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分期缴纳合同劳动保险费用分期缴纳合同编 号: (20 )第 号工程名称:《东山壹号》丙栋(丙 1、丙 2 座)工程地点:云岩区黔灵镇西瓜村建设单位:贵州力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根据《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 (黔建施通[2005]424 号)文件规定:(甲方)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乙方)贵州力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东山壹号》丙栋(丙 1、丙 2 座)工程项目劳动保险费用的缴纳,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二、乙方工程项目造价为 万元,按照规定费率 3.8%,应缴纳劳动保险费用 万元三、大型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工期长,建设单位一次缴费有困难,可分 次激纳首次缴纳 万元后,按下列计划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费用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
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四、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按国家和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工程结算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或审定工程结算的,征得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延期办理结算,延长期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凡因建设单位无故拖延,不按约定办理结算的,应先按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数额缴纳劳保费用如超过工程造价总额的,建设单位应向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补缴超出部分的劳动保险费用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乙方如拖欠不缴,除按应缴款额每日加收 2‰的滞纳金外,甲方可委托乙方开户银行扣缴五、乙方同意授权开户银行代扣缴的劳保费用,不经双方同意,单方无权撤回授权限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六、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施工单位和甲方主管部门各一分七、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款项结清后失效甲方)市建安劳保办(章): 经办人: 联系:(乙方)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 联系:(丙方)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 联系:年 月 日 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分期缴纳合同劳动保险费用分期缴纳合同编 号: (20 )第 号工程名称:《东山壹号》甲栋(甲 1、甲 2 座)乙栋(乙 1、乙 2、乙 3、乙 4 座)工程地点:云岩区黔灵镇西瓜村建设单位:贵州力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2010 年 月 日 一、根据《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 (黔建施通[2005]424 号)文件规定:(甲方)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乙方)贵州力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东山壹号》甲栋(甲 1、甲 2 座)乙栋(乙 1、乙 2、乙3、乙 4 座)工程项目劳动保险费用的缴纳,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工程项目造价为 万元,按照规定费率 3.8%,应缴纳劳动保险费用 万元三、大型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工期长,建设单位一次缴费有困难,可分 次激纳首次缴纳 万元后,按下列计划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费用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20 年 月 日以前缴纳 万元四、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按国家和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工程结算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或审定工程结算的,征得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延期办理结算,延长期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凡因建设单位无故拖延,不按约定办理结算的,应先按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数额缴纳劳保费用如超过工程造价总额的,建设单位应向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补缴超出部分的劳动保险费用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乙方如拖欠不缴,除按应缴款额每日加收 2‰的滞纳金外,甲方可委托乙方开户银行扣缴五、乙方同意授权开户银行代扣缴的劳保费用,不经双方同意,单方无权撤回授权限。
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六、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施工单位和甲方主管部门各一分七、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款项结清后失效甲方)市建安劳保办(章): 经办人: 联系:(乙方)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 联系:(丙方)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 联系: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