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配方式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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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数: _任课教师签字:_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结课作业学 年 学 期:20122013 第一学年课 程 名 称:纳税筹划 学 生 姓 名:孙兆颖学 号: 2022218088提 交 时 间:2013/1/6企业利润分配方式的纳税筹划企业利润分配方式的纳税筹划摘要:近年来,纳税筹划由于其能有针对性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用性强,因此吸引了众多企业开展应用,并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纳税筹划,本文主要针对最后一个环节企业利润分配来探讨合理减轻税负的方法。关键字:利润分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利润的概述1)利润的含义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

2、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2)利润的构成企业的利润,就其构成来看,既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也有通过投资活动而获得的,还包括那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而引起的盈亏。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其中: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3

3、)利润分配的层次企业的利润要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有两个层次,首先要将利润总额在国家与企业两个主体之间进行分配。企业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出一定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相应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这就实现了利润总额在国家和企业中的分配,上缴的所得税归国家,净利润归企业。第二个层次就是将净利润在企业与个人(股东或合伙人)中进行分配。个人投资者(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构成了个人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1)筹划的总体思路通过上述企业利润分配的两个层次可以看出,在第一个层次利润总额的分配中,企业主要是缴纳企业所

4、得税,这一层次的利润分配以政府颁布的所得税法为依据,具有强制性的特征,任何企业都不具备控制权和取舍权。企业只能通过合理的安排,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前弥补亏损政策,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在第二个层次企业净利润的分配中,主要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纳税筹划的思路就是要选择合理的方案降低投资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筹划的具体方法1、减少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筹划1)合理推迟获利年度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免二减三”

5、。不是十年的,应当补交已免征、减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八条第一款和本细则第七十五条所说的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合理推迟获利年度,使经营初期形成亏损,不仅使企业在亏损的年份可以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将“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开始时间尽可能的后移,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了税负。在企业经营初期,由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低,往往处于亏损状态,如果这时候企业一味追求利润额,在经营期开始的第一、二年就确定了获利年度,优惠经营初期即使获利了,利润额也很小,过早的进入“免二减三

6、”的优惠期,其可以减免掉的利润额是非常有限的,而后期企业获利较大时,由于已经过了减免优惠期,需要全额缴税,这就使企业税负增大。企业在经营初期,如果发现本年将有盈利,但利润额很低时,这时企业应扩大费用支出,例如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增加产品科研开发费用等,从而推迟获利年度的出现。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手段,选择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等推迟。推迟获利年度的实质就是使企业获得优惠政策的期限更长。即使是最终企业的经营期不足十年,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相比而言也是比较划算的,这无形中使企业白白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是有好处的。例 1:甲、乙两外商投资企业均从事电子工业,预定生产期同为 16 年,两企业的经营

7、业绩见表 1 和表 2. 表 1:甲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盈亏情况表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50 -40 -30 100 120 200 300 (万元) 表 2: 乙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盈亏情况表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20 -10 30 -20 80 200 300 从表 1 和表 2 中可知,两家外商投资企业自 1995 年至 2001 年的累计利润总额均为 600 万元,但两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却不相同。 甲企业是在深入研究了相关税收政策后,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统筹安

8、排。 从表 1 中的有关数据计算可知,甲企业在 1995 年,即开始生产经营的第 1年出现了亏损,亏损额为 50 万元,1996 年亏损 40 万元,1997 年亏损 30 万元,1998 年当年盈利 100 万元,按政策规定弥补 1995 年至 1997 年度的亏损后,1998 年当年累计亏损额为 20 万元。1999 年当年盈利 120 万元,按规定弥补完以前年度的亏损后盈利 100 万元。因此,1999 年为开始获利年度。 根据“两免三减”的规定,该企业 1999 年和 2000 年两年的生产经营利润免缴企业所得税。2001 年至 2003 年的利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甲企业在 19

9、95 年至 2001 年 7 年内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00305045(万元) 乙企业未经税收筹划,而是顺其发展,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第 1 年就盈利 20 万元,因而 1995 年为开始获利年度,按政策规定,1995 年和 1996 年两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免缴企业所得税,1997 年至 1999 年 3 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在 1995 年至 2001 年 7 年内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3010 十 8020)3050(200300)30162(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分析可知,甲企业在 1995 年至 2001 年 7 年里,比乙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 117 万

10、元,并且甲企业在 2002 年和 2003 年仍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而乙企业则要继续按法定税率(3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 2002 年和 2003 年这两年的时间里,甲企业的税负将继续低于乙企业的税负。 2)利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扣除的越多,应纳

11、税所得额越少,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也越少。企业可以自身内部弥补和外部弥补两种方式弥补亏损。内部弥补即用以后年度的利润(五年之内)来弥补,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资产计价方法和计提折旧、摊销方法的选择,可以采用以高价位材料计入成本、加速折旧、多列支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多摊销费用等增加企业亏损的金额,在利用未来年度利润弥补时,就增加了企业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减少了纳税所得额。企业通过外部弥补亏损的方法,主要是指收购亏损企业,将亏损企业的亏损带到本企业中进行弥补。例 2:有两家企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很好,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差,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对企业有利。目前资不抵债,与进行谈判,

12、将企业员工并到企业,对一次性地支付一定款项。与合并,需要了解5 年内的亏损额,然后依据税法规定,采取税法要求的合并方式,将的亏损计算到合并后的公司中。假如亏损 1,000 万元,可以用 300 万元购买企业,但这 300 万元对来讲,可能意味着没有花费一分钱且赚到 30 万元钱。这是因为的 1,000 万元亏损进入到企业后,可以抵补当年利润 1,000 万元,因此就少交 330 万元税款,等同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购进了企业,而且还另外赚到 30 万元。3)保留在低税地区利润不分配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的税务处理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

13、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即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一致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缴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高税率地区向低税率地区投资办企业,低税率地区获得的投资收益向高收益地区分配时,两个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应由投资企业补回。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利润不向投资企业分配,那么就无需缴纳所得税,一旦分配,就很有可能缴纳所得税所得税。保留低税地区的利润,一方面免于税率差所引起的企业补交税款,

14、另一方面将利润转增为投资资本,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例 3:立通公司是山西一家内地公司,该公司在深圳经济特区设有一家合资子公司子达商贸公司。2001 年度立通公司实现税前利润为 500 万元,子达公司实现利润 400 万元。由于一个是内地,一个是特区,所以内地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 33%,特区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分析汇通公司利润分配的不同结果。情况一:若 2002 年度子达公司的税后利润不予分配,则两公司 2002 年度纳税情况如下:立通公司纳税所得税额=50033%=165(万元)子达公司应纳所得税额=40015%=60(万元)所得税合计为:165+60=225(万元)情况二:若 2

15、002 年度子达公司税后利润全部分回立通公司,则该公司 2002 年度纳税情况如下:子达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0015%=60(万元)立通公司自身应纳所得税额=50033%=165(万元)立通公司来源的于子达公司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额 =(400-60)/( 1-15%)(33%-15%)=72(万元)立通公司 2002 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165+72=237(万元)立通公司和子达公司 2002 年度合计应纳所得税额=237+60=297(万元)两方案相比较,保留税后利润在低税率地区不予分配,可较从低税率全部分回交税率区少缴纳 72 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4)利用直接再投资和追加投资的税收优惠

16、直接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该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再投资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再投资原有企业或重新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第二种是再投资兴办、扩建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第三种是从海南经济特区内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发展项目。第一种方式适用退税率为 40%,后两种适用退税率为 100%。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后两种方式明显要比第一种方式好,不过选择后两种方式是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直接再兴办、扩建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 3 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或者没有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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