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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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促进工程施工及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 2007255 号) ,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资金来源第一条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

2、动保护用品” )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它不同于福利待遇。因此,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必须立足于生产施工的需要,使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作用。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 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2 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 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的劳保费用应严格按规定提取自行承担、控制使用。根据生产情况, 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自己做出增减劳保用品的发放办法

3、。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第三条项目长期使用的劳务用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费用按合同规定办理。第四条凡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的职工,应按其主要工种危险程度发给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重复享用不同工种的防护用品。第六条改变工种者, 须经综合办公室认可后,由安全质量部按新工种配给劳保用品。第七条对临时参加基建施工的实习人员及大中、专学生、技校生、代培人员等可配租给必要的防护用品。第二章劳动用品的标准第八条电工、电气焊工、 炸药库工、 制氧工、 翻砂冶炼工、油料、化工保管员、 接触强光辐射的职工以及其它易产生静电场所内的工作服,不得发放化纤布料制成的各类服装。3 第九

4、条雨鞋分为男女式两种。风钻工、砼工、管道工、基坑抽水工、灌浆工等可发给长筒雨鞋,其它工种均发中筒雨鞋。第十条木工、钢筋工和电焊工配合作业时,班组应预备公用电焊手套和防护眼镜。第十一条凡长时期在较强噪音环境工作的职工,可配备耳塞。第十二条发放标准未列的工种, 可比照相近工种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一)护目镜的使用规定: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2、从事电氧气焊接(切割)作业或在野外从事强烈日照下工作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4、 料库在转移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5、

5、装卸、备料工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试验室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试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4 (二)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3、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4、试验室在试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三)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1、从事有害气体环境内作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隧道洞内从事喷射砼作业的员工必须佩带防尘口罩。2、员工在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6、。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3、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4、质检部、试验室在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四)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2、原料仓库、装卸、备料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 雨衣 );5 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4、生产车间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5、备料、装卸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6、质检部、试验室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

7、须穿防护服工作。(五)工作鞋的使用规定1、原料仓库、备料、装卸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六)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 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 ,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 小时) ,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6 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

8、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 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七)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 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 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 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

9、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八)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 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 ,氧气浓度不低7 于 18% 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

10、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九)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十)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十一)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 安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十二)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 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物资部根据品种发放。(十三)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1、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

11、通知车间以8 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伤、病事假、产假以及停薪留职人员、下岗人员等休息在一个月以上人员停发手套、口罩、肥皂等用品;连续休息六个月以上者,其所有劳保用品使用期限依次顺延,扣除休息时间,并在劳保卡注明。第十五条员工在本项目部内部调动时,只办理劳保用品内部转移手续,实物由个人随带。无劳保卡片者, 调入其他工区不得发放劳保用品。第十六条员工个人领用的劳保用品,除自然灾害、 集体失盗和事故原因造成丢失、损坏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免于赔偿。第十七条丢失、损坏劳保用品经单位领导认可后,若使用期限不满者,

12、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赔偿价格 =(实物原价残值 剩余使用期限)+残值 规定使用年限赔偿费在安全质量部折算后,由丢失损坏者本人将赔款交财务。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供保管及质量检验9 第十八条项目部在每年年初,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列出年度劳保用品计划,报指挥部负责人及安全质量部审查后实施。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第十九条物资设备部有劳保用品的自行采购权,凡订购的劳保用品必须严格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所进货物必须符合劳动部所规定的安全性能,并经

13、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要退回原厂或拒付相应款项,并不得发放使用。对以权谋私者, 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事故由采购者自负第二十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质量部对劳保用品的采供及发放标准、适用性有权随时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设备部负责登记、填劳保卡、发放。凡不符合规定者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归口安全部门,使其真正起到劳动保护的作用。第二十二条物资设备部应认真做好劳保用品的保管存放。账、卡、物要三相符。10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各工种劳保用品使用期限表附后。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和个人。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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