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每日一练(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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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2015 年江西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每日一练(1.17)单选1.根据债法理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的移转的有()。A.债权让与B.债务承担C.债权数额变更D.债的概括承受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实。债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及债的概括移转。债权数额变更是债的内容发生了变更。2.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于()时终止。A.提存机关公告之日B.提存之日C.债权人知道提存之日D.债务人

2、提出提存申请之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3.列关于人身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人身权一律不能转让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B.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是可以继承C.人身权是绝对的权利D.人身权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与财产权益无关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人身权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但针对特殊类型的人身权是可以转让的,比如法人的名称权,A 项错误;B 项错误;人身权本身不具有财产性的内容,但是人身权与财产权存在一定的联系,人身权收到侵害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财产性补偿。所以 D 项错误。人身权是绝对权,其主体是特定的人,义

3、务主体是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碍人身权的义务。故本题答案选 C。4.下列不属于肖像权特征的是()。A.肖像权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B.肖像是自然人有关形象的人格标识,反映的是自然人的外貌属性C.肖像权具有物质利益D.肖像权的取得具有特定性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肖像权的特征主要有三个:肖像权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肖像是自然人有关形象的人格标识,反映的是自然人的外貌属性,也就是说肖像权只能由自然人所享有,且须由特定的自然人所享有。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肖像权。肖像权具有物质利益公民的肖像作为艺术品,具有美学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美

4、学价值能够转化为财产上的利益,享有肖像权,就可以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所以 ABC 项是肖像权的特征,D 项取得具有特定性是荣誉权的特征,誉权的取得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民事主体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并受到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时才能取得。故本题的答案选 D。5.下列主体中不享有名称权的是()。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A.法人 B.个体工商户 C.明星个人 D.个人合伙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名称权,是指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的人格权。根据民法通则第 37 条的规定,有自己的名称是法人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法人都有自己的名称。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其所起的字号同样就是其名称。所以 ABD 正确,C 项中明星个人享有姓名权而不是名称权。故本题答案选C。“更多详情请进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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