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的分析: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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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意义的分析: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摘要 分析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语言的意义。自 70 年代以来,以戴维森为代表的实在论和以达米特为代表的反实在论围绕意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前者提出了以真理概念为基础的成真条件语义学理论,后者提出了以证实概念为基础的辨明条件语义学理论。本文分析了这场争论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争论双方的基本观点及主要策略,并探讨了双方基本观点可能蕴涵的不同的形上学立场。以此为基础,本文还对争论双方作了批判性的评论,而且提出了一种探索语言意义问题的新思路。关键词 意义 真理 证实 实在论 反实在论Abstract Analytical philosophy aims mainly

2、 for analyzing themeanings of language. Concerning this there has been a fierceargument between realism and antirealism since the 1970s. D.Davidson who is the leading exponent of realism advanced thetruth-condition semantics based on “truth“, and M. Dummettrepresenting antirealism put forward the ju

3、stification-condition semantics based upon “verification“.In this paperthe author makes some critical comments on main questions,ideas, tactics and metaphysical implications showed inthe debate.The author also submits a new suggestion on thequest for the meanings of language.一、争论的背景和焦点(一)毫无疑问,分析哲学的出

4、现是 20 世纪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那么,什么是分析哲学呢?当代著名分析哲学家塞尔(J.R.Searle)以简洁的表述作了这样的界定:“对分析哲学的最简单的表征是它主要致力于意义的分析。 ”1对意义的分析主要涉及语言、 思想和世界的关系。由于分析哲学家普遍地把对思想的探索化归为对语言的探索,所以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成了意义分析的核心问题。众多分析哲学家持有一种基本信念,即语言的基本特征显示了世界的基本特征,因而研究语言的2基本特征是揭示世界的基本特征的有效途径。本文所论实在论者与反实在论者均持有这一基本信念。(二)任何一种语言都由一些语词及由这些语词按特定句法所构成的语句组成。因此,对语言意义的分

5、析涉及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分析哲学的先驱弗雷格(G.Frege )提出的如下纲领性原则已为多数分析哲学家所接受:“决不孤立地寻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一个命题的语境中寻问一个词的意义。 ”2 分析哲学家通常称此原则为“语境原则”(the contextual principle)。本文所论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均接受这一原则。弗雷格按上述原则别出心裁地把一个语句看作一个复合名称。他认为,作为复合名称的任何语句必以真或假作为其所指。换言之,他主张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 在逻辑上必须坚持排中律(the law ofexcluded middle):就命题逻辑而言,任一语句表达的命题 P 或真或假,没有第三

6、种可能,即 PVP;就一阶谓词逻辑而言,对于任何变项表达的个体 X,要么具有性质 Q,要么不具有性质 Q,没有第三种可能, 即(X(Q(X)VQ(X)。用另一等价的说法,弗雷格主张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 在语义学上必须坚持二值原则(the principle ofbivalence)。本文所论实在论者接受弗雷格的这一主张, 而反实在论者拒斥这一主张。弗雷格还主张一个语句的意义取决于它据以指定为真的那些条件,因为语句作为复合名称,指的就是这些成真条件付诸实现的意思。卡尔纳普(R.Camap)对这一主张作了更明确的表述:“了解一个语句的意 义就是了解这个语句在哪种可能的情形下是真的,在哪种可能的情形

7、下是假的。 ”3本文所述实在论者遵循这一研究途径, 反实在论者则反对这一研究途径。(三)戴维森对一个系统地分析语言意义的理论的恰当性条件作了深入的探讨。他3认为,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4A.赋义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为自然语言 L 中的任何一个语句 S 提供意义的解释;B.构成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说明 S 是怎样根据 L 的有限语词和规则组合而成的;C.证明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证明可由有限的公理合乎逻辑地衍推出 L 中的无穷语句;D.检验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得到经验的检验。对这四个条件本身,本文所述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没有太多争议,但

8、对什么样的意义理论才能满足这些条件则各执一端。争论的焦点可以归结为三个问题:Q1:以真理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中心概念是不是合适的选择?或者说,成真条件语义学是否能够成立?Q2:恰当的意义理论是否必须承认客观事实的独立存在?或者说,真理符合论是否能够成立?Q3:恰当的意义理论是否必须承认语句真值的独立存在?或者说,排中律或二值原则是否普遍有效?本文所论实在论者对三个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而反实在论者则相反。二、实在论:真理意义分析(一)以戴维森为代表的实在论者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采取了三大策略。第一个是:在阐明语言的意义时,把内涵表达方式逻辑地转换成外延表达方式。按奎因(W.V.O.Quine)的

9、说法, 这是一种“语义上升法”(semantic ascent)。戴维森认为,根据语境原则,对任一语词 W 意义的分析都必须以对由 W 和别的4语词合适地组成的语句 S 意义的分析作为先决条件。恰当的意义理论凭借所论语言 L 中特定的形成规则,能够说明由 W 和别的语词构成 S 的合适性。由此,构成性条件便能得到满足。进而言之,用语句 S 取代构成 S 的语词 W,用语句 P 取代表达 W 意义的任意语词 M,便可将“W 意谓着 M”之类的表达形式转换成下述语句类型:(1)S 意谓着 P(S means that P)。从结构方面看,S 是表征一个语句合适形式的描述句,而 P 是 S 所描述的

10、分句,that 便是其标记。从意义方面看,P 是对 S 的意义的表达。但是,戴维森认为这里的“意谓着”一词不能恰当地表征“语句意义”这一概念,因为它是一个语义模糊、多义的内涵的表达式。为了把它变成一个语义清晰、单义的外延表达式,戴维森主张代之以“是 f 当且仅当”这一表达式,其中 f 是任何形式的谓词。这样, 就转换成了如下双蕴涵形式的外延表达式:(2)S 是 f 当且仅当 P(S is f if and only if P)。至此,所谓语义上升已经完成。由于戴维森对 Q1 作了肯定回答,所以他认为根据自然语言 L 中任意谓词“是 f”和初始谓词“是真的”在塔斯基(A.Tarski)规约 T

11、的限制下,对 L 中任何语句都满足相同的条件,可以断定二者具有相同的外延。因此,可以逻辑等值地转换成塔斯基的规约 T:(3)S 是真的当且仅当 P(S is true if and only if P)。在戴维森看来,根据(3),赋义性条件能够得到满足,因为只要 陈述一个语句的成真条件,就等于解释了这个语句的意义。此外,因为任何语句均可化归为(3)式语句,亦即说(3)具有公理性质,所以证明性条件也可得到满足。(二)反用和扩展塔斯基的真理论是戴维森的第二个策略。所谓“反用”是说,塔斯基把真理概念作为须用“满足”来定义的概念,而戴维森认为真理是一个可用于定5义“意义”的初始概念。 “满足”表征一个

12、对象序列与一个语句函项的关系。例如,3和 2 构成一个对象序列 32 , 若 x=3,y=2,则该对象序列满足语句函项 xy。由此,便可得到一个(3)式的语句:“32是真的当且仅当 32”。它是规约T“xy 是真的当且仅当 xy”的一个实例。 戴维森在批评塔斯基时指出:“满足概念与谓词的指称概念极为相似实际上,我们可能会将一个谓词的所指定义为满足这个谓词的那类实体。困难在于一种绝对的真理理论没有真正说明满足关系。例如,当这种理论最终表征x 飞翔这个谓词的特征时,它仅仅告诉我们说,有一个实体满足x 飞翔当且仅 当那个实体飞翔。 ”5戴维森认为真理概念是一个初始概念, 它不必依赖指称或满足概念来定

13、义,倒是后两个概念必须依赖真理概念才能得到解释。因此,他实际上认为塔斯基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由此出发,戴维森力主在解释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时要取消指称或满足概念的作用。 6所谓维森对塔斯基理论的“扩展”是说,塔斯基把规约 T 的运用范围限制戴于形式语言系统,而戴维森将它扩展到自然语言系统。塔斯基反对扩展的理由在于他认为有两大困难:第一,自然语言在语义方面的封闭性容易造成悖论(例如著名的“说谎者悖论”);第二,自然语言在语义方面的模糊性容易导致语言形式的不可规定性(例如著名的“索引性难题”)。对第一个问题,戴维森的回答是:悖论主要产生于自然语言中量词的辖域过宽。例如,一个克利特岛的人宣称:“所有克利

14、特岛的人都在说谎话。 ”如果其中“所有克利特岛的人”宽松到包括宣称者本人,那么就会造成悖论。戴维森认为,首先,这一事实并未表明不能提出一个关于自然语言中语句为真的明确界定,比如限定量词辖域就是一条有效途径;其次,我们至少可以先把注意力集中于那些不易产生悖论的部分,然后扩展到整个自然语言系统。实际上,戴维森的回答是:意义理论的目的不是要改造自然语言,而是要阐明其意义。6至于自然语言的语义模糊性,他认为借助上述语义上升法即可得到消除。例如,对于自然语言牵涉使用者(u)和时间(t)的“索引性”( indexicality)问题,可作这样的处理:把真理界定为话语(utterance)的谓语, 而不是语

15、句(sentence)的谓词。于是, (3)便可被扩展成(4)(u)(t)S 是真的当且仅当 P。据此,只要结合说话者 u 及他说出某一语句的时间 t 进行语境分析,他所说出的话的意义就能按规约 T 得到解释。 依戴维森看来,这使上述检验性条件能得到满足。(三)戴维森的第三个策略是“宽容原则”(the priciple ofcharity)。一般说来, 那些说话者对于独立于语言的客观事实会取得一致的意见。戴维森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实际上以对 Q2 和 Q3 的肯定回答作为先决条件。在他的一系列论证中,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他多次重申奎因认识论的整体论观点:从根本上说,语言所表达的信念是作为整体与

16、经验世界发生关系的。因此, “一切充当一个信念的证据或对该信念作出辨明的东西都必须来自该信念所从属的同一个信念整体”7。其次,戴维森既反对传统对照式的真理符合论,又反对传统割断语言与世界纽带的纯粹融贯论。他试图在二者之间辟出一条重建真理符合论的新路,别出心裁地提出了两个口号:“无对照的符合”及“融贯导致符合”8。他明确宣称:“我极力主张,对一个人的言语、 信念、欲望、意义以及其他命题态度的正确理解导致这样一个结论: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必定是真的,因而可以作出一个合理的推论,即只要一个人的任何一个信念与其余的大多数信念是相融贯的,它就是真的。 ”9最后,戴维森反对在语言与世界之间插入感觉、印象、所与之类的中介,主张摈弃图式实在二元论。他认为, “给定图式和实在的二元论这个教条,我们就有概念相对性以及相对于一个图式的真理。没有这个教条,这种相对性就会荡然无存。当然,语句的真理7性仍然是相对于语言的,但它是尽可能客观的。在抛弃图式和世界的二元论时,我们并未抛弃世界,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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