寺条云:“有石碑一枚,背上有侍中崔光施钱四十万,陈留侯、李崇施钱二十万,自余百官各有差,少者不减五千已下,后人刊之。”以上所举都是信徒处于自愿而施舍于寺院的,但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位居高官者往往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强

12、迫他人捐钱物予寺院的事例也常发生。如南齐明帝甚至以百姓“卖儿贴妇钱” 起湘东寺。而胡太后则更是“减食禄官十分之一,造永宁寺。”总之,国家民众各方面的财富既不断地向寺院输进,寺院财产便很快的富厚起来,而且寺院不同于俗界,无分产继承之事,所以寺院财富有积无散日渐增多。也正由于寺院在土地、寺属人口及寺属财产等方面的大量获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寺院经济得以产生并快速发展,为隋唐时期佛教寺院经济的高度繁荣奠定了基础。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不断充实,使得寺院经济在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时期得以形成并稳定发展。当然寺院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也是相对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过挫折和打击。由于寺院经济的过度发展,特别是

13、对土地和劳动人口的大量占有,与封建国家和世俗地主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构成了对封建国家的威胁,因而在南北朝也有皇帝想要通过毁法、灭佛等措施来对寺院势力加以限制,来协调相互间的关系。然而佛教废而复兴,物质利益推动寺院经济变本加厉的发展。唐初寺院的发展和寺院地主势力的膨胀,加剧了封建王朝与寺院的矛盾。特别在唐玄宗以后,国家历经战乱,徭役频繁,百姓多借寺院躲避徭役。寺院更趁“均田制”的施行大肆扩张庄园,驱使奴婢,并于贵族势力勾结,逃免赋税。(唐前期的士地制度是给予八十亩的口分田、二十亩的永业田的均田制。这制度中有僧道授田的规定。即大唐六典卷三户部条云:“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这

14、种制度在中国也仅唐代有之,授田的动机则是以宗教与国家财政为出发点,因僧尼拥有大量土地,故以法律来加以限制,使他们只能抱有定额的田产。)至文宗时,寺院经济膨胀以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严重威胁到国家财政收入。中唐时期,全国大中型寺院已达5 千座,小型近4千,僧尼近30 万人,寺院奴隶达15 万人。于是在会昌五年(公元 845 年)唐武宗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会昌灭佛” 。全国共有4600 座佛被毁,勒令还俗的僧尼26 万之多,没收土地千亩,收寺院奴婢为两税户15 万人。这次灭佛给佛教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自此以后,一度繁荣的佛教和寺院经济开始走下坡路。特别在两税法后, 寺院、僧尼丧失了免纳征税的特权。对于这次打击佛教徒称之为“会昌法难”。第二年武宗死后,宣宗继位,又下令恢复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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