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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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发布时间: 2014-4-4信息来源: 鹤壁市统计局现阶段,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关系到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实现新型城镇化、 新型工业化的关键问题之一。尤其在外部面临全球经济格局正在酝酿重大变化,在国内受经济转型、 产业转移、 扩内需稳增长等发展条件的影响,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 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既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一、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背景( 一)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实施城乡统筹的内在战略要求,也是促进 “三农” 发展的现实选择。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

2、略部署, 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性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进一步深化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内涵,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任务,为促进我国“三农”发展问题确立了指导方针和奋斗目标。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进一步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明确提出要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认真抓好农业农村工作,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20 世纪 80

3、 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从沿海向内地扩展,尤其在近几年呈加快发展趋势。据初步统计, 截至 2012 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包含耕地和林地、出地的)已超过 1.2 亿亩,比 2007 年增长 68% ,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7%。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对于我国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农村土地也被普通农民作为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生存资料的结合体。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绝大多数的农村还没有出现土地交易市场,尽管一部分农民选择了进城务工或从事其他非农行业的生产经营,但也不会轻易退出承包地或宅基地; 加上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尤其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

4、的严格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低利用率。因此, 这也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水平很难得到快速的提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农业集约化、 产业化经营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结构和经济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也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则可以看成是对农村土地有组织的、适度集中流转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积极稳妥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活并释放农村巨大的土地资源,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

5、供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支持。( 二)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趋势。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区域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农村土地作为一种稀缺性生产要素,通过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率及社会效益。 实现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就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继我国政府提出深化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向集约化、规模化、 产业化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要发展现代化农业,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

6、。我国的传统农业是建立在大量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的农户基础上的。他们的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如何破解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的矛盾、粗放经营与集约经营的矛盾是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使得发展现代化农业成为了可能,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又必然是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结果。同时, 发展现代化农业也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发挥现代农业多功能的增收作用。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趋势。这既是伴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农村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客观经济现象,也反映了农村土

7、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市场化要求。( 三) 农村土地流转是繁荣农村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稀缺的土地资源要素快速外流、 众多的农业劳动力缓慢外流,这种结构性扭曲现象表明我国人地紧张关系的基本国情不仅没有通过持续稳定的国民经济增长得到缓解,反而有进一步加剧的态势。要缓解这一矛盾,我们就必须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使土地由生产效率低的利用方式转变为生产效率高的利用方式,农村土地流转便是这样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在

8、农村劳动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促进农村土地的健康、平稳、有序流转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土地尤其是耕地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是深化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从1978 年至1984 年,人民公社制度逐步解除,联产承包制度逐步确立,1984 年以后,联产承包逐渐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过度,并且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向长期化、稳定化、物权化方向发展。一方面,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来在农户、 农村集体与国家之间的农业生产关系就变成了农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关系。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实施,促进农民加强了对生产过程

9、的控制和对农产品的支配,有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是影响土地生产效率的重要因素,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明确,农民的权益无法保障,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无法实现。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及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也从政策制度上,进一步肯定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 四) 农村土地流转

10、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重温我国中央政府在近30 年对深化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政策的发展脉络,发现无论是上世纪 80 年代 5 个“ 1 号文件” (1982 年 1986 年 )政策的实施,还是本世纪初5 个“ 1 号文件”(2004 年 2008 年) 政策的落实,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时代特征对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所做出的正确决策。尤其是本世纪初陆续出台的几个“1 号文件”,与时俱进,从战略决策上都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从指导方针上都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从着力点上都体现了“解决农村社会民生”的特点。2008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十

11、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 坚决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要切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9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2009 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9 年中央一号文件) ,也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农村土地

12、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10年 1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等方面来“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这些情况表明, 中央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一直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 我们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客观必然性,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趋势、新要求,顺势而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发展。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 一) 我国农

13、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自上世纪80 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从沿海向内地扩展,在较长时期内,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是稳定的,一般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5%左右。80 年代后期至90 年代末,农户间自发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基本保持在1% 3% ,但各个地区之间的农村土地流转水平差异较大。据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流转耕地面积约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 6% ,而部分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面积约占承包耕地面积的8% 10% ,有些县市已达到 20% 30% , 但内地农村土地流转率较低,其流转耕地面积约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 2% 。 到 2001年,我国东、中、西部的农村土

14、地流转率分别为5.78%、6.77%、2.73%,可见农村土地流转在中、西部等内陆地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根据2002 年上半年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国发中心等单位在全国部分省份的一份调查,表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初具规模,浙江、广东、湖北、江西、黑龙江、 四川等省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均在5% 以上。 到 2003年底,全国农村耕地流转面积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7% 10% ,是 1992 年农村土地流转水平的23 倍,且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 加上地方政府的直接推动,最近几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有所加

15、快。截至 2007年末,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6372 万亩,比 2006 年增长 14.8%,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特别是2008 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截至8 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到1.06 亿亩,比 2007 年增长 66% ,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7%,比 2007 年提高了3.5 个百分点 ; 山东、海南、内蒙、青海、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8个省 ( 自治区 ) 的农村土地流转率比上年增长13 倍。到 2009 年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逾1.5 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 。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

16、农村土地流转形势在总体上呈流转规模加大、流转速度加快之势,但不同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水平差距较大。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日渐畅通,可以预计,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在未来几年仍将进一步扩大,各地区间农村土地流转水平的差距也将日趋减小。( 二) 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1、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辖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和鹤壁经济开发区,总面积 2182 平方公里,人口158 万,城镇化率为52% 。鹤壁市总耕地面积为144.24 万亩,其中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21 万亩,所占比例为14.55%。 在农村流转土地中, 企业和合作社流转面积为13.1万亩,农户之间流转面积为7.9 万亩,涉及农户6.2 万户,总体流转率为98% 。2、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近年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鹤壁市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探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土地流转形式,涌现出一些好的典型和可资借鉴的流转形式。(1) 土地转包。承包方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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