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笔记整理_1_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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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笔记整理 1 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 “宏观宏观”: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 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 ,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 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

2、总量及比例关系。 “调控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2 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宏观性;方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宏观性;方 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 ;依据法定;依据法定 性性 二宏观调控关系 1总量平衡:总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平衡(e.g.信贷政策、税收政策) 2结构优化:结构优化:(e.g.产业结构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率问题;产

3、品结构;劳动力结 构年龄组成、技能组成、性别组成;地区结构) 3就业充分就业充分(*工资、劳动所得是每个人生存基础;注:并不是每个人均有工作即视为就 业充分*国家有义务承担就业机会,完善劳动保障,提高就业率) 4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平衡(目前中国要拉动内需) 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 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 200 元。问:这是否属于宏观调控?元。问:这是否属于宏观调控? 答:不属于。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

4、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答:不属于。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 生产总值(生产总值(GDP) ,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 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 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第三章第三章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第一节第

5、一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 始终的准则。始终的准则。 (符合原则:良法;不符合原则:恶法)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一社会本位原则社会本位原则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本位:放在首位之意。 社会利益:归根到底是对个体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 思考:思考:1.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答:答:*社会是一

6、个群众的组合,国家是一个组织社会是一个群众的组合,国家是一个组织 *国家可以代表公民但社会不能代表其他国家可以代表公民但社会不能代表其他 *社会是虚体、国家是实体社会是虚体、国家是实体 *社会利益强调多元性,国家利益强调一元性社会利益强调多元性,国家利益强调一元性 2.国家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关系?国家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关系? 答:答:*国家利益是一抽象概念,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国家利益是一抽象概念,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 *政府利益基本符合国家利益,它有自身利益的偏差政府利益基本符合国家利益,它有自身利益的偏差 1社会本位原则与社会本位原则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区别区别民法通

7、则民法通则是个体本位而非社会本位是个体本位而非社会本位 2.社会利益社会利益=社会成本社会成本(尽可能小)+社会收益社会收益(尽可能大)社会成本 有形:道德规范无形:制度成本、政府补贴二二效率与公平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1.效率:经济效率效率:经济效率用同样的资源消耗,获得多大产出用同样的资源消耗,获得多大产出社会效率社会效率投入一定量资源,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提投入一定量资源,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提 高作用高作用 2.公平:对于现实当中存在差异的人,给予平等的待遇公平:对于现实当中存在差异的人,给予平等的待遇 思考:同样的是公民,有的要掏钱向国家缴税,

8、有的不要缴税反而还得到国家资助,有的思考:同样的是公民,有的要掏钱向国家缴税,有的不要缴税反而还得到国家资助,有的 将其形容成将其形容成“劫富济贫劫富济贫” ,那等于从富人口袋掏钱给穷人,这究竟是否是公平?到底有什么,那等于从富人口袋掏钱给穷人,这究竟是否是公平?到底有什么 意义?意义? 答:公平。财富转移可以缓和社会矛盾。公平具有道义上的本意,对于弱者的帮助都是主答:公平。财富转移可以缓和社会矛盾。公平具有道义上的本意,对于弱者的帮助都是主 流社会的正义道德,使他们有基本人的尊严,帮助他们尽可能平等享有权利及改变自己命流社会的正义道德,使他们有基本人的尊严,帮助他们尽可能平等享有权利及改变自

9、己命 运的权力运的权力 3.效率与公平原则的关系:效率是基础,公平是保障,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效率与公平原则的关系:效率是基础,公平是保障,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无效率只有公 平平均主义导致贫穷;无公平只有效率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激化效率无 法保障)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三可持续发展原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 ” 1.生态学角度生态学角度人与自然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协调 2.论理学角度论理学角度代际(代际(generation)之间的协调)之

10、间的协调第四章第四章 经济法的地位及其相关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地位及其相关法的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 一一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由各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主体由各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主体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根据调整对象不同,对各种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形成的总和。根据调整对象不同,对各种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形成的总和。 二二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以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以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11、而协调(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 一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1.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经济关系(1)联系:经济法和民法都调整经济关系。有一些经济关系即可由经济法)联系:经济法和民法都调整经济关系。有一些经济关系即可由经济法 来调整也可由民法来调整来调整也可由民法来调整(e.g.假冒商标这一 市场中竞争关系,属经济法范畴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行为损害同业竞争者民事权,属民法范畴)(2)差异: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

12、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干预)差异: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干预) 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人身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人身 关系关系(经济法范围更大些)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1)联系: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联系: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 2 类:一类是协调主体,主要是国家类:一类是协调主体,主要是国家 机关,还有一类是被协调主体,比如企业组织。机关,还有一类是被协调主体,比如企业组织。 (这些被协调的正体当中,有一些实际上也 是民法的主体,因此,经济法和民

13、法有重要的法律关系主体,注:民法中的法律主体是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等平等主体。 )(2)差异:经济法中的部分主体有行使、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职能的国家)差异:经济法中的部分主体有行使、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职能的国家 机关,而民法中无此类主体。机关,而民法中无此类主体。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1 条规定:条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该知名商品,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可根据情节处误认为该知名商品,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可根据情节处 以违法一倍以上

14、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以违法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 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作用:作用: *经济法作用是修正市场经济缺陷,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法作用是修正市场经济缺陷,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民法的作用是维护平等主体的财产与人身权益。民法的作用是维护平等主体的财产与人身权益。 e.g.A 拥有一家公司(拥有一家公司(Company)欲转让股权)欲转让股权(Shares)给给 B 分析:分析:A 有权处分自己的股权,有权处分自己的股权,A 与与

15、 B 间关系是平等的,这里即是间关系是平等的,这里即是“意思自治意思自治” (从民法(从民法 角度而言)角度而言) 假如假如 A 公司经营的是数码相机,公司经营的是数码相机,B 也是,此时,也是,此时,B 占该市场占该市场 50%,A 占占 30%。若。若 B 收购收购 A,B 将占市场绝对性垄断地位,引起市场结构变化。按国家反垄断法,类似这样的交易将占市场绝对性垄断地位,引起市场结构变化。按国家反垄断法,类似这样的交易 情况必须上报反垄断相关国家审查,批准这样的转让才合法,即国家对传统的民法行为要情况必须上报反垄断相关国家审查,批准这样的转让才合法,即国家对传统的民法行为要 进行一定干预(从

16、经济法角度而言)进行一定干预(从经济法角度而言) 三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行政法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和。 1 调整对象(调整对象(1)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调整经济关系)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调整经济关系(2)差异:行政法不只是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只是调整经济关系)差异:行政法不只是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只是调整经济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1)联系:从管理与被管理,协调与被协调关系角度来说,经济法与行)联系:从管理与被管理,协调与被协调关系角度来说,经济法与行 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非常类似。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非常类似。行政主体 相对人均为行政法主体(包括管理与被管理主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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