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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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县农民专业组织起步早、发展快,其经验曾在全国推广。五年前,笔者曾对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过一次专题调研。经过五年,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得怎么样了?带着这一问题,最近,笔者再次深入到县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及部分乡镇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电话采访形成,对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调查情况如下:一、发展的现状(一)发展现状。自 2007 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施行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思路,有序推进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截至今

2、年 4 月底止,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179 家。其中各类专业合作社 115 家,各类专业协会 64 家,成员会员 3.2 万人,带动农户 10万多户,占总户数的 43%。截止去年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固定资产总额 2.81 亿元,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近 20 亿元,获经营纯收入 1.2 亿元,二次返还利润 0.7 万元,成员比非成员人均多获利近 2000 元。(二)组建形式。1、从种类上看,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各行各业占有一定份额和比例。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 64 家占 55.6%;从事养殖业的有 44 家占38.3%,从事加工运输业的有 3 家占 2.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 4 家占

3、3.5%。2、从规模上看,合作社成员人数在 5 人以内的有 23 家占 20.0%;在 510 人的 63 家占 54.8%;在 1020 人的 24 家占 20.9%,在2040 人的 2 家占 1.7%;在 4060 人的 1 家占 0.9%;在 60 人以上 2 家占 1.7%。3、从结构上看,以生产销售为主的有 52 家占 45.2%;以产品销售为主的有 32 家占 27.8%;以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的有 28家占 24.4%;其他行业的有 3 家占 2.6%。(三)组建类型。按组建主体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牵头领办,全县该类型的有 86 家,占

4、 74.8%,是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是示范带动作用强,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牵头主办,目前该类型的全县有 7 家,占 6.1%。它的特点是龙头企业由于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一家一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三是基层干部领办型。即由乡村干部领办的,该类型的全县有19 家,占 16.5%。四是涉农部门扶持型。即由农技推广部门、畜牧、水产、林业、农机等部门领办的,全县有 3 家,占 2.6%。(四)显著特点。一是发展速度较快。2007 年,全县发展合作社 13 家,2008 年新发展 28 家,

5、2009 年新发展 25 家,2010 年新发展 49 家,到目前已达到 115 家,发展速度居全市首位。二是覆盖范围较广。目前,全县合作社已基本围绕粮食、棉花、柑桔、蔬菜、茶叶、油茶、水产、牲猪、蛋鸡、肉牛等十大主导产业全方位覆盖。此外,部分乡镇还围绕特种养殖、食用菌、中药材、苗木等新兴农业产业创办合作社 11 家。三是服务功能较强。合作社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为宗旨,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2010 年,全县合作社累计为社员和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8.6 万人次,组织社员和农户改良品种 30 万亩,统一配送农资 38 万

6、吨,统一病虫害防治 18 万亩,统一销售(加工)产品 32.3 万吨,解决了一些单家独户“办不了” 、村级组织“管不了” 、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难题。四是带动作用较大。近年来,合作社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上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二、发挥的作用概括的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在于: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作用: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 179 个专业组织 2010 年实现经营纯收入

7、近 20 亿元,成员户人均多获利近 2000 元。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合作社成员与协会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的锻炼,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使他们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三是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组织统一购买,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

8、,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五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社会化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六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政府直接管生产管销售,管得过细过宽,管得越多农民越不满意,而今农民有了自己的合作组织,政府借助合作组织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政府从微观管理中脱离出来,工作职能转移到抓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为合作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这样群众满意了,党群、干部关系也改善了。本主题由 金融大亨 于 2012-6-4 11:24 移动收藏 分享

9、 报告 使用道具 金融大亨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金融大亨 (金融大亨)当前离线 UID42 经验 153109 回贴 1017 业绩 2483 勋章 0 阅读权限 200 性别男 在线时间 16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13 最后登录 2012-11-9 管理员帖子 18694 主题 303 精华 2 积分 20465 威望 1466 金钱 878660 美元 2 魅力 1975 2# 发表于 2011-6-24 09:31 | 只看该作者 三、具体的做法(一)抓规划制定,明确任务。县委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

10、。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 150 个,其中省部级示范合作社 10 个,市级示范性合作社 40 个,县级示范合作社 100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年均收益增幅 30%以上;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 40%以上;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50%以上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60%以上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后实行“农超对接”并直销市场;70%以上的市级主导优势产业重点村至少建成一个示范性合作社;80%的农户纳入合作社服务的范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农户入社率达到 90%。为此,县委政府在 2008 年初召开了全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动员大会,提出了上述目标任

11、务,并把目标任务纳入乡镇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二)抓舆论宣传,提升位置。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 7 月宣传月,组织宣传、广电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报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宣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三)抓业务培训,提高素质。为提高合作组织法人及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去年以来,组织并参加了各类培训活动,主要有市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国家百万农村科技创业人才培训、市经管局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培训等,同时,以县委党校为阵地,先后两次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会计、乡镇经管站长(专

12、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参训的同志对合作组织基本知识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四)抓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 18 个管理比较规范、带动能力强、农民增收快、社会效益好的18 个市级示范社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形式宣传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在其他合作组织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抓规范管理,提高水平。针对部分合作社注册登记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以农业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为蓝本,帮助各个合作社和协会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民主管理、收益分配管理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社成(社、会)员管

13、理,全县统一印制了成(社、会)员证、成(社、会)员登记表、花名册,下发到各专业组织,凡加入合作组织的成员必须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 ,全县统一印制“六帐四表”专帐。即:总分类账、成员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实物(三栏)明细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月(季)科目余额表。通过抓规范管理,全县大部分合作社达到了“四有” 。即:有规范的章程、有独立的财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存在的问题虽然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较好,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够大,质量不够高,吸引力不够强,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

14、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瓶颈:(一)发展规模“小” 。一是成员人数少。到目前为止,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成员为 837 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3.7%。其中成员在 10 户以下的合作社有 23 家,成员在 10-20 户的88 家,成员在 30-100 户的只有 3 家,成员在 100 户以上的仅有 1 家,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非常有限。二是资金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211259 万元,但由于相当一部分社员是采取以土地经营权、林木等实物作价入股,全县合作社以现金方式入股的资金不到注册资金总额的 5%。

15、三是基地规模小。绝大多数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其数量、规模与规范化建设还有很大差距。(二)合作层次“低” 。一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相当一部分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个户、几十个户,跨乡镇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二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不能更好地为社员及周边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县农业优势产业较多,但就合作社而言,其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品结构比较单

16、一,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少之又少。(三)内部管理“缺” 。一是财务核算急需规范。合作社作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全县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账的合作社不足一半,有的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有的没有建立内控系统,还有少数合作社根本没有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已建账核算的合作社,在票据使用、资金监管、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成员账户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二是各类人才相当紧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无疑需要有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但从县实际情况来看,合作社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等问题相当普遍。以合作社牵头人为例,全县合作社理事长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 4%,高中(中专)学历的占 65%,初中以下学历的达 31%。因知识面比较窄,视野不够开阔等因素制约,很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仅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其中的一个方面有专长,同时具有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经管管理、市场营销等复合型才能的并不多。三是民主管理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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