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上传人:woxinch****an2018 文档编号:39290088 上传时间:2018-05-1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毕毕 业业 论论 文文课课 题题: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 性性 学生姓名学生姓名: 苏苏 亮亮 学学 院院: 法法 学学 院院 专业班级专业班级: 2010 级法学本科班级法学本科班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 郑郑 伟伟 二二 一一 四四 年年 五五 月月学学 号号_1012111036 目目 录录摘要摘要 英文摘要英文摘要 引言引言.1 1 一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概述、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概述.1 1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种类.1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现状.1 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2 2 (一)权力制衡理论的必然要求

2、.2 (二)现行监督制度的缺陷.3 (三)救济更广泛公民权利的需要.3 三、其他国家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三、其他国家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4 4 (一)德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4 (二)美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5 四、我国对狭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的完善措施四、我国对狭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的完善措施.6 6 (一)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与起诉方式.6 (二 )审判结果和审级安排.7 结语结语.8 8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 致谢致谢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摘摘 要要权力制衡是我们当今社会普

3、遍认知的理念,不受有效约束的行政权就像是 一只逃出牢笼的猛虎野兽,将会肆意危害人间。因此,建立有效的司法约束机 制对于防范行政权的滥用至关重要,而且这也成为了一种普世价值。我国自上 世纪90年代行政诉讼法问世以来,我们的行政纠纷案件面临了太多亟需解 决的难题,尤其是针对抽象行政行为侵犯民权却得不到救济的情况,这需要我 们深入探讨该如何解决此问题。因此,笔者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本文共分 四个部分,首先介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一般介绍,其次谈论司法审查的必要 性,再次略微介绍其他地区的司法审查模式,最后提出一点意见。总之,本文 是想在分析司法审查必要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有益尝试,完善我国的司法审

4、查模式,从而为建设法治政府出一份力。关键词:关键词:权力制衡 ; 司法审查 ; 行政规范性文件 On the necessity of judici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AbstractThe balance of power is a common cognitive our social ideas, not subject to effective restraint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is like an escape from a cage the tiger beast, will

5、 deliberately harm human. Theref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judicial restraint mechanism is essential to prevent abuse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it has become a universal value. Since the advent of China since the last century 90s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th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facing t

6、oo many problems need to solve, especially for the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s of civil rights do not get relief situation, we need to discuss how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erefore, I would like to talk about his own views.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introduction of admin

7、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 are reviewed, then talked about the necessity of judicial review, slightly again introduced in other regions of the judicial review mode, finally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conclusion, this paper is to analysis the necessity of judicial review, the experience of o

8、ther beneficial attempt, to perfect our judicial review mode, so as to contribut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overnment ruled by law.Keywords: balance of powers; judicial review;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铜陵学院毕业论文- 1 -引引 言言所谓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 ,这是我们平常生活中常见的行政管 理方式,对我们各行各业的生产生活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如果政府机

9、 关不是出于善良意愿、建基于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那就将是对生活的一种灾 难。这种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同于我们法律的相对严谨规范的制定程序且欠缺有 效的监督方式,在社会生活中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并不在少数,而 关键在于公民只能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而不能求助于公正独立的法院,正 义无法得以伸张。 “没有司法审查,行政法治成为一句空话,个人自由和权利缺 乏保障。司法审查不仅在其实际应用时可以保障个人的权益,而且由于司法审 查的存在对行政人员产生一种心理压力,可以促使他们谨慎行使权力” 。1笔者 希望借此文章发表一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 一些完善举措,实现把权力关进法

10、律的牢笼里。一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概述、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概述(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种类及种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为执行法律、法规和 规章,针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俗称 “红头文件” 。如果说法律是我们国家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行政 规范性文件就是无数个沟塘湖泊,它对普通人的生产生活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在我国,依据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1)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 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务院工作机构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县

11、级以上人民政 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 鉴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广义范围,本文想就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理论性探讨,以期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现状现状在我国“议行合一”的体制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和 法院及检察院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 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 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 规章,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104条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

12、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 王明阳:美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年版,566 页。2 胡锦光;.行政法专题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83 页。苏亮: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2 -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 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 织法中也有着类似的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 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本机政府不 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从这些法条可以看出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13、方式无外乎两种:一是人 大的监督;二是上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现今社会是一个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更替的时代,法律法规的制定难以适应 这种突兀的剧烈转变,因而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在运用规则服务社会的时候难免 需要重新考量彼时与今时的环境,从而在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权限范围内依法作 出相应的决定、命令来适应现在的社会条件。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生活 中有效弥补了一些不足,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开放与发展、维护一方平安稳定、 保障居民安居乐业有着自己独树一帜的作用;然而我们不愿乐见的是某些“粗 制滥造”的规范性文件依一己之私愿不顾法律法规之规定擅自做出损害公民利 益的决定,严重影响了某些行业、某一地域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 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正如此,加强对此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至关重 要。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一)权力制衡理论的必然要求(一)权力制衡理论的必然要求自近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观念确立至今,人们已经或多或少地赞同这样一 个主张: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