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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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2009 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选择题是自律考(司考)出现以来最为稳定的题型。换言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 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出题方式也呈现出模式化的特征。结合司法考试的个性与 一般考试中选择题的解题方法的共性,本文试图对选择题的解答模式作一总结。解答选择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审题型。 这是正确回答选择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简单的技能。选择题共有三种题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如果你心目中的正确选项在单选题 中不止一项或者在多选题中仅有一项,那么你就必须立刻否定自己的判断。 第二步骤:全面分析题干。 逻辑推理的过程决定了回答选择题必须遵循“题

2、干决定题肢”的思路,“以干 求肢”来正确选择。 1、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的范围决定了题肢的范围,依逻辑同一律的 要求,题肢的范围只能等于题干的范围,题肢的范围大于或小于题干的范围都 不行。题干的规定性决定了正确题肢的范围,回答好选择题关键在于确定题干 的规定性。题干中一些关键的词语标明了题干在时间、空间、内容、程度、逻 辑等方面的规定,对此考生应加以认真的分析。 如时间上的规定性:(例) 2003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 31 题/多选题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 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 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为 ACD。

3、本题 题干中关键词为“现代”,它明确限制了题肢中正确的原则只能是现代法律实 践中的原则,而不能是古代法律实践中的原则。如果忽视了这一时间限制,就 有可能误选 B 项。 其次,还应注意题干中对空间上、程度与模态上或者法 律性质上的规定的涉及。 2、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信息。 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正确进行选项的选择, 固然要依赖于平常的对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掌握,但善于充分利用题干现有 的、有帮助的信息也是明智的举动。历年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从知识测试方 式出发可以分为三类:识记水平类、理解水平类与运用水平类。运用水平类选 择题大多是以案例的方式出现,一般考生均知道题干(案情)信息的重要价值。 其实在识

4、记水平类选择题与理解水平类选择题中,题干部分也往往存在了不少 有用的信息。这些信息或是提供了相关概念的定义,或是说明测试法理的主要 内容,或是暗示了考生进行判断所依据的部门法名称有些聪明的考生即使 对某个法条或法学概念一时间产生了记忆的空白,也大可从题干中搜寻出有价 值的信息进行答题。 3、确定考试思维的方向。 选择题测试有两种思维方向:正向思维与逆向 思维。对于正向思维的测试,大多数考生早已驾轻就熟;而对于逆向思维的测 试,一些缺乏训练的考生往往会因为思维转换而弄得思路堵塞,以至于耽误大 量的时间。而近年的司法考试中又每每出现逆向思维的考题。 逆向思维的 选择题要求考生选出“错误项”、“不正

5、确项”,或是选出“不属于项”、 “不符合项”、“不享有项”等等。解决此类问题方法也十分简单,在平常的 备考中多练习此类题目,以求做到在考场上能迅速转换思维方向、从容应对。 第三步骤:适用排除法对题肢进行选择。 排除法是进行选择最为简单,也是最为成熟、最为有效的方法。具体的操作方 法是根据题型与题干的要求、规定,首先排除题肢中的错项(即此选择项本身内 容不正确),再排除异项(即此选择项本身内容正确,但不符合题干的要求)。 错项与异项可以统称干扰项。干扰项欲达到干扰的作用,它无非是利用了人的 思维中的许多习惯定式与弱点。而如果我们在备考之际已能深谙考官设置干扰 项的套路,洞察自身思维存在的盲区,再

6、加以有意识的强化训练就一定能起到 未雨绸缪的作用。 另外,经常出现的干扰项诸如任意扩缩范围与程度、以 偏概全、添枝加叶、答非所问或混淆概念等类型。 第四步骤:检验正确选 项。 在依排除法进行筛选以后,考生如果尚有时间,不妨对选项进行一次 检验。 检验的标准主要是法条与法理,即看正确的题肢与题干对应起来是 否符合法条的规定,是否符合法理。其次,考生也可以依常识与情理对题肢进 行检验,有时有违常理、生涩乖张的答案应进行重点思考。对那些包含“仅仅” 、“绝对”、“都”、“凡是”、“一定”之类的句子要多读几次。第四招、 “破枪式”之阶段计划 【破枪式】破解枪锤棍棒之类的长柄重兵器,包括长枪、大戟、蛇矛

7、、齐眉棍、狼牙棒、 白蜡杆、禅杖等。要让自己的备考复习能按步就班地进行,一个适合你自己的复习计划是必须的。当然,制 定计划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你要认识你自己,比如你的法学基础怎么样,学习效率高不高, 你有多少的复习时间,你的记忆力怎么样,等等。一个备考计划要制定的很好且又能被有 效地执行,它必须是根据你的个体特性而量体裁衣的。 这里我要完整引用一位网友的一段话来作为制定和执行备考阶段计划的四项基本原则。它 们是: a、忌囫囵吞枣,要循序渐进。先全面,后重点;先熟悉,后牢记;先理解,后运用。 b、忌忽冷忽热,要有连续性。必须保证整个备考过程具有连续性,要使各个备考阶段、环 节紧密相联,相互衔接。c、

8、忌挂一漏万,要经常。在备考过程中,应不断地重复温习所学过的知识,避免因 时间的推移而导致对旧有知识的遗忘和生疏。 d、忌杂念丛生,要保持冷静。必须专心致志地备考,不能因外界干扰而打乱备考计划,以 致影响复习效果和进度。万国有个五阶段培训模式,分别是提高班、强化班、串讲班、模考班、突破班,但在我看 来还是复杂化了,事实上往往最简单的东西却是最厉害,最有用的,比如美国林肯总统在 葛底斯堡发表的那篇只有十个句子、用时不到三分钟的的演讲被奉为经典之经典而名垂青史,又比如金庸武侠世界中最厉害的武功莫过于独孤九剑、六脉神剑,甚至一阳指。司法 考试的复习,百变不离其中,就是三个阶段,即基础阶段,强化阶段和冲

9、刺阶段,不管你 怎么复习,怎么安排时间,实质上每个人都会经历这 3 个阶段。接下来我将按照一般法本 考生 3 个月的正式复习时间对这三个阶段进行较细致的阐述,如果法本考生的你感觉自己 程度较差需复习 4 个月,或者非法本考生的你需要准备 5 个月或者更多,那么请朋友们根 据自己的情况相应地调整或延长自己在每个阶段的不同用时。 1、基础阶段 (1)阶段目标 a.宏观把握司法考试的范围,牢记系统的法学知识框架。 b.通读司考教材和法条汇编,全面熟悉教材知识点和法律条文。 c.准确理解法学基本概念、知识,大致掌握法学基本原理。 d.做好学习笔记和相关总结,明确司考重点、难点知识和法条。 e.精读司考

10、重难点知识、法条,强化记忆背诵相关的内容要点。 (2)主要资料 a.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b. 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配套模拟测试 c.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万国专题讲座系列 d. 最新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e. 恰当的笔记总结、辅导讲义、MP3 录音等。 (3)所用时间 约一个半月。 基础阶段可大致分为三轮学习。 第一轮学习中,朋友们应先认真学习司考大纲及其变化,然后严格以大纲为指引,间或以 他人笔记或讲义为辅导,以理解为目标,快速完整地浏览一遍教材和法条汇编,与此同时, 划出在学习中教材内容和法律条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之后的第二轮学习,朋友们可以他人笔记、老师讲义为蓝本,或者直接以自己在第

11、一轮复 习中划出的重难点为根据,认真做好自己的学习笔记,具体作笔记的内容方法可参考本心 经第七招“破掌式”之笔记总结。在笔记整理中,注意知识的周期回顾,学科横纵向的 比较联系,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加深理解和适当记忆。 第三轮学习是以整理的学习笔记为主,进行集中性地背诵记忆,具体的记忆方法可参考本 心经第八招“破箭式”之记忆方法。在有意识地强化记忆中,朋友们应注意运用关键词 记忆,总结型的专题记忆,联系型的整体记忆,最终做到牢记重要的法学概念、知识,大 致掌握法学基本原理。 这里我还顺带谈一个学科复习顺序的问题。对一般法本考生来说,我推荐先民法,再刑法, 再刑诉、民诉(含仲裁) 、行

12、政法和行诉法,再商法和卷一的理论法学、经济法、三国法和 法律职业道德。对一般非法本考生,我推荐将法理和宪法提到民法前面来最先学习。对于 极少数短期记忆能力差、需大量重复才能记住知识点的考生推荐按照卷一、卷二、卷三的 学科自然顺序复习。 讲几点理由。第一,民法和刑法是司法考试 14 门学科中理论性最强,理解和掌握难度最大 且又分值最高的二门学科(各学科具体分值详见本心经第五招“破鞭式”之学科分论) 。 尤其是民法学,以理论的博大精深而著称,是学习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等诸多学科的重要基础,所以放在最开始复习。第二,刑诉、民诉和行诉构成了诉讼三大 法,这三者间有很多共通之处,放在一起

13、学习使朋友们能更好地掌握相关的诉讼法知识。其中,刑事诉讼法由于很多规定都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它在三大诉讼法中是 程序最严格、内容最详细,也是最难学的,所以放在最先学习。第三,商法和卷一的 8 门 学科多是记忆型的知识,不需要掌握很深的理论,象经济法基本上都是由法条构成的,这 些学科就放在最后学。与此同时也意味着,这些记忆型的学科应该在冲刺阶段多复习记忆。 第四,鉴于非法本考生没有法学基础知识,为更好地学习法律,这些朋友最好先学法理和 宪法,以培养对法学的总体认识和构建法学体系的框架,正如法本考生当初大学刚开学就 学习法理学和宪法学这二门课一样。第五,一般人的记忆能力总是近期远好于远期

14、,但确 有一小部分人,他们不适应短时间内的集中记忆而习惯于细水长流地记忆,而且一旦记住 就不大容易忘了。对于这些朋友,考前的突击记忆是不行的,推荐仍按照教材和考试的顺 序按部就班地学习,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积少成多,直到全部掌握。 2、强化阶段 (1)阶段目标 a.通过大量做题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巩固基础阶段所学的知识。 b.强化对重点、难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发现并完善学习中的薄弱环节。 c.实现各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进一步整理和完善自己的学习笔记。 d.分析和了解司考命题的侧重点及其变化,适应和熟悉司考的出题思路。 e.运用法学原理进行案例的专项训练,掌握各类司法文书的格式内容。 (2)主

15、要资料 a.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 b.案例与论述专题例解 c. 基础阶段所做的学习笔记 d.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万国专题讲座系列 e.最新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3)所用时间 约一个月。 历年真题在司法考试中的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司法考试的备战中有句名言叫“重者恒重” , 据称 06 年司考所考察知识点中的近 90是近五年司考(律考)已考过的(除新增知识及 法律外) ,而且 06 年的试题对过去两年司考题目的重复率达到了 10%以上。 在强化阶段,做历年真题是占主导地位的,不仅要通过多做题来掌握相关知识,而且还要 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做题思路、方法和步骤,找到答题的感觉和 pace。在做题时,

16、朋友 们可将教材和法规汇编作为参考书、工具书一样用来查阅,注意协调我国目前立法中的法 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不断补充和完善自己的学习笔记,同时可考虑单独摘录部 分题目建一本错题、难题集。 在强化阶段,朋友们还应完成案例、论述题和司考文书的强化训练。在近些年的司考中, 前三卷的客观题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小型案例的形式,强调考察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案例 的能力,与此同时,卷四的主观题前面约 5 题都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由于这类题目特别 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学原理及法律规范的能力,所以朋友们应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在 本心经第三招“破刀式”之教材资料里我推荐了案例与论述专题例解这本书,我自 己用过感觉还不错,朋友们可以考虑使用。此外,还需要专门练习的是论述题和司法文书, 论述题的分值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而司法文书虽然 06 年没有考,但是朋友们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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