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仁义之学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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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董仲舒仁义之学的特殊性内容摘要 董仲舒的儒学是天学,但惟有日用伦常才是董学的真正归宿。董仲舒强调“五常”始终是帝王执事和国家政治追求的目标。 春秋繁露里,董仲舒把“仁”解为“天心”,仁的根据不在人自身,而在于天。仁是天的意志与人的血气相结合的产物。仁的化身和理想形式就是天。董仲舒指出, “仁在爱人,义在正我”,强调仁应该与他人相联系,义应该与个我相统一。为仁之法,在于爱他人,而不在于爱自己;行义之法,首要应该匡正自己,而不应该对他人苛刻要求。我因为义而得到完善,义因为我而能够落实。在道德实践的具体操作中,仁发于外,惠及广远。而义则发于内,从我做起,严格自律。这显然已与先秦以来各家学派“血亲为

2、本”的仁义主张形成了鲜明比照。关 键 词 董仲舒 天 仁 义 人 我如果说董仲舒的儒学是天学,那么,天学的最终目的却还在人。离开人,天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就不可能成为人的信念本体。天学的所有命题、所有结论终归要一一落实到人的身上。董仲舒在完成了云山雾水般的天本体建构任务之后,还得回到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中来,关注人的道德存在,解决人的实际问题。甚至,惟有日用伦常的生活世界,才是董学的出发点与归宿地所在。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1人从天生,人世生活的伦常法则起源于天道本体,天与人是相统一的。不同于道家把本体性的道融入于纯粹的自然,也不同于佛教把本体性的真如消解于绝对的无,

3、整个董仲舒哲学的宗旨以及围绕这一宗旨所做的一切论证几乎从来都没有脱离过人。 春秋繁露中,一个极为常见的现象是,表面上董仲舒是在论说天道、阴阳之序或五行大义,而实质上所关注和所指涉的却一定是人世2的法则和伦常的规范。所有的理论建树最终都服从、服务于现实的伦理、政治需要。阴阳五行所要解释的是人情、人事的发生原理,天道感应所想总结的是国家政治得失的经验教训和伦常生活有序与失序的形成原因。 一、董学之“五常” 董仲舒之学非常重视对仁、义、礼、智、信即所谓“五常”之道的论证,认为“五常”是帝王执事和国家政治追求的唯一目标:“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

4、,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2“五常”的修饬,不仅直接决定着生民百姓的命运、国家政治的兴衰,而且还与天地鬼神以及整个宇宙世界的生命存在都有着某种必然的关联。实际上,董仲舒不仅强调“五常”,而且还突出了“三纲”。三纲对于国家的政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来说同样是十分关键的, 韩非子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 ”3董仲舒从天学的角度论证出三纲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 ”4一方面,作为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秩序,君臣、父子、夫妇所授与所受的关系是不允许颠倒的。另一方面,

5、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关系是天所定立的,带有一种神圣和绝对的性质,是人们不得不遵守并予以无条件执行的先验法则。所以,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5不止于此,董仲舒还用阴阳理论来进行分析论证。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阳无所独3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6三纲之中,首先是一种“

6、兼”的关系,即互相之间不可分离,彼此依存。同时,也是实质性的方面,因为“天之任阳不任阴”7,阴阳之序本身中就有一种主从关系,所以,君臣、父子、夫妇之间也存在尊卑、贵贱之别。延伸开去,就是君权、父权和夫权的天赋性质,是神圣不可动摇和更变的。仁、义、礼、智、信之“五常”被儒家学者配以“三纲”,便形成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经典规范和最为基本的道德要求。宋儒朱熹以为, “三纲五常”不过是“天理”的一种别称, “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 ”8同时,朱熹还认为,天理, “其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9,三纲五常的发生,源于天理、始于天理,人世伦常生活的基本律则的根据在天而不在人。并且,

7、“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 ”10既然来源于天,就应该具有相对固定、较为持久的性质,于是,三纲五常就成了永恒不变的“天理”,任何生活在世的人都不可违拗。在“五常”之道的具体论述过程中,董仲舒不断提出了一些十分独特而又极有意义的哲学、伦理学命题,尤其是把仁诠为天心,把义训为我,强调以仁爱人、以义正我,主张仁外义内,以为礼乃继天地、体阴阳,以及正道不谋利、修理不急功的义利观念,等等,颇值得作深入的探究。董仲舒在这里所作的许多议论都有别具匠心的发明,同时也对中国哲学的许多问题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二、 “天,仁也”与“仁,天心” 仁与义,是中国哲学里的大问题,历来都是学者商讨和论争的热点,着实是一个老

8、生常谈的话题。仅孔子论语中的仁、义概念分别都无法取得一致性的理解,一向4分歧很大、争议颇多,而莫衷一是。在春秋繁露里,董仲舒把“仁”解为“天心”,并强调“仁在爱人,义在正我”,而与先秦以来各家学派的仁学主张形成了鲜明的比照。关于“仁”,在孔子那里,如,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论语颜渊)“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克己复礼为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无论说仁者爱人,还是把孝悌作为仁之本,其实都已凸现出为仁之爱的心理特性。到了孟子那里,则更进一步,把孔子为仁之爱的心理特性具体地落实为一种以血缘为根基的亲情。 “仁,人心也。 ”(孟子告子上)“亲亲,仁也。

9、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 ”“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 ”(孟子尽心上)“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 ”“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 ”(孟子尽心下)在孟子,一方面,仁也被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础之上,强调心是仁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这种心,又以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化的感性亲情为依托,仁首先被理解为亲亲之爱。宋儒朱熹在解释“仁”时说:“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11似乎多出了一个“理”字,比较起孔、孟仁学,朱熹的仁要更趋近于理念化、形式化,而失去了孔、孟之仁的那种贴近人、面对人的亲切感和内在性。继承了孔孟但又不同于孔

10、孟,董仲舒的仁学有着极为特别的地方。董仲舒说:“为人者,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 ”12仁的根据不在人自身,也不能在人世生活的既定秩序中去寻找,而毋宁在于天,仁是人的血气在禀受了天的意志之后而形成的。仁是天的意志与人的血气相结合的产物。 “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是故人之受命、天之尊,父兄子弟之亲,有忠信慈惠之5心,有礼义廉让之行,有是非逆顺之治。文理灿然而厚,知广大有而博,唯人道为可以参天。 ”13因为天能够化生宇宙

11、世界,覆育、养成人间的万事万物,并且,这种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还是永无止竭、不穷不尽的。从发生逻辑上看,人是受命于天的,人从天那里领悟了仁、取法了仁,然后便才开始使自身成为仁。天有阴阳法则、天有四时秩序,于是,人也便有父兄子弟之亲、忠信慈惠之心、礼义廉让之行、是非逆顺之治。人们可以从天的身上看出仁的最完善状态,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就可以说,天就是仁的化身,就是仁的理想化形式。天之大德,在于“生”,即天能够让世界万物都发育生化,这就是最大的仁。 “生”应该是仁的最基本的特性,所以, “天”就可以被用来直接指称“仁”,成为“仁”的代名词。后世儒者也有直接把“仁”理解为“生”的,如,北宋周敦颐就曾说过:“生

12、,仁也。 ”14这在思想实质上,与董仲舒的“天,仁也”有着必然的思想联系。而“生”如果要燃起性情之爱,就必须以一定的感性心理为依托根据,于是董仲舒在学理上就又继承了孔孟之仁的传统,而没有把极富感性特征的仁人之爱推演、变异成一堆形式化或理念化的知性判断。但是,董仲舒同时又没有从孔孟滑入一种神秘的心理主义。孔孟之仁重视人心的感性作用,强调血缘亲情根基,如果没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观的、可感知的标准或法则介入其中,仁学极容易走向虚幻飘浮的唯灵论,于是,董仲舒便给出一个“天”,试图让人们从天道的存在与运行、功能与作用中能够获得启发,从而造就出自身的仁。而从王霸之道的角度看,仁似乎也是作为天之根本而存在的。

13、“春秋之道,大得之则以王,小得之则以霸。故曾子、子石盛美齐侯,安诸侯,尊天子。霸王之道,皆本于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爱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于吴,6鲁得意于齐,而春秋皆不告。故次以言:怨人不可迩,敌国不可狎,攘窃之国不可使久亲,皆防患、为民除患之意也。不爱民之渐,乃至于死亡,故言楚灵王、晋厉公生弒于位,不仁之所致也。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15在董仲舒, 春秋一书的根本宗旨,就在于要人们领会如何施行仁人之政。一个人或一个集团能否成王称霸,完全取决于仁政实现的效果。施行仁爱之政的最有益的方法就在于:采取积极的措施,预测并杜绝那些容易导致百姓失范、社会

14、无序的隐患发生。爱民即仁人,不爱民则必将自置于死地,春秋历史上的楚灵王、晋厉公都被生弒于主位之上,直接的原因都来自于他们所施行的不仁之政。所以,王霸成败,全然维系于仁与不仁之间。行不仁之政而获得成功,还不如行仁人之政而最终失败。仁是天之心,是天所具有的一种本质化的倾向。仁为天、人所同有,当然也可以成为沟通天、人的枢纽或中介。通过仁,上天可以感应出人世国家政治的得失和社会秩序的顺逆。人生于天,理当取法于天,仁作为天的根本,当然也就是人的伦常生活所不可抗拒的必然律则。董仲舒以天释仁、把仁解作天心,是天学的必然归宿。孔孟仁学发生以来,关于仁的来源和根据的建构一直局限于人的心理世界里,仁的把握主要还只

15、是通过一种朦胧的生理性的感觉需要来进行,还不能从外在客观(如社会性)的普遍法则中寻找到可靠的理性支撑。 “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 ”16董仲舒对“仁”(以及“义”)所作的别出心裁的理解,实际上,无非是想用天的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来展现出仁(或义)所具有的绝对性、权威性和超越意义,以此来限定王权的滥用,并对国主人君的主观意志作适当、有效的匡正和制约。 三、仁在爱人、义在正我 7仁与义的关系,是解读中国道德哲学所不可逾越的重要据点。董仲舒在仁与义关系的处理上,似乎也有自己的独到发明。董仲舒一反先秦以来通常所认为的“仁内、义外”的哲学主张,而强调“仁在爱人,义在正我”,从而在中国哲学的仁义学说史

16、上留下了夺目的光彩。仁、义与仁义作为哲学范畴出现和被使用,是稍有不同的。孔孟儒学重仁与义,但还未将仁义并列同举。关于“义”,孔子也曾作过许多描述,如, “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灵公), “见得思义”(论语季氏),“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如果说,仁是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那么,义则是仁的落实,是仁涉及于存在世界后被具体化了的仁的原则规范。仁与义,在表述形式上基本还处于相分离的状态。 易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17首次将仁与义对举,并将之视为人事世界的一般法则和基本规范,但也还没有并称“仁义”。 礼记中庸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18大约在中庸以后, “仁义”一词便开始流行。孟子对仁与义的概说颇多。如, “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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