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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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点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地参 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的特点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三个 明显的基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1)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政府作为征 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纳税人不管 是否自愿,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其获取的收入就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纳税人, 也不给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国家财政分

2、配的本质, 国家征收税收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正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决定的。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 方遵守。以上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通常称为税收“三性”,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 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特征,也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由此 可见,税收所体现的实际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一、税收的概念和特点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地参 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的特点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三个 明显的基本特征

3、,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1)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政府作为征 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纳税人不管 是否自愿,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其获取的收入就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纳税人, 也不给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国家财政分配的本质, 国家征收税收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正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决定的。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 方遵守。以上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通常称为税收“三性”,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 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的

4、基本特征,也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由此 可见,税收所体现的实际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 职能可以概括为四个职能。 (1)税收组织收入的职能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法律参与社会产品的 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将一部分社会产品从社会成员中转移为国家所有,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以满足国家行使权利的需要。(2)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具有影响社会成员再分配的功能。(3)税收的资源配置职能是指税收可以通过制定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 响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从而使社会经济资源得以重新组合、安排的

5、功能。(4)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是指税收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 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上述税收的四项职能是一个统一整体,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发挥作用。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社会制度和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三、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收制度与税法国家为取得财政收入制定的用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是所谓的税收制度,通常又简称为税制。税收制度作为 国家以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既是国家以征税的依据,同时也是纳 税人纳税的准则,它是实现税收职能的具体体现。 税收法律的级次是指税收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包括 了

6、法律、法规和规章三种形式。 税法与税收制度存在区别。两者相同的方面是都是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们在调整对象、构成要素方面都是一致的,两者的区别主 要体现在税收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方面的差别。(1)从立法权限上看,只有由我国最高权利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的才能称为税法,而由权利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并发布 的,则称为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2)从法律效力来看,税法的地位和效力最高,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次之, 但高于行政规章。一般来说,所有的税收法律规范都可以称之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仅仅指 税收法律这一种形式。 2 、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收法

7、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仅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其实质是税收征纳关系在法 律上的体现。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国家各级 税务机关、海关、财政部门和纳税义务人分别构成税收法律主体中的征税主体和 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 象,也就是课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由于征税主体基本是权利主体,因此,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实际上主要体现 享有依法征税的单方面权利;纳税主体基本上

8、只是义务主体,所以在税收征纳关 系中主要表现负有依法纳税的单方面义务。四、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每一部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必须具备构成税收制度的共同要素,这些具有一定共性的要素就称为“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等项内容。 (1)纳税人是指在税收制度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和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 收入中扣除纳税人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的法人和自然人。 (2)课税对象是指税收制度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是 一种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最主要标志。 (3)税率是指在税收制度中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征收的比率或征

9、收额度,是计 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有两种,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 定额税率,适应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即比 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这三个要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五、企业纳税义务、权利等 按照税收制度的规定,当企业发生应税活动并取得应税收入或财产时,就 与国家发生了税收法律关系并形成纳税义务,企业的这种纳税义务具有强制性并 受到税法的规范。 企业的纳税义务主要体现在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按期及时交缴税款和接受税 务检查等方面。由于企业作为纳税关系的一方,基本上是义务主体,因此其权利 仅表现在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依法申请延期

10、纳税权及税收减免权、申请复议和 提起诉讼权等方面。 纳税法律责任是指纳税人因其违反税收制度(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的行 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与违法行为是联系在一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 行为及其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主要有: ( 1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3 )纳税人在规定的保存期限以前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4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5

11、 )纳税人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 机关备查( 6 )纳税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给他人使用( 7 )纳税人采取非法手段偷税、逃税、骗税( 8 )纳税人非法印制发票( 9 )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等以上所列纳税违法行为,税法上均予以明确的处罚规定。 六、 企业纳税的种类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复合税制,即国家的税收制度是由多种税组成。为使企业 准确理解各税种的内涵和掌握有关纳税要求,就应对有关税种进行分类。 纳税分类的方法很多,目前,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企业所交纳的税可分为流转税、收益税、资源税、财产税和特定行为税

12、等五大类。(1)流转税是以商品和非商品(劳务)流转额(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 税种。商品流转额就是指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发生的交易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在 提供劳务服务中取得的劳务性收入额。企业只要发生交易行为,取得了收入,就 要交纳相应的税额,而不管企业的经营是盈利或亏损。同时,如果流转税作为价 格的组成部分,也就是实行价内计税时,交税的多少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在 商品经济条件下,流转税是国家最重要的一个税种,具体表现为增殖税、营业税、 消费税、关税等。(2)收益税是以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收益额可以分为总收益额和 净收益额,净收益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所得额。在我国,现行的收益税就是所得

13、税,是国家对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期间获得的所得额课征的税种。(3)资源税是以国有资源的开发和占用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在我国,现 行开征的资源课税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殖税和耕地占用税。(4)财产税是对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财产包 括不动财产和可动财产两类。不动财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失其经济价值 的财产。可动财产是指不动财产以外的、可以移动的各种财产。我国目前以开征 的财产税有房产税和契税,准备开征的有遗产税和赠与税。(5)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作为课税对象 的行为有很多,包括特定的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娱乐行为等。目前,我国

14、已开 征的有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 (二)按计税价格与纳税额关系分类按计税价格与纳税额的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 价外税。价内税是指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种,也就是税金是商品价格的组 成部分。如目前我国的消费税、营业税等。价外税是指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 税种,也就是税金在价格之外,不构成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实行价外税,则税 金一般直接由消费者负担。如我国目前的增殖税和关税等。 (三)按计税依据分类按计税依据为标准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类。从价税是 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种。如我国的增殖税、营 业税、所得税、关税等

15、。从价计税会使企业交纳的税款随商品价格变动而变动。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体积、面积等实物量度为标准,按预先确 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的税种。如我国的资源税、土地增殖税等。 (四)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纳税人的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可以将所有税种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两类。直接税是指税负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纳税人也就是负税人,税负不能转嫁 给他人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等。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嫁给他人 的税种。实行间接税时,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可以附加在商品或劳务的销售 价格之上并随着交易活动的进行将其转嫁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着负担,也就是国 家不直接向承担税负的购买者征税,而是间接

16、地向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征税。各 种商品课税均属于间接税。将税种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是流行于西方国家的分类方法,我国在管理实 践中未予采用。 (五)按税收管理和税收收入分配权限的归属分类按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分配的权限为标准,全部税种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三类。中央税是指税种的设置、管理以及税收收入的分 配等权限都归中央政府的一类税种。例如关税、消费税等。地方税是指税种的管 理权、税收收入的使用权都归属地方的一类税种,例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 地使用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税种的设置权属于中央,而管理权、税收收入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的一类税种,例如现行的增殖税等。 (六)按预算收入的构成和征收管理的分工分类按我国现行的预算收入构成和征收管理的分工为标准分类,可将所有税种分 为工商税类、关税类、和农业税类三类。 (1)工商税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征 收的各种税的总称。我国现行的工商税有增殖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屠宰税、印花税、土地使用 税、土地增殖税等。(2)关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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