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规章制度

上传人:woxinch****an2018 文档编号:39289192 上传时间:2018-05-14 格式:DOC 页数:76 大小:79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档案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档案规章制度(7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目 录录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管理规定1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和档号编制方案7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群、行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12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24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档案管理实施办法28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实施办法33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39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产品生产与科研开发档案管理实施办法41九、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45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出版档案管理实施办法48十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实施办法50十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办法55十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档案管理实施办

2、法59十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62十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工作岗位职责67十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工作安全与保密制度70十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室库房管理制度71十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查阅、借阅制度72十九、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室计算机设备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73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管理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搞好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 号令)和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校的档案是指

3、在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财务会计、设备管理、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外事、出版等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实物史料。第三条 我校形成的各类档案,是全校师生员工劳动智慧的结晶,又是国家和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对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利开发利用。各部门必须定期向校档案馆移交档案,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或借故拖延归档。第四条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科学文化事业。各部门必须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文

4、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要列入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部门和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人学校规划和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任务第五条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学校设档案馆。校档案馆为直属事业单位,对全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学院、校办公司经批准可设分室。分室档案业务受校档案馆和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第六条 校档案工作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分管,各有关部、处、学院由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

5、整理和移交工作,并把做好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作为检查工作、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七条 校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全校各部门执行情况;三、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2四、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五、配备必要的现代化管理设备,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六、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七、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培训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与咨询活动。第八条 实

6、行部门立卷制度,部门档案工作的任务是:一、学习和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二、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平时立卷工作,按要求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三、党委宣传部设声像分室,统一保管其摄制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教学、科研生产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录像带、影片等,每年造具新增目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档案馆;四、信息工程学院(独立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杭州文一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分室,分室按档案馆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每年造具新增目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档案馆。第九条 档案专兼职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忠于职守,严守机密,钻研业务,踏实细致

7、,热心服务,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档案工作人员(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与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按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 39 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第十条 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各部门和课题组兼职档案人员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结束时,进行整理、立卷,按归档要求,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归档。第十一条 对于个人在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各部门或课题组兼职档案员移交,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对于个人

8、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档案馆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对向学校档案馆捐赠珍贵档案的个人,学校予以奖励。第十二条 学校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贵重仪器设备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馆专职档案员或所在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对应归档的3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以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第十三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一、党群类:主要是指校党委、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团委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二、行政类:主要是指学校行政、人事、监察审计、武装保卫、公共事务、产业、图书、档案等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教学类

9、:主要是指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成人教育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四、科研类:主要是指科研综合管理和各科研课题从科研准备到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五、基本建设类:主要是指基建综合管理和各项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六、仪器设备类:主要是指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和各种国产与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 10 万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说明、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七、产品生产类:主要是指学校自行研制、试制产品的文件材料及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样品照片、录

10、像等;八、出版物类:主要是指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报、校报及其他刊物的审稿单、原稿、书样及出版发行记录等;九、外事类:主要是指外事归口管理和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学校派出国(境)留学、接受外国(境)留学生形成的文件、学籍材料;授于中、外学者、著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十、财会类:主要是指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十一、声像类:主要是指校领导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单位来校参观访问,学校各方面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和重要纪

11、念活动等的照片(包括底片)、光盘、录像带、影片及有关文字材料,以上各类的具体归档范围可详见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十二、实物类:主要是指学校各类重要活动、外事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实物等档案资4料。第十四条 归档要求:一、实行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和科研课题组立卷、主管业务部门统一归档的制度;立卷人应按文件材料自然形成的规律和便于利用的要求,进行系统整理组卷,并编写页号或件号,输入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拟定案卷标题,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格式统一,质地优良,声像清晰,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填写的字迹要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和纯蓝墨水,可用计算机打印;三、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由立卷人向单位的

12、兼职档案人员移交,兼职档案人员将案卷,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拟制移交清单,向校档案馆移交;四、凡由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五、重要的、利用频繁的档案材料,可复制副本随原件一同归档,以便保护原件。第十五条 归档时间:一般要求在次年六月底前归入档案馆,具体归档时间按照分类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与保管第十六条 对入库的档案做到分类科学、排架合理、整理系统、保管安全、统计正确、利用方便。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三分开,添置必要设备,要有“八防”措施,经常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第十八条 已归档的档案材料,需要补充、更改

13、时,必须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交档案馆归档。第十九条 定期检查档案情况,学期结束前全面清点,发现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并作出记录。第二十条 单位撤销、合并和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和文件材料的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和销毁档案材料。第二十一条 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报表。第二十二条 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和档案计算机管理开发研制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现代化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档案工作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对于保存本部门归档文件所需的档案装具等设备,在其经费中给5予支持。第二十四条 建

14、立档案借阅制度,按档案密级,履行审批手续。借阅人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随意拆卷、抽取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第五章 档案的开放与利用第二十五条 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学校档案馆应将保存的档案,按照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和开放,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档案,不对外公布:、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 涉及个人隐私的;、 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第二十六条 档案馆要编制各种必要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和统计资料,逐步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做好提供利用服务。第二十七条 开放和

15、利用档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本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已公开的档案材料,或查阅本人承办部分的未公开档案材料,经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均可查阅;二、查阅本部门其他不予公开的档案,须经本部门(处级)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三、查阅其他部门不予公开的档案,除须经本部门(处级)负责人同意外,还须经档案馆馆长同意,方可查阅。查阅其他未公开的科研项目档案,除须经该课题组负责人或作者本人同意外,还需经科研处长同意,方可查阅;四、校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办主任或档案馆长同意签字,重要的须经主管书记、校长批准,方可查阅;五、为方便利用,本校工作人员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和可以公开的档案,可通过电话进行查询;六、校外单位查阅已公开档案,凭本单位介绍信、出示本人证件;查阅未公开档案,由档案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因特殊需要,查阅有保密内容的档案,按学校保密档案管理办法办理;七、个人查阅与本人有关的职称、学历、学籍等可以公开的档案,凭个人证件即可;八、凡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经馆长或经馆长授权的档案管理员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出具证明并盖章;6九、学校档案馆应当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