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继续盘查的适用条件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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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 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继续盘查的适用条件和时限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要点继续盘查的适用条件和时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继续盘查的使用条件和时限一直是事业单位考察的重点难点,在日常授课过程中学员经常出现对于继续盘查中涉及的几个特殊时限混淆的情况,以下就其进行分析:一、近年真题:民警小王 3 月 15 日 9 时盘查一名形迹可疑男子时,发现其背包中有多种疑似作案工具,10 时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不应超过的时间是:A.3 月 15 日 17 时 B.3 月 16 日 9 时C.3 月 16 日 10 时 D.3 月 18 日 10

2、 时【答案】C。解析: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本题中没有说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盘问时间应是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二、知识点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之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 12 小时;对在 12 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 24 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 24 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以上是对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对于继续盘查的重要时限。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了解更多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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