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第06章 唯物史观与中国古史分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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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乙编 唯物史观与中国史研究在本编中,我们不可能全面讨论中国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只是着重讨论唯物史观与 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和阶段的探讨问题,以及中西历史文化比较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从多方 面涉及到怎样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的原理研究中国历史,也是在我国学术界和思想文化界 探讨了七、八十年以上的“老大难”问题。第六章 唯物史观与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第一节 历史的回顾唯物史观确认社会历史存在着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而这个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 过程总要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表现为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阶段 性。历史研究如果不能揭示出这样的阶段性,就揭示不出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因此,当中 国的马克思

2、主义史学家运用唯物史观的原理系统地研究中国历史时,首先就把注意力集中 于探讨中国历史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阶段分期问题,也就是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 演进阶段、性质及其时代划分问题。郭沫若是运用唯物史观的原理系统地研究中国古史的开拓者。 1927 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背叛了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由联共变为,对共 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发动军事围剿的同时,还发动了文化围剿。蒋介石宣称,要把共产党 的一切理论、方法和口号“全数铲除”1。一时间,宣称马克思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等 论调,甚嚣尘上。国民党当局悬赏通缉郭沫若,致使他不得不寄居日本。面对这样的形势, 郭沫若本着“认清楚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

3、们未来的去向”的目的,从 1928 年开始,运 用唯物史观的原理,系统地研究中国古史。他通过对卜辞、金文和易、诗、书 等古籍的考证研究,得出了中国古代曾经过原始共产社会、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阶段 的认识。这些研究成果汇集成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於 1930 年 1 月出版。面对国民 党的“文化围剿”,郭沫若在该书自序中旗帜鲜明地申明:“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 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以他为向导”。 该书导论篇专论“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按他当时的认识,做了以下的 阶段划分:“西周以前 原始公社制”;“西周时代 奴隶制”;“春秋以后 封建制”; “最近百年 资

4、本制”2。该书出版后,很快风行海内。书中提出的中国社会史分期,更是 成了当时正在展开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的论争焦点。 在社会史大论战中,一些为国民党辩护的思想文化界人士为了论证马克思主义“不适 合中国国情”,竭力论说中国并未经过奴隶制阶段,而封建制早在战国时代就“崩坏”了, 被什麽“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了等等。在论战过程中,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成 长起来。他们一面回答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论者的歪曲和攻击,一面运用唯物史观原理对中 国历史做独立研究,各自提出了自己的分期见解。在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也互相展开了 争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个领域的研究和争辩继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吕振羽于 19

5、34 年发表中国经济之史的发展阶段,认为中国社会在殷代以前为原始 社会,西周与春秋战国为初期封建社会,秦至鸦片战争为“变种的”(后改为“专制主义 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接着他又发表了史前期中国社会 研究(1934 年)、和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1936 年)等专著,进一步论证了他的见 解。翦伯赞在论战中先后发表殷代奴隶社会研究之批判、关于“亚细亚生产方法” 问题、“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问题之清算、关于“封建主义破灭论”之批判等1 见蒋介石:革命和不革命,转引自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523 页。2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 19

6、54 年版,第 18 页。2文;1938 年发表了历史哲学教程。在分期问题上,翦伯赞的见解与吕振羽大体相似, 不同意郭沫若把“亚细亚生产方法”理解为原始社会,也不同意郭沫若把殷代划为原始社 会、把鸦片战争以后划为“资本制”社会,认为郭沫若那样划分是陷入了“公式主义泥沼” 3。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法”指的是一种不同于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相当于中国的殷代社会。邓拓在论战中写出了论中国历史上的奴隶社会、论中国封 建社会“长期停滞”的问题、中国长期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关系的变化、近代中国 资本主义发展的曲折过程等文。他也认为殷商是奴隶制社会,西周已进入封建社会;吴 泽在论战中先后发表殷代经

7、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形势发展之鸟瞰等文。他认为 夏代已是“雏形的种族奴隶制经济组织”,殷代更无疑是奴隶制社会。郭沫若于 1942 年发 表殷周奴隶制度考,改变了他原来对殷代社会的看法,认为殷代已是奴隶制社会; 1945 年发表青铜时代、十批判书等论著,进一步论证殷周为奴隶制,并把春秋战 国视为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秦末农民大起义为过渡完成标志。范文澜于 1940 年发 表关于上古历史阶段的商榷,认为盘庚迁殷以后是奴隶制社会,西周开始为封建社会。 侯外庐在社会史论导言(1939 年)、中国古典社会史论(1943 年)、中国古代 社会史(1948 年)等论著中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古代”和

8、“古典的古代”指的 是不同类型的奴隶制社会;中国奴隶制社会开始于殷末周初,延续到秦汉之际;汉以后的 封建社会也带有“亚细亚”特点。陈家康于 1943 年发表中国历史研究法读后,认为殷 代是原始社会末期,西周秦汉为奴隶制社会,魏晋为“贵族占田制的封建社会”。马克思 主义学者之间,百家争鸣气氛十分活跃4。新中国建立后,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空前扩大了。许多传统史学功底深厚的学者,学 习和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历史,对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阶段性的探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代接一代的年轻史学家成长起来。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开拓的道路,在深度和广度 上都大有推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拨乱反正和解放思想、实事

9、求是的学风的倡导, 为深入探讨增添了新的思想动力。一系列考古发现、尤其是“新石器时代”和“夏文化” 以及商周遗址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和一大批先秦和秦汉简牍、帛书的发现,为探讨的深入 提供了新的物质史料方面的条件。老中青几代史学家蓄积多年的研究成果,相继面世,在 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时至今日,当我们对 70 年来的探讨做一个概略回顾时,可以看到,经过几代人持续不 断的努力,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阶段性的探讨,不断克服理论上和史料、史实掌握上 的局限,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甚至可以说,为求得问题的解决,已经打下了坚实的基 础。 下面,我们着重就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阶段问题做一番回顾和

10、探讨,看看我们距问题 的解决,还有多远的路程。第二节 从百家争鸣中逐步取得共识在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阶段问题上,首先存在着中国是否经历过奴隶制阶段的分歧: 持否定回答的学者认为,中国从原始社会解体后就进入了早期封建制社会,未曾经历过奴 隶制阶段;而在确认存在过奴隶制阶段的学者中间,又在奴隶制时代断限问题上存在着众 多的歧见:或认为仅存在于殷商,西周以后即为封建社会;或认为它迄于春秋或春秋战国 之际,战国或秦汉以降为封建社会;或认为迄于西汉,东汉以降才属于封建社会;或认为 迄于东汉,魏晋或东晋以降才属于封建社会。 由于岐见多多,至今仍是众说纷纭,似乎看不到尽头,于是,近年来有一种意见认为,3 翦伯

11、赞:历史哲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第 165 页。4 关于 30 年代社会史论战和 40 年代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继续探索,参见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二编第三章、第四章;桂遵义: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2 年版,第二编第三、四、五章,第三编第七章。3那样的争论实属多余,甚或认为所争论的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些假问题,争论下去没有什么 价值。我觉得这种看法欠妥。 不科学地揭示历史的规律性,历史学就只能回到编年纪事或史事罗列的古老窠臼里去, 而那个窠臼里的历史,连克罗齐都称之为“假历史”;或者就只能按兰克学派或柯林武德 之

12、类的主张,把历史归结为历史行为者们的思想、目的、动机展现的流水般的纪录,而这 样的历史学,就在当代西方史学界也已遭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鄙弃。在人类历史进程即将 迈进 21 世纪的今天,历史学再倒退回去走流水纪录的老路,就不但要遗笑子孙,在当代也 要沦入可笑的落伍者的地位。 中国古史上的奴隶制阶段问题的讨论,尽管至今未达成大家公认的结论,但讨论在不 断地深入,各家立论,都自有理论和史实依据,尤其可贵的是,各家都力图主要依据当时 社会上占主要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来判断当时的社会性质。因此,各家的探讨,实际 上都对逐步弄清楚中国古史上的奴隶制问题和阶段分期问题作出了贡献,也就是说,大家 都为弄清楚中

13、国历史发展的具体规律作出了贡献。而且,各家的讨论实际上已经在一些关 键问题上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共识。 讨论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缺陷。我个人觉得,主要的缺陷是,某些论著在辨识劳动者 身份或地位时,或在划分社会形态的演进阶段时,或多或少,总是把马克思或恩格斯针对 欧洲特别是西欧历史所做的划分视为“普遍规律”,把那里的奴隶制或农奴制作为辨识中 国历史现象的参照模型。这样一来,就总是出现“又像又不像”的困惑。实际上,如我们 在本书甲编各章所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认为,亚洲的历史进程与西欧是很不相同的, 亚洲未曾经历过西欧那样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因此,必须从根本上破除以欧洲模式为参照 模型的统一模式或统一的历

14、史演进阶段的观念,这样才有助于弄清楚中国古代的具体历史 进程的阶段性和规律性。这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具体的历史研究提出的基本要求。他们 告诫说,不要把他们对历史过程所作的理论抽象作为具体的历史研究的前提,“这些前提 在这里是根本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 究中产生”5。要“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进行研究,首先就需要对基 本的劳动大众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进行研究,因为唯物史观本来就是“在劳动发展史中 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6的历史观;弄清了劳动大众的实际生活过程和活动方式, 才能理解该时代的社会结构和国家制度,因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

15、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 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 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 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7;把劳动大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他们的物质生产能力 的发展过程弄清楚了,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特征及其演变的奥秘也就不难揭开了;这样, 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及其规律性也就揭示出来了。 基于此,我个人觉得,弄清楚殷、周社会的基本生产者-“农夫”、“众人”或“民” 、“人民”、“庶人”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的实际生活过程和身份、地位,是解决这个问 题的关键所在。 这里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殷周两个时代的

16、“众人”、“农夫”或“民”、“人民”、 “庶人”的身份地位和生产生活方式是否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如果存在本质差别,那就可 以肯定它们分别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否则就是属于性质相同的社会形态。 郭老自从对殷商社会作了仔细研究后,就肯定殷商时期的“众”或“众人”、或“民” 、“庶人”,与西周时期的“农夫”、“众人”或“民”、“人民”、“庶人”并无本质 上的差别。他曾证明,殷代卜辞说的“王大令众人曰:田,其受年”与诗周 颂臣工所说的“命我众人,乃钱,奄观艾”中的“众人”,身份地位是相同的, 他还引用了汉书食货志所云:“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民,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74 页。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258 页。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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